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薪级工资怎么算 薪级工资是什么意思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薪级工资怎么算 薪级工资是什么意思
  
  很多劳动者在拿到工资的时候,都关心工资的组成,只关心最后的数字。所以,大部分劳动者对薪级工资是不了解的,也不知道薪级工资怎么算?所以,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薪级工资怎么算?
  
  任职年限,是指从正式聘用到现岗位当年起根据实际聘任时间按年度累加计算至2006年的年限(只适用这次工资制度改革)。
  
  工资套改时,在相同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例如研究机构的助理研究员到高校被聘为讲师的,其讲师与助理研究员的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
  
  套改年限=工作年限+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其中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见习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合格的年限。
  
  从本人工作当年起根据实际工作时间按年度累加计算至2006年的年限(只适用这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下同)。
  
  实际工作时间起点按以下原则确认:1)招工、招干参加工作的,以招工、招干登记表批准的参加工作时间为准。2)大中专院校毕业分配参加工作的,以分配报到或参加工作登记表填写的时间为准。3)大中专院校毕业后,经公开考试录用参加工作的,以录用审批表中批准的时间为准。4)部队转业或退伍的干部、战士参加工作时间以批准入伍的时间为准。5)有其他明确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扣除年限是指因表现不好或犯错误受党纪、政纪处分年度考核不定等次或定为不合格的年限,以及请长事假等未参加年度考核的年限。
  
  指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以上未计算为工龄的学习时间。在校学习的时间以国家规定的学制为依据,如短于国家规定学制,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如长于国家规定学制,按国家规定学制计算。国外学制以国家留学生服务中心认定为准。
  
  工作人员按现聘岗位套改的薪级工资,如低于按本人低一级岗位套改的薪级工资,可按低一级岗位进行套改,并将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与低一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分别详见组织人事部网站工资改革专栏:《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薪级工资套改表》、《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薪级工资套改表》、《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薪级工资套改表》、《事业单位普通工人薪级工资套改表》。
  
  二、薪级工资是什么意思 
  
  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薪级工资标准由相应的“薪级”确定,对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设置65个薪级,对工人设置40个薪级,每个薪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而“薪级”需要由“不同级别的岗位上的具体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两个信息确定。
  
  薪级工资通俗的说就是按照等级领取工资,它与工作年限密切相关,工作时间越久,领取的薪级工资的越高,但这不是绝对的,因为还需要自身的努力。当然,发生薪级工资纠纷,我们建议去平台找专业律师服务,能尽快帮助到您。
  
  


·劳动合同终止有七种情况 一、劳动合同终止有七种情况是什么?
      劳动合同终止有七种情况 一、劳动合同终止有七种情况是什么 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等法定原因而结束。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及其《实施条例》第21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


·我国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虽然我国对企业用工规定要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还有很多企业违背劳动合同法,与劳动者产生事实劳动关系。当劳动者与企业发生劳动纠纷时,没签劳动合同的人和签了劳动合同的人相比更吃亏,这种劳动者很大程度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那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认定呢?下面我们为您一...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需要上税吗
      在我国现行劳动法的保护下,企业与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企业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金。但是个人在拿到这么一笔经济赔偿金后又会思考这样一个问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需要上税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面内容中位您做详细解答。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要交税吗? 《财政部国...


·结婚后的工资是共同财产吗?
      结婚后的工资是共同财产吗?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针对以上财产,夫妻对其有平等的处理权。在我国...


·分部工程质量等级标准是什么?
      质量问题是现在寻常百姓家最看重的方面,人民已经不是在那个有就可以的年代,也不是那个追求温饱和数量的时代了。质量不仅在人们的生活上被看的很重,在工程上更是严格要求,毕竟工程的质量关系着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我们在这里向您介绍分部工程质量等级标准是怎么评定的。 一、分部工程质量评定...


·工程质量的验收程序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的验收程序是怎样的?在建筑工程完工后,为了保证建筑设计的安全性,以防质量不合格造成事后的麻烦,在工程结束后会由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进行工程的验收,检查质量是否有问题,以方便整改不合理之处,接下来带您了解一下工程质量的验收程序是如何进行的。 一、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 工程...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签合同怎么办?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签合同怎么办?(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3、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


·工伤认定不通过工资怎么算
      工伤认定不通过,用人单位根据认定结果不会发放全额工资,如果员工受伤没有付出劳动,那么应该按照病假给员工支付工资,最低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水平的80%。《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


·员工辞职需要提前几天通知单位
      员工辞职需要提前几天通知单位 劳动者因个人原因辞职,应当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并且没有经济补偿金。 1. 辞职需要提前多少天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用人单位不同意,劳动者也可以在三十天后离职。当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


·劳动合同法生效有何规定?
      员工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规定了双方协商所达成一致的内容。对于员工来说,有了劳动合同就有了一份保障。有的人表示不放心,因为不知道这个合同什么时候生效。我国劳动合同法生效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下面随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劳动合同法生效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生效,是指具备有效要...


·企业职工合同到期后怎么办?
      企业职工合同到期后怎么办?劳动合同到期后可以重新续约,如果劳动者不想跟单位续约的话应该提前三十天告知用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可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