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案件的管辖(一) 专利侵权纠纷的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诉讼,由侵权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专利法规定,不视为是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一、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 &nbs...
·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的行为 下列行为,是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和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行为: 一、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非专利产品; 二、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继续在制造或...
·律师办理专利法律事务指引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专利非诉讼法律业务 第三章 专利民事诉讼法律业务 第四章 与行政机关有关的专利法律业务 ...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专利非诉讼法律业务
第三章 专利民事诉讼法律业务
第四章 与行政机关有关的专利法律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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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诉前裁定可同时申请保全 申请人申请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裁定的同时,可同时申请诉前证据保全和财产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
·专利诉讼禁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这是根据世贸组织TRIPS协议的要求新增设的法律条款,属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这是根据世贸组织TRIPS协议的要求新增设的法律条款,属于...
·专利侵权合法来源抗辩 援引“合法来源抗辩”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侵权人确实对被控侵权产品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不知情,二是侵权人可以证明被控侵权产品的合法来源。 对于“不知情”来说,很难要求侵权人去举证证明一个不存在的事实,因为这一要件往往会被双方当事人、法官所忽略。 权利人可...
·被告请求宣告专利无效,法院是否应中止诉讼 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诉讼,但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中止诉讼: 一、原告出具的检索报告未发现导致实用新型专利丧失新颖性、创造性...
·申请诉前停止侵权应提供担保 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专利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前停止侵权的请求状,申请人提交请求状时,应向人民法院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申请人没有提供担保,或者在人民法院要求的期间内未能提供担...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责令停止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试行) 发文单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文 号:苏高法审委[2004]1号 发布日期:2004-2-2 执行日期:2004-2-2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 为了准确适用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规范我省法院对申...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
为了准确适用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规范我省法院对申...
·专利侵权诉讼案件中被告方的抗辩策略 根据知识产权的自身特点和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案件中,针对原告的指控,被告可以依法从以下几方面提出抗辩。 一、指出原告的专利已不受法律保护如果通过调查取证,被告能够证明原告的专利已失去了法律保护,这样,被告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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