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案件申诉期限有何限制性规定?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刑事案件申诉期限有何限制性规定?
  
  对于刑事案件,需要我们做到罪刑相适应原则,刑事申诉制度能够使者一原则得到更好的落实。在公民进行刑事申诉时,需要知道自己是否还能进行刑事申诉,那么刑事案件申诉期限有何限制规定?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刑事案件申诉时效规定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刑事案件的申诉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案件申诉人超过两年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2、原审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3、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所以在我国刑事案件的申诉一般应在2年内进行申诉,除了上面3种特殊情形,一般都会受到2年的时效限制。
  
  二、刑事申诉审查应遵循的原则
  
  《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规定》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办理刑事申诉案件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办案质量,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执法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等有关法律和规定,结合刑事申诉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公开审查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刑事申诉案件过程中,根据办案工作需要,采取公开听证以及其他公开形式,依法公正处理案件的活动。
  
  第三条 人民检察院公开审查刑事申诉案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依法、公开、公正;
  
  2、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3、维护国家法制权威;
  
  4、方便申诉人及其他参加人。
  
  第四条 人民检察院公开审查刑事申诉案件包括公开听证、公开示证、公开论证和公开答复等形式。
  
  同一案件可以采用一种公开形式,也可以多种公开形式并用。
  
  第五条 对于案件事实、适用法律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有较大社会影响等刑事申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适用公开审查程序,但下列情形除外:
  
  1、案件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2、申诉人不愿意进行公开审查的;
  
  3、未成年人犯罪的;
  
  4、具有其他不适合进行公开审查情形的。
  
  第六条 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应当公开进行,但应当为举报人保密。
  
  三、刑事申诉公开审查的程序
  
  第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下列刑事申诉案件可以召开听证会,对涉案事实和证据进行公开陈述、示证和辩论,充分听取听证员的意见,依法公正处理案件:
  
  1、案情重大复杂疑难的;
  
  2、采用其他公开审查形式难以解决的;
  
  3、其他有必要召开听证会的。
  
  第十九条 听证会应当在刑事申诉案件立案后、复查决定作出前举行。
  
  第二十条 听证会应当邀请听证员,参加听证会的听证员为三人以上的单数。
  
  第二十一条 听证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举行:
  
  1、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宣布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员名单、申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听证会纪律。
  
  2、主持人介绍案件基本情况以及听证会的议题。
  
  3、申诉人、原案其他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陈述事实、理由和依据。
  
  4、原案承办人、原复查案件承办人阐述原处理决定、原复查决定认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并出示相关证据。复查案件承办人出示补充调查获取的相关证据。
  
  5、申诉人、原案其他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与案件承办人经主持人许可,可以相互发问或者作补充发言。对有争议的问题,可以进行辩论。
  
  6、听证员可以向案件承办人、申诉人、原案其他当事人提问,就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发表意见。
  
  7、主持人宣布休会,听证员对案件进行评议。
  
  听证员根据听证的事实、证据,发表对案件的处理意见并进行表决,形成听证评议意见。听证评议意见应当是听证员多数人的意见。
  
  8、由听证员代表宣布听证评议意见。
  
  9、申诉人、原案其他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最后陈述意见。
  
  10、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结束。
  
  第二十二条 听证记录经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审阅后分别签名或者盖章。听证记录应当附卷。
  
  第二十三条 复查案件承办人应当根据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证据,结合听证评议意见,依法提出对案件的处理意见。经部门集体讨论,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检察长决定。案件的处理意见与听证评议意见不一致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
  
  第二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采取除公开听证以外的公开示证、公开论证和公开答复等形式公开审查刑事申诉案件的,可以参照公开听证的程序进行。
  
  采取其他形式公开审查刑事申诉案件的,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简化程序,注重实效。
  
  第二十五条 申诉人对案件事实和证据存在重大误解的刑事申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进行公开示证,通过展示相关证据,消除申诉人的疑虑。
  
  第二十六条 适用法律有争议的疑难刑事申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进行公开论证,解决相关争议,以正确适用法律。
  
  第二十七条 刑事申诉案件作出决定后,人民检察院可以进行公开答复,做好解释、说明和教育工作,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以上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刑事申诉方面的知识,在刑事申诉中,接到申诉的机关必须公开从审查申诉的内容,而对于申诉人,必须再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刑事案件的申诉,这样有利于促进办案的流程与效率。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致电咨询.
  
