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来宁科研、创业和发展的意见
·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工商企字[2007]2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
工商企字[2007]2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
·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补充规定(一) 《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二○○六年一月九日 《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 为促进香港、澳门...
《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二○○六年一月九日
《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
为促进香港、澳门...
·江苏省鼓励外商投资重点 江苏省鼓励外商投资重点 农牧渔业 纺织业 医药业 化学工业 建材业 石油加工业 轻工业 机械工业 电子信息产业 冶金业 交通运输业 服务业 城市建设及环境保护 新技术产业 农牧渔业 特种蔬菜和花卉的工厂化生产,动植物优良品种的繁育,农业生物技...
·南京市鼓励和保护台湾同胞投资条例
·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海峡两岸科技工业园、乡镇工业园区企业减免收费实施办法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补充规定(二) 为促进香港、澳门与内地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鼓励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商业企业,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三》及《〈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三》,现就《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
为促进香港、澳门与内地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鼓励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商业企业,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三》及《〈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三》,现就《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台20条新政 放宽市场准入,行业非禁即入 第一条 积极推进平等准入,坚决打破阻碍或限制民营企业发展的'玻璃门'现象,真正做到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未禁止或限制的行业,均允许企业平等进入;对集贸市场、汽车销售、清算事务...
放宽市场准入,行业非禁即入
第一条 积极推进平等准入,坚决打破阻碍或限制民营企业发展的'玻璃门'现象,真正做到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未禁止或限制的行业,均允许企业平等进入;对集贸市场、汽车销售、清算事务...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设备的优惠政策
·港、澳、台及外商投资企业在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可享受的优惠政策摘要
·江苏省工商局关于贯彻《关于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意见 苏工商注〔2008〕61号 2008年2月26日 省各直属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关于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2007〕236号),对住所(经...
苏工商注〔2008〕61号 2008年2月26日
省各直属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关于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2007〕236号),对住所(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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