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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中女死亡财产分配如何划分?

    婚姻中女死亡财产分配如何划分?
      
      一、婚姻中女死亡财产分配如何划分
      
      有遗嘱按遗嘱分配,没有遗嘱就按法定继承的顺序。
      
      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一半为死者遗产,此部分由配偶和子女,父母按人均分。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这里的“工资、奖金”应作广义的理解,泛指工资性收入,目前我国职工的基本工资只是个人收入的一部分,在基本工资之外,还有各种形式的补贴、奖金、福利等。
      
      2、生产、经营的收益
      
      这里的“生产、经营收益”,既包括农民的生产劳动收入,也包括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因发表作品取得的稿费,因转让专利获得的转让费等,归夫妻共同所有。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取得的铺位承租权、转租权
      
      夫妻一方的铺位承租权、转租权具有财产权的性质,可带来财产性的收益,根据租赁关系的法律特征,应认定为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共同所有财产的其他形式,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审判时,可从有利生产、方便生活、方便管理的原则进行处理。
      
      (2)个人所有房屋的婚后收益
      
      只有一方个人所有的房屋婚后用于出租,其租金收入属于经营性收入,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意外在生活中时有发生,我们无法阻拦意外的到来,但是我们能够合理划分意外发生后的财产分配问题。新的《继承法》规定了第一、第二继承人,这让财产划分明确且没有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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