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煽动分裂国家罪律师
煽动分裂国家罪的构成要件
南通煽动分裂国家罪律师
南通刑事辩护律师
13921104310
拘留会见、取保、缓刑
直拨手机

煽动分裂国家罪的构成要件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无论是中国公民,还是外国公民、无国籍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南通刑事律师nt64.net]。从刑法的规定来看,本罪系必要共同犯罪,即只能由多数人共同实施,单独的个人不能构成本罪。基于各共同犯罪人的作用及其分工,本罪的主体可分为以下四类:

“首要分子”

所谓“首要分子”,是指在实施煽动分裂国家犯罪活动中起组织、策划、召集、领导或者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一般情况下,首要分子通常都是那些钻进我们党政军内部、窃取重要权力、居于重要地位、身居要职的野心家、阴谋家,或者在一定地区或某个民族中,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的地方分离分子或民族分裂分子[南通刑事律师nt64.net]。尽管首要分子有时并不直接参与实施具体的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犯罪活动,但他们或者是犯意的制造者,或者是犯罪组织、犯罪集团的组建者,是煽动分裂国家罪的主谋和头子,他们在煽动分裂国家罪的实施过程中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最为重大。

“罪行重大的”

所谓“罪行重大的”,是指在除首要分子以外的,在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的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或者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除首要分子以外的其他主犯。这类犯罪分子虽然并不直接组织、策划分裂国家的犯罪活动,但由于是煽动分裂国家罪的主要实行者和主要责任者,因此,他们在分裂国家的犯罪活动中也属于那种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最为重大的一种。

“积极参加的”

所谓“积极参加的”,是指在煽动分裂国家的犯罪活动中态度积极、行为主动、意志坚定或者在犯罪活动中起积极作用但还不属于“首要分子”和“罪行重大”的那部分人。在司法实践中,是否属于积极参加,是对参与共同犯罪活动的人参与犯罪程度的评价,而这种评价既考虑其实施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大小,也考虑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及其人身危险的轻重。如率领他人积极实施危害行为,冲锋在前,或者虽然参与煽动分裂国家的犯罪活动,但尚未直接造成严重的危害结果等[南通刑事律师nt64.net]。有学者认为,“积极参加的”从共同犯罪中的地位角度考虑,大致相当于从犯。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既然是积极参加的,并非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显然起的是积极作用,只不过和首要分子与罪行重大的相比所起的作用弱些而已,但绝不能以其没有首要分子和罪行重大的所起作用强大为由而认为他们是从犯,或者相当于从犯。对于“积极参加的”那部分人,应当根据他们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还是次要或者辅助作用而将其认定为主犯或者从犯。

“其他参加的”

所谓“其他参加的”,是指除上述参与煽动分裂国家的犯罪行为人以外的、受蒙骗、被胁迫、被利用或者随从、在犯罪活动中不起主要或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而这些人虽然参与了分裂国家的犯罪活动,但他们对于其分裂国家的犯罪行为往往具有附合与随众的心理,他们在整个犯罪活动中仅仅起到一种所谓的规模扩大效应而不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但是,他们对于其行为的性质是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则是明知的,如果不具有这种明知,即不知道其行为是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则不属于参加分裂国家的行为,当然不构成本罪。

同时也需要指出,由于犯罪活动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行为人也会随着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而发生身份的变化,因此,在上述四类犯罪主体中,可能存在着身份上的互相转化或者包容的问题,如事先是“一般参加者”,而随着犯罪活动的发展他也可能成为“积极参加者”甚至“罪行重大者”或“首要分子”;也可能会出现最先是“罪行重大者”、“首要分子”,而后来则变为“积极参加者”、“其他参加者”,甚至会退出整个犯罪活动。对此应当如何处理,我们认为,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予以认定,对于由轻度行为如“积极参加者”、“其他参加者”向重度行为如“罪行重大者”、“首要分子”发展的,应当以其后来的重度行为即“罪行重大者”、“首要分子”来认定;而对于由前述重度行为向轻度行为发展的,则应以其重度行为予以认定,但对其行为向轻的方向转变的事实,在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