  


·非法狩猎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在原始社会,人们都是靠打猎来获取食物维持生活,而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现在基本已经没有人再靠这种原始的方式来获取食物了。同时,我国为了加强对野生动物的保护,也不允许非法狩猎。对于非法狩猎的行为在达到了规定标准之后,就会被认定为非法狩猎罪。那到底非法狩猎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犯罪构成界定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所谓金融,即货币资金的融通,是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经济活动的总称。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


·适用缓刑的司法解释有什么条件?
      很多人也许看电视或者是听其他人说过缓刑这种说法。但是真正了解缓刑的却没有多少个人,缓刑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可以适用,也不是任何一个人判刑都可以用缓刑的。适用缓刑的司法解释是有一定的条件的,只有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以判缓刑。 一、可以宣告缓刑的条件 所谓可以宣告缓刑,是指法院对犯罪人既...


·敲诈勒索罪辩护词范本?
      辩护词是一种刑事法律文书,是律师针对某个案件作出的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但是否会被法院采纳还需要看具体情况。今天,我们带来敲诈勒索罪辩护词一份,帮助你进行了解,看看辩护词都是怎样写的。 一、范文 敲诈勒索罪辩护词范本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


·民事诉讼强制执行拘留的条件有哪些
      民事诉讼强制执行拘留的条件有哪些 一、民事诉讼强制执行拘留的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当事人或有关人员有以下情形的,法院可采取司法拘留等民事制裁措施。如果构成犯罪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


·刑事赔偿的赔偿机关怎么确定
      刑事赔偿的赔偿机关怎么确定 一、刑事赔偿的赔偿机关怎么确定 刑事赔偿义务机关是指接受刑事赔偿请求、支付赔偿费用、参加赔偿诉讼的义务方。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9条规定,中国刑事赔偿义务机关依照不同的情况分别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以及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监狱管理部...


·被判拘役2个月上班吗?
      被判拘役2个月上班吗?被判拘役2个月是不上班的,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间的一种较轻的刑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1年。二、拘役的适用条件...


·刑法修正案九考试作弊怎么判?
      为了杜绝在大型考试中作弊的现象,更好的维护考试的秩序,《刑法修正案九》决定将考试作弊纳入定罪量刑的情形。那么,考试作弊怎么判呢?为了解决您的疑问,我们特意为您搜集了以下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一、考试作弊怎么判?涉嫌违法行为或组织考试作弊的,会被判刑。《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


·死缓会死吗,死缓该如何减刑?
      我国法律规定,死缓主要适用于犯罪情节非常严重的犯罪分子,其实它也是一种死刑的执行制度,很多人对死缓都有一个疑问,如果犯罪分子被判处了死缓,那么还会不会死了?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做了讲解,帮助你了解相关知识。 一、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满还会死吗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被判处死刑...


·非法狩猎罪如何争取缓刑
      在我国,为了保护野生动物,维持生态平衡,国家是不允许进行非法狩猎的。如果在现实生活当中有人违反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非法狩猎,是会受到我国法律的严惩的。但是我们的身边也有朋友这样问我们,自己家人涉嫌非法狩猎,是否可以帮他争取缓刑。针对非法狩猎罪如何争取缓刑的问题,我们将在以下资料当中...


·故意伤害特别残忍手段的会判死刑吗
      故意伤害特别残忍手段的会判死刑吗?有可能会判死刑,根据《刑法》第234条之规定:1、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