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版权侵权怎么认定,如何认定侵犯版权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版权侵权怎么认定,如何认定侵犯版权
  
  版权即著作权,现实中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有很多,给著作权人造成很大的损失,那么版权侵权该怎么认定?同时侵权就要赔偿,那么版权侵权赔偿数额该怎么确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介绍。
  
  一、版权侵权怎么认定,如何认定侵犯版权
  
  版权也就是著作权,根据著作权保护的特点,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认定可分为以下几步:
  
  1、对原告作品的分析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著作权的产生采取自动保护原则,即作品一经创作完成,著作权即告产生。因此,与专利、商标等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侵权认定不同,著作权侵权认定还涉及到权利的有效性问题。一部拥有有效著作权的作品必须同时具备下述条件: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具备独创性;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只要有任何一个条件不具备,原告作品就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这样,被告当然未侵权。如果原告作品同时符合上述条件,则该作品享受著作权法保护。
  
  2、对被控侵权作品及被告使用方式的分析
  
  对被控侵权作品的分析,可适用以下两个标准:一是“接触”,即接触前一作品的机会;二是“实质相似”,即应受著作权保护部分实质相似。其中,后者是认定的重点。在认定原、被告的作品是否“实质相似”时,应将原告作品中受著作权保护的部分与被告作品的相应部分进行对比,判定两者是否实质相似。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在认定原、被告作品之间是否存在实质性相似方面也有过成功的案例。例如,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在《末代皇帝的后半生》一书侵权纠纷案中,通过肯定被告作品的独创性,即否定被告作品与原告作品间的实质性相似,从而判定被告未侵权。如果被告的行为属于使用作品的行为,那么,就需要对被告的使用方式进行分析。有关的知识产权法律对“使用方式”规定了不同的含义。如在专利法中指的是“实施”,即将某项专利运用于产业,按说明制造出相同的产品或者使用相同的方法;与之相对立,在著作权法中指的是“复制”,即以印刷、复印等方式将作品制成一份或者多份。当某一客体(如实用艺术品或外观设计作品)受到专利法与著作权法的不同角度的保护时,尤其应注意区分“实施”与“复制”这两种不同的使用方式,不同的使用方式构成不同类型的侵权行为。
  
  对于“复制”这种最普遍的使用作品的方式,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进行施工、生产工业品,不属于著作权法所指的“复制”。由此可知,在我国,将平面作品以立体形式再现不构成对平面作品的侵权。
  
  二、版权侵权赔偿该如何确定
  
  赔偿是保护著作权人合法利益、制止不法侵权的有力措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侵犯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造成的损失如何计算作了详细的规定:
  
  (一)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可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复制品发行减少量或者侵权复制品销售量与权利人发行该复制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发行减少量难以确定的,按照侵权复制品市场销售量确定。如果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违法所得无法确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依职权确定赔偿数额。人民法院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应当考虑作品类型、合理使用费、侵权行为性质、后果等情节综合确定。
  
  (二)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包括律师费用,都被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没有著作权就没有创作力,但是现实中版权侵权现象屡见不鲜,不仅给权利人造成了损害,也对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了一定的损害。面对侵权,权利人需要理智应对,因此建议您咨询网站专业的著作权的律师,让专业律师帮助你分析解决。
  
  


·哪些行为属于侵犯著作权
      哪些行为属于侵犯著作权著作权被侵犯的现象普遍存在,侵权行为也五花八门。那么,现实中,常见的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都有哪些呢?当权利受到侵害时,赔偿损失是一种常见的方式,侵犯著作权如何赔偿?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行为属于侵犯著作权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


·集体商标管理办法中集体商标有哪些特征?
      集体商标管理办法中集体商标有哪些特征? 一、集体商标不属于单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集体商标属于由多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社团组织,即表明商品或服务来源自某一集体组织,这一集体可以是某一特定的行会、商会等工商业团体或其他集体组织,具体的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以集体成员...


·应该怎样认定侵犯专利罪
      侵犯专利的行为,若比较严重的话,则在我国就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侵犯专利罪。而实践中,对侵犯专利罪进行认定,其实主要也就是区分清楚侵犯专利罪与一般专利侵权行为。那到底应该怎样认定侵犯专利罪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分析解答。 一、应该怎样认定侵犯专利罪 本罪与一般专利侵权行...


·专利受理和授权的区别在哪?
      对于专利申请,我们的生活中会经常听到。但我们很少听到专利受理和专利授权,对专利受理和授权的区别更是知之甚少了。对于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明白,专利受理和授权是不一样的两个概念,受理在前,授权在后。接下来我们就具体来了解二者的区别。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专利受理和授权的区别在哪...


·商标恶意抢注投诉怎么维权
      商标恶意抢注投诉怎么维权1.商标在注册过程中①提出异议:在他人抢先申请注册公司商标的时候,可以在对方注册商标的初审公告期3个月内提出异议,并提交自己企业公司使用商标的证据.2.商标已被抢先注册①无效申请:据《商标法》第45条相关规定,如果对方恶意抢注了商标,作为在先权利人可以在商...


·什么样的专利算侵权
      侵犯专利的判定标准是:一、侵犯的对象应当是在我国享有专利权的有效专利。二、有违法行为存在。即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有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专利的行为。三、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四、应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


·受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的范围有哪些?
      受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的范围有哪些?1、文字作品。文字作品是指以语言文字的形式,或其他相当于语言文字的符号来表达作者感情、思想的作品。2、口述作品。口述作品是指以口头语言创作的、未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作品,如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祝词、布道等。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


·注册的商标到期了怎么续展?
      注册的商标到期了怎么续展? 一、注册的商标到期了怎么续展? 商标到期之后,可以委托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活着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续展业务。 对于注册商标的期限以及到期后的续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40条有如下规定: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


·商标续展办理是否共有商标
      商标续展办理是否共有商标 一、商标续展办理是否共有商标 商标续展办理就是原来的商标,所以是共有商标的。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对商...


·抢注刚成立里年的公司商标不算抢注
      抢注刚成立里年的公司商标不算抢注 抢注刚成立里年的公司商标不算抢注? 算,构成“恶意抢注”的要件有以下几点: (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 “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就已经侵占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如果注册...


·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包括哪些
      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包括哪些 一、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包括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