(二)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南通刑事律师nt64.net]。至于行为人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直接故意,还是包括间接故意,刑法学界存在着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本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结果,并积极追求这种结果发生。背叛国家罪在主观方面既可以由直接故意构成,也可以由间接故意构成,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www.nt64.net]。主张本罪可以由间接故意构成的观点难以成立,而主张本罪可以由直接故意构成的观点尽管结论正确,但其理由并不足以令人信服。因为,这种表述直接将刑法总则关于犯罪故意的概念作为认定本罪属于直接故意犯罪的根据,而刑法总则中关于犯罪故意的概念存在着不甚协调的地方,并且不能涵盖所有的故意犯罪,仅仅适用于那些以法定的危害结果为犯罪成立要件的直接故意犯罪之中,如果某种犯罪根本不会发生法定的危害结果,或者法律没有将一定的危害结果作为其犯罪成立要件,这种希望或者放任就不能说是对结果的放任,而仅仅是对行为的希望或者放任。而在我国刑法中又大量地存在着非结果犯,如举动犯、行为犯,而这些形态的犯罪并不要求行为人在主观上对物质性危害结果的希望或者放任。对结果犯而言,可以从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态度上判断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但对于那些非结果犯如行为犯、举动犯而言,则不能也无法从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态度上判断出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在实施一个作为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的事实行为,并且积极实施即可,并不要求也不可能要求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态度。也就是说,在行为犯中,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的实际态度不属于犯罪构成的主观要件,不是犯罪故意的内容。就本罪而言,由于法律没有将危害国家安全的结果作为犯罪构成的要件,只要实施分裂国家的行为,即足以危害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从而构成本罪,并且属于既遂[www.nt64.net]。如果把危害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作为危害结果,并进而把行为人对这一结果的态度也作为本罪的构成要件,恐怕就会得出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可能持放任态度、本罪可以由间接故意构成的结论。

本罪是以组织、策划、实施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为必要的行为犯,不以发生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危害结果为犯罪成立的要件,因此,只要行为人在主观上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并且积极组织、策划、实施的,或者明知是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而与之勾结,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即构成本罪的故意内容。至于行为人对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结果是持希望还是持放任的态度,并不影响本罪直接故意的成立。本罪的故意内容只能是对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行为的故意,而不是对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结果的故意[www.nt64.net]。如果把行为人对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结果的态度也作为行为人主观故意的内容,那么,势必将本罪作为结果犯,这不但与本罪的刑法规定相矛盾,而且在司法实践中还会造成对其犯罪形态的不当认定,即认为只有危害结果出现了才成立既遂,否则只能成立未遂,如此而言,本罪很难成立既遂[南通刑事律师nt64.net]。

(三)客体

本罪侵犯的同类客体是国家安全,刑法学界对此并无异议,但对其直接客体的内容如何理解,我国学界则有不同的表述,如有学者认为,该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的统一,该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的统一和民族团结。还有学者认为,该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的安全与统一。这几种观点的共同之处在于都认为其直接客体是“国家的统一”,而不同之处在于是否包括“民族团结”以及“国家安全”。按照我们的理解,国家安全是危害国家安全这一类犯罪的同类客体,不宜作为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的具体内容,此其一;其二,刑法第103条未明确规定民族分裂的行为方式,而且从广义上讲,民族团结也是国家统一内容的一部分,造成民族之间的不团结也从一个方面破坏着国家的统一。因此,本罪的直接客体宜表述为国家的统一。所谓国家的统一,是国家安全和一国政府进行管辖的重要标志。任何一个政府只有在保障国家统一的前提下,才能实现合法有效的管理与控制,才能使其意志、政策和法律得到充分体现和实施。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由全国各民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各民族之间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关系已通过宪法和法律得到确认,民族的团结是我们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本保障,也是全国各民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之所在[南通刑事律师nt64.net]。国家保障各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制造民族分裂必然导致国家的分裂。民族团结是国家统一的基本内容,破坏民族团结也就是破坏国家的统一,就是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安全。而一些民族分裂分子和地方分裂分子,为了狭隘的民族和地方利益,置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于不顾,挟洋人以自害,甚至与境外的敌对势力相勾结,搞所谓的“地方自治”、“民族自治”和所谓的独立,企图破坏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破坏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正是煽动分裂国家罪社会危害性的主要表现。

