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条款的效力如何认定?
- 约定“双方再无任何经济纠纷。”并不表示员工放弃了诉权,如果事实是比如公司少缴了社保,这一条就是无效条款。即员工仍然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主张自己的权利,并不会因为双方协议中有这样一条而免除企业的法定责任。企业之所以喜欢在解除协议中写上这一条,是希望通过这样的条款减少潜在的劳动争议,许多劳动者即使以后发现企业坑了自己,会以为签了就只能自认倒霉了。至于文字表述,如上,怎么写都不改变此条的法律效力。法定的企业责任不会因为描述差异或双方约定而有任何改变,因为法定的责任不能通过双方约定免除。
用人单位欲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均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在企业的实际管理中,人力资源部门在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时,时常遇到一些员工以种种理由,拒绝接收或虽收取文书但拒绝在回执上签字,致使解除劳动合同文书无法送达本人,给企业管理者造成了极大的困扰。对于如何向员工送达《解除劳动合同书》,应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179号文)的规定执行,本着对职工负责的精神,应采取以下三个步骤:
首先,应采取直接送达的方式,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当面送交本人,若本人拒绝签收或直接送达有困难,则应将当面送达的情况作出书面说明,以保留证据。
然后,应采取邮寄送达方式,最好通过邮局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向员工寄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若邮件被退回未能送达,则人力资源部应将退回的信件完整保存,这是一份十分重要的未邮寄送达的证据,若没有这份证据,则即使采取公告方式送达,也是无效的。在获取未邮寄送达的证据后,方可采取公告的方式予以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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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争议纠纷中如何追加当事人及增加、变更诉讼请求?
1、 劳动争议案件在诉讼阶段,诉讼请求的增加同当事人的增加一样,有一个不可逾越的仲裁前置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属独立...
·用人单位能否依据超出企业内部劳动管理范畴的规章制度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仅在本企业内部实施的,关于如何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行为准则,也称为企业内部劳动规则。其内容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时休假、职工奖惩以及其他劳动管理等。规章制度...
·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期限长于劳动合同的期限怎么处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可以看出,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该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以及其他直接费用。2、用人单位...
·劳动者以意思表示不真实为由主张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新《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由此可以看出,如果表面上看合同是一个行为,实质上由若干部分组成,或在内容上可以分为若干部分,既有效部分和无效部分可以独立存在,一部分无效并不影响另一部分的效力,那么无效部分被确认无效后,有效部分...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所达成处分协议,其效力如何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0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趁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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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将车辆交由挂靠单位运营,挂靠人又将车辆承包或者租赁给他人的,实际驾驶员与被挂靠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1、确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主要应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法上的隶属关系予以考量。
2、这种经营模式下,发生交通事故,一旦造成驾驶员伤亡,对其权利进行救济时,通常会涉及驾驶员与挂靠公司之间究竟是不是劳动关系的认定。
3、《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由用人单位承担违约金的条款是否有效?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责任,除非存在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但并未对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承担违约金条款进行立法干预,那么又该如何认定其的有效性。应当认为,只要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二十...
·职工工作时间串岗受伤是否属于在工作场所内受伤而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的“工作场所”,是指职工从事工作的场所,例如职工所在的车间,而不是指职工本人具体的工作岗位。职工“串岗”发生安全事故导致伤害的,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而...
·解读新劳动合同示范文本
对照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新公布的劳动合同参考文本有五大亮点。
亮点一:工作内容、地点拒绝笼统概括,社会保险成必备条款
与以往版本的劳动合同比较,新合同对劳资双方的基本情况作了更为具体的规定。针对目前一些劳动者的工...
·适用情势变更原则解除劳动合同应遵循何种标准?
纵观《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全文,这看似是一个简单的法律适用问题,但究其实质则是立法变化而引发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竞合的问题。1995年起施行的《劳动法》将劳动纪律作为劳动合同的约定内容之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008年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将劳动纪律...
·社区工作者与街道办事处能否形成劳动关系?
1、本案审理涉及劳动者在参加工作时,法律观念淡薄及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未与用工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工单位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2、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