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北京开租房发票需要什么手续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一、北京开租房发票需要什么手续
  
  1、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出租人合法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第二代身份证需反正两面复印)。
  
  3、税收缴款书(税票)原件及复印件。
  
  4、房产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一份。
  
  5、出租人人名章或出租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所有复印件必须由出租人或经办人签字,在每页的右下角写上“与原件一致”并签名及日期。
  
  7、填写《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代开发票申请表》。
  
  二、开租房发票需要的资料
  
  提交资料清单
  
  (1)《代开申请表》;
  
  (2)付款方出具的有效证明(包括合同);
  
  (3)收款方身份证明;
  
  (4)经办人身份证件。
  
  三、开租房发票需要注意什么
  
  1、所需证件应备齐
  
  办理房租发票时至少需备齐“三证”:租赁合同、业主身份证和房本,在办理过程中,北京市各区地税部门执行细则略有差别,如海淀区规定开具房租发票需带齐“三证”包括原件及复印件;东城区规定租赁合同提供原件,业主身份证及房本只需复印件即可。此外,有一些区地税部门除要求“三证”齐全外,还必须提供房屋完税证明。有办理房租发票需求的消费者,可先电话咨询房子所在地的税务部门,询问清楚所需备件要求,再行办理,以防证件不齐或不合要求而拖延办理时间。另外,若业主不能当面办理,经办人一般还需携带业主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租发票不能跨区办理
  
  业主或经办人只需带齐备件到房屋所在地的地税大厅即可办理,开具房租发票是不能跨区办理的,并提醒消费者,不能轻易听信网络上或者一些街边小广告关于代理发票业务的宣传,谨防骗局。
  
  3、发票税金准备好
  
  据了解,开房租发票是按照个人出租房屋收入征收,综合税比例一般是5%或5.5 % ,通常为一年期或一年期以上租期,这一税费成本相当于半个月的租金。一般来说,业主配合交税的意愿很低,租房者可能要自己去交这笔税费。因此,有办理房租发票需求的消费者需事先准备好相应的税金。
  
  另外,在实际中,一些消费者因工作繁忙无暇顾及生活琐事,特别是一些上班族,经常会有急需房租发票报销又没有时间去办理的情况,也可以求助一些专业机构提供的代办服务。
  
  北京开租房发票需要的手续不是很多,因为北京租房市场还是比较成熟了,办理起来也不是很复杂,当然,如果没有时间可以找中介代为办理,这也是很方便的。若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我们建议登录网站找专业律师服务。
  
  


·有贷款的房子可以做房抵贷吗
      只要符合房抵贷的条件就可以。"房抵贷"是指借款人以自然人名下的房产(住房、商住两用房)作抵押,向银行申请一次性或循环使用的消费或经营用途的人民币贷款。房抵贷的申请条件:1、借款人年龄在18-60岁之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合法有效身份证件;2、借款人及配偶符...


·一、二手房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一、二手房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条件有哪些?(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一般是指当事人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一般指地震、台风等,在合同的履行过程当中发生此类事件,导致房屋灭失。(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


·一、房屋租赁发票可以抵扣吗
      一、房屋租赁发票可以抵扣吗 房屋租赁发票可不可以抵扣需要看租房的目的是什么。通常纳税人取得的专用发票并非都可以抵扣。有些是按照规定列明的不能抵扣,剩下的都是可以抵扣的。 1、租赁门面专门销售农药以及种子种苗等免税项目的不能抵扣; 2、用于职工住宿或娱乐的租赁住房不能抵扣; ...


·国家征收厂房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国家征收厂房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一般国家征收居民住房比较常见,而国家征收厂房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国家征收厂房赔偿标准就更不得而知了。对于集体土地上的厂房又是按照什么标准赔偿的呢?那么下面就由我们就给您讲讲吧!一、集体土地上的厂房征收赔偿项目1、房屋拆迁费:要按厂房...


·租房通常都是有一个期限的。实践中,有的人可能会在租房期限尚未
      租房通常都是有一个期限的。实践中,有的人可能会在租房期限尚未到期之前,将自己承租的房屋转租出去。那么租房未到期转租合法吗?可能很多人都没有实际想过这个问题。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租房未到期转租合法吗 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承租人转租...


·父母的房产如何录音立遗嘱?
      父母的房产如何录音立遗嘱?父母的房产通过录音遗嘱是遗嘱人用录音的形式制作的自己口述的遗嘱。为防止录音遗嘱被人篡改或录制假遗嘱弊端的发生,《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第4项明确规定:“以录音形式设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的方法可以采取书面或录音的形式,录音遗...


·针对离婚分房这种问题
      针对离婚分房这种问题,首先有两种情况。一是沟通协商,协商一致的话就协议离婚。二是沟通协商不一致就需要法院判决。以下就是比较常见的几种离婚分房的情况。先来说属于婚前财产的几种类型。第一种情况:夫妻任何一方在结婚前购房,并且付清房产的全额房款,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没有权力要求分割这套房子...


·期房抵押预告登记申请书是怎样的
      众所周知,在预告购房的时候消费签订了买卖房屋的协议,当事人为了保障将来实物权,签订预售合同。有的人想申请期房抵押预告登记,那么申请预告登记的内容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期房抵押预告登记申请 期房抵押预告登记申请期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申请抵押人 将坐落于 ,栋号 ...


·婚前男方所购的房产拆迁后重新购房离婚后房产如何分配?
      婚前男方所购的房产拆迁后重新购房离婚后房产如何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


·个人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同样也是需要小心谨慎的,否则自身利
      个人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同样也是需要小心谨慎的,否则自身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当然,此时可以通过签订租房合同来对自身利益提供一定的保护。那到底这个房屋租赁合同是怎么写的呢?我们整理了一份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精简版,帮助你进行了解。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二手房过户流程及费用怎么规定的?
      由于我国不动产以登记为主的原因,二手房买卖交易中必不可少的一项事情就是过户,只有完成过户这个程序,二手房才会完全属于购房者。同时,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二手房过户必须要缴纳一定费用,那么今天,我们针对“二手房过户流程及费用”为您做了以下解析。 一、二手房过户费 作为二手房过户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