(四)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煽惑、挑动群众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煽动是指行为人以语言、文字、图像等方式对他人进行鼓吹煽动,意图使他人接受或相信所煽动的内容或去实行所煽动的分裂国家的行为,而并非行为人自己实行,这是煽动分裂国家罪与分裂国家罪的根本区别。煽动的对象,可以是一人或众人[南通刑事律师nt64.net]。煽动的方式多种多样,可以是发表言论、散布文字、制作、传播音像制品等等。

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是指窃据地方权力,抗拒中央领导,脱离中央,搞地方割据或地方独立,或者制造民族矛盾和民族分裂,破坏统一的多民族国家[www.nt64.net]。只要行为人进行以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为宗旨的煽动行为,不管其所煽动的对象是否接受或相信所煽动的内容,也不管其是否去实行所煽动的行为,都应属于本条规定的煽动行为。本罪属于行为犯罪,行为人只要具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不论是否得逞,是否造成严重后果,都应构成犯罪既遂。。

什么是煽动分裂国家罪?

构成要件

认定

立案标准

量刑标准

量刑情节

司法解释

  南通煽动分裂国家罪辩护律师解读煽动分裂国家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和客观方面等。
南通煽动分裂国家罪律师

南通刑事辩护律师

18951945636

拘留会见、取保候审、从轻缓刑辩护

直拨手机在线咨询

相关法律咨询>>更多

·文登市文城镇河埠庄村我在文登市义务小商品批发市场买的
    文登市文城镇河埠庄村我在文登市义务小商品批发市场买的

二十三元钱一盒蚊香片过期的怎么办

...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现在微信在做进口化妆护肤品零售代理,最主要是方便自己用,其次有朋友要的话就挣个零钱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现在微信在做进口化妆护肤品零售代理,最主要是方便自己用,其次有朋友要的话就挣个零钱,一个月也卖不出去几件,一月最多也挣不000,我想问新电商法出来了,我还可以继续朋友圈发广告么?我这种情况需要办"20657308l"""营业执照...

·你好我家庭困难。想申请法院少判。我对象爸爸是残疾人
    你好我家庭困难。想申请法院少判。我对象爸爸是残疾人...

·您好,我家的地板砖大概是铺设的,近几陆续有好多地方空了,地砖还翘了起来,客厅30平方不到
    您好,我家的地板砖大概是铺设的,近几陆续有好多地方空了,地砖还翘了起来,客厅30平方不到的面积就处已经凸起,还有多出空了"1254261l"""装修工人是找的包工头,没有签"1427367l"""劳动合同,请问这种情况能寻求赔偿吗?...

·我在微信上被骗了两千可以立案san
    我在微信上被骗了两千可以立案divclass="w990mamt20...

·我们是做工地工作的,因离职时工地以拿不钱为由没结清工资。一拖就拖了好几个月请问怎
    你好,我们是做工地工作的,因离职时工地以拿不钱为由没结清工资。一拖就拖了好几个月,现在打电话甚至都不接,因长期在外地工作也不能去工地问工资,只能通过电话要。请问怎么才能拿到辛苦的报divclass="w990mamt20...

·辞工到期老板没结工资我该怎么办
    我辞工到期老板没结工资他说现在缺人。我不能走...

