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律师
法院起诉离婚对方有抑郁症是否会判离?

    法院起诉离婚对方有抑郁症是否会判离?
      
      不一定。离婚案件法院是根据夫妻双方是否感情破裂来判决的,如果抑郁症导致了双方感情破裂,且有相关证据进行证明,那么就会判决离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1、双方协商决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男女平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二款: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需要根据该方民事主体的行为,是否导致了民事主体已经由抑郁症发展为了精神病,若果是精神病的情形,另一方民事主体是不得提出离婚的请求的,即使提出,也将不会被受理,更不会被叛离。
      
      

www.nt64.net
Copyright ©2022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