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定罪量刑是怎样的?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定罪量刑是怎样的?
  
  一、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定罪量刑是怎样的?
  
  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定罪量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本罪与它罪的区分
  
  (一)破坏交通设施罪与盗窃罪的界限
  
  在司法实践中,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盗窃交通设施(如盗窃铁轨上的枕木,偷割使用中的铁路专用电缆,从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的电气设备上偷拆电子元件等),从而严重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犯罪,与盗窃罪容易混淆。两者虽然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财物,但前者盗窃的不是一般公共财物,而是正在使用中关系到交通运输安全的设施,这种盗窃行为,不仅侵犯财产关系,而且严重危害交通运输安全;同时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或者毁坏的危险大多采取放任态度,即表现为间接故意。因此,这种行为既是盗窃罪,又是破坏交通设施罪,应当按一个重罪即破坏交通设施罪定罪判刑。而盗窃罪窃取的是一般公私财物,或者盗窃未投入使用的交通设备,不影响交通运输安全,其侵犯的客体只是公私财产权利,因此,与上述以盗窃交通设施为目的而构成的破坏交通设施罪,有本质区别。
  
  (二)破坏交通设施罪与非罪的界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0条第8项的规定,破坏交通设备的一般违法行为是指在铁路、公路、水域航道、堤坝上,挖掘坑穴、放置障碍物,损毁、移动指示标志,可能影响交通运输安全,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区分破坏交通设施罪与上述一般违法行为的关键在于,破坏交通设备的行为是否足以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是否危害交通运输安全。如果破坏行为已经造成或者足以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或毁坏,从而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应以本罪论处;如果破坏行为只是可能影响交通运输安全,但尚未达到足以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严重程度,则属于破坏交通设备的违法行为。
  
  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对于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具体量刑情况,涉及到造成了严重的违法事实后果的,或者因破坏交通设施而造成了严重的交通事故,或者重大的人员财产损失的,那么就是需要属于严重的情节,应当从严处罚的。
  
  


·怎样办理取保候审手续,要交多少保证金
      怎样办理取保候审手续,要交多少保证金 一、怎样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办理取保候审,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也可以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夫、妻、父、子、女、同胞兄弟姊妹)以及侦查阶段聘请的律师或者审查起诉之后委托的辩护人...


·车辆肇事逃逸认定标准2023
      车辆肇事逃逸认定标准 一、车辆肇事逃逸认定标准 交通肇逃逸案件不断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很大危害。但如何认定交通肇事逃逸呢? 交通肇事逃逸应具备的条件: 第一,时间上当事人知道已经发生交通事故; 第二,当事人主观上是为逃避法律责任(是否包括刑事和民事责任,认识不...


·签了劳动合同不交社保吗?
      被建筑单位录用,工人办好入职手续后,会和单位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工人要妥善保管好自己那份合同,以后发生纠纷,这个就是最好的证据。在合同里面,一般要写清工资报酬、社保公积金缴存及工作内容等。那么,签了劳动合同不交社保吗?下面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一、签了劳动合同不交社保吗?和单位签...


·人保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有哪些?
      人保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有哪些交强险是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汽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


·遭遇交通事故受害人要怎么做
      在遭遇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如果受伤不严重,意识清醒,就要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不能被动,以避免肇事人逃逸后无法找到肇事人等不利于被害人的情况出现。具体来说,遭遇交通事故受害人要怎么做才好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遭遇交通事故受害人要怎么做 1、如果没有报警的立即报警; 2、...


·儿童车祸死亡赔偿计算方法
      儿童车祸死亡赔偿计算方法 一、儿童车祸死亡赔偿标准 首先要看看事故认定书确定的责任,之后需要看看小孩的户籍,以及经常居住地。之后依据法律赔偿。依据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


·交警部门查处醉驾,要对涉事车主的血液进行检测,有时候,会发现
      交警部门查处醉驾,要对涉事车主的血液进行检测,有时候,会发现对方患有乙肝等病症。按照法律条文规定,对醉驾的处罚是六个月以下的拘役和一千元以上的罚款,并吊销驾照。拘役是在看守所服刑的,那么,车主醉驾有乙肝怎么处罚?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车主醉驾有乙肝怎么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


·如何通过车牌号查询车主信息?
      如何通过车牌号查询车主信息一般情况下是无法查询的,如果确实有需要的话可以通过下面几个方式查询:1.找保险公司,知道车牌号想要查询车主姓名的人,可持有效证件到保险公司,按对方车牌号报建方式,可以申请查询到车主姓名,但是保险公司出于对车主信息的保护,需要的手续会很繁琐。2.去车管所知...


·一、交通事故连带责任赔偿标准的情形有多少种?
      一、交通事故连带责任赔偿标准的情形有多少种?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赔偿标准有17种情形; 1、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事故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肇事司机暂无力赔偿,由司机所在单位或车辆所有人垫付。 2、肇事车辆为单位所有,司机执行职务,即工作或生产过程中履行驾驶职责...


·关于高空坠物砸坏车辆赔找谁
      关于高空坠物砸坏车辆赔找谁高空坠物砸坏车辆的,应当由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二、行人如何防范高空坠物1、警惕高架的广告...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受伤的,则需要对伤者的伤害情况作出专业的鉴定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受伤的,则需要对伤者的伤害情况作出专业的鉴定。假如是造成了财产损失的话,做出赔偿之前也是需要先对财产损失做出评估的。而这也有相应的部门做出评估,那到底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的部门有哪些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