·邻居起院子把路堵了
    你好,我家在句容农村,邻居家建房起院子把唯一条路装了大门,上了锁,自己进个家门都成难事了,请问怎么办?...

·老同学您好:我想咨询您一些遗产方面的事,可以打您电话吗?
    老同学您好:我想咨询您一些遗产方面的事,可以打您电话吗?...

·婚前房产可以公证为共有吗
    婚前房产可以公证为共有吗...

·交通事故,对方正常行驶,我朋友是逆行,出事故,我朋友是主要责任吗
    交通事故,,对方正常行驶,我朋友是逆行,现在我朋友住院了,对方什么事都没有。这样的话我朋友是主要责任吗...

·动迁协议如何维权,2010年9月1日经家庭会同意四弟在伯父赠于我父亲的宅基地上盖
    2010年9月1日经家庭会同意四弟在伯父赠于我父亲的宅基地上盖房,用于和父亲同住,因为父亲的住房为危房。可是2011年3月该处动迁,四弟拿私自拿出由伯父变自己的房证与开发商签定动迁协议,并声称此处是自己所有,请问如何维权?...

·以整涂料工程给我做,向我借了25500
    以整涂料工程给我做,向我借了25500元,没有借条,只有微信转账记录,工程没整成,2019年过年以前他说把我借他的钱还我,最后说没拨着钱,答应我端午节还我,打电话给他,说没钱,他说中秋节一定整给我,最后我的手机在做新水呢厂工地丢了,只有找回微信和转账记录,...

·2020年5月份装修公司从我这里定制了4樘甲级进户门,一共7
    2020年5月份装修公司从我这里定制了4樘甲级进户门,一共7200元,。当时说话安装完就付钱,一直以各种理由拖欠至今。有什么办法能要回。谢谢!
...

·讨薪,您好,您好,我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工程结束
    您好,我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工程结束后,工资没有要到,这个我该如何维权...

·工伤律师费分別是多少?
    工伤律师费分別是多少?...

·我是一名船员,我和公司签订一份协议,有甲乙丙三方,甲方是公司
    我是一名船员,我和公司签订一份协议,有甲乙丙三方,甲方是公司...

·我们是回迁安置房,每7平,父母4的一套房子。现在父亲去世了,产权成了弟弟的名字。但是我们都
    我们是回迁安置房,每7平,父母4的一套房子。现在父亲去世了,产权成了弟弟的名字。但是我们都...

·我因为穿了JK制服在电梯被人辱骂,是不是从事不正当职业
    我因为穿了JK制服在电梯被人辱骂,是不是从事不正当职业...

·律师你好!我2018年10月份到全州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不叛离
    律师你好!我2018年10月份到全州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不叛离!我们分开十多年了!没有联系方式!有两个女儿!小的从小在外公家长大!没有财产纠纷!没有外债!我离婚只想要小女儿!如今孩子上学随时需要户口!我要怎样才能把婚离了!把户口迁出来?...

南通煽动分裂国家罪律师

南通刑事辩护律师

13851782449

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从轻缓刑辩护

直拨手机在线咨询

法律常识>>更多

    约定合同生效条件的法律效力有吗?《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

    一、离婚之后孩子抚养权归谁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也是可予准许的。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

    一、损坏公共设施如何定罪,有什么后果?损坏公共设施定罪类型及后果为:处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是否判定为严重的,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进行具体的分析。二、关于破坏公共设施

    在我们生活中,我们常常会看到这样的争议,那就是孩子的监护权问题,很多人因为不了解“如何指定监护人?”这方面的知识,导致闹出很多笑话,同时也给法治人员带来很多的麻烦,下面就让为您解答这些问题。一、如何指定监护人指定监护,

    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案件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止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在专利侵权诉讼过程中被控侵权人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原来的专利侵权案件并非一定得中止审理。目前人民法

相关罪名

·拒传、假传军令罪
·强迫他人吸毒罪
·逃汇罪
·背叛国家罪
·煽动分裂国家罪
·分裂国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