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续写借条的法律效力是怎么样的?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续写借条的法律效力是怎么样的?续写借条的法律效力通常情况下是合法有效的。主要是内容是真实有效的而且双方当事人是在之自主意愿之下所签订的都是属于合法有效等借条是借他人财物时写给对方的条子,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如果没有借条,别人就能赖账。而欠条产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任何能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债都能产生欠条。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 诉讼时效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两年。没有注明还款期限时,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丧失胜诉权;但是从出具欠条之日起,3年内不主张权利的,丧失胜诉权。事后补写的借条是否有效,要看如何写。借条有两种,一种是交付凭证,一种是结算凭证。那么事后补写的借条,则是结算凭证。此类借条应当写清何人何时借款多少数额等内容,这样的借条则为有效,但是一定要注意不要跟实际借款经过有冲突,否则容易成为债务人赖账的可趁之机。二、补写的借条有效吗为避免补写的借条无效,补写借条时宜将下列内容写入借条中:1、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张兄”将借款人写成“阿三”“四妹”之类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2、借款时约定的还款期限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3、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借条到期,那么双方当事人在达成一致的情况之下是可以也续写借条的,也就是将之前的一些借款的金额结算出来,最终再打下一个新的借条,这样的一种借条,我们法律当中也是予以承认的,但是也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过年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过年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过年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对于欠钱不还的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准备走司法途径,那么首先要准备的是诉讼材料,而其中对诉讼起着决定性作用的是证据。为了实现债权,最好搜集以下证据: 1、借条。 一般来说,用于讨债的最有力的证据莫过于欠条,它出自...


·撤销权诉讼期间能否支付价款?
      撤销权诉讼期间能否支付价款? 费用的负担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合同法》第74条第2款后段)。另依《合同法解释(一)》第26条,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自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属于对全体债...


·现在,酒驾已经入刑了,如果酒驾被发现的话,不仅要缴纳罚款,还
      现在,酒驾已经入刑了,如果酒驾被发现的话,不仅要缴纳罚款,还会受到刑事的处罚,所以现在的酒驾处罚力度是非常大的。随着酒驾的减少,代驾就进入了人们的视线。代驾可以解决喝酒开车的隐患,非常方便,如果代驾出车祸的话还是要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的。5月1日以后,《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


·拖欠货款的案由及其相关内容有哪些
      拖欠货款的案由及其相关内容有哪些 一、贷款 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 、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


·如何确定债权人撤销权如何列诉讼主体,有什么法律依据?
      如何确定债权人撤销权如何列诉讼主体,有什么法律依据? 一、债权人撤销权诉讼主体有哪些? 1、撤销之诉的原告 撤销权人是指因债务人的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而使债权受到损害的债权人,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由享有撤销权的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示法院撤销债务人不当处分财...


·非法出售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既遂一般判几年?
      非法出售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既遂一般判几年?非法出售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既遂的量刑情况具体如下:《刑法》第二百零九条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


·短期贷款是怎么结息的?
      短期贷款是怎么结息的? 一、短期贷款是怎么结息的 短期贷款按季结息的,每季度末月的二十日为结息日;按月结息的,每月的二十日为结息日。具体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对贷款期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贷款合同利率按季或按月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改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最后一笔贷款清偿时,...


·存款保险的主体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存款保险的主体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一、什么是存款保险 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金融保障制度,是指由符合条件的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各存款机构作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缴纳保险费,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


·逾期还款利息怎么计算?
      逾期还款利息怎么计算?一、逾期还款利息怎么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4条规定,借款双方因利率发生争议,如果约定不明,又不能证明的,可以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9条规定,...


·不缴纳社会抚养费有不被罚款的吗?
      在二胎政策施行之前,有很多的家庭为了可以多生一个孩子而选择非法生育。而对于非法生育的家庭来说,此时是必须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但是很多人会有这样的疑问就是不缴纳社会抚养费有不被罚款的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不缴纳社会抚养费有不被罚款的吗? 应该缴纳而拒绝缴纳社...


·离婚了信用卡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了信用卡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1、信用卡消费