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8662891662 13921104310 |
合同标的、数量是合同的必备条款,需由当事人明确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内容无法确定,合同不成立。对此,从《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的表述中可见一斑。该条规定对于合同中的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根据该条予以补充确定,而对于合同标的、数量,并未如此规定。由此可见,标的、数量是合同的必备条款,需由当事人明确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不允许当事人予以补充,而应当认定合同不成立。
·购车合同的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
一、什么是定金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
·房屋装修合同的签订
1、装修工期的约定
一般2居室90平米的房间,简单装修的话,工期在30天左右,装修公司为了保险,一般会把工期约定到...
![]() |
13921104310![]() ![]() 在线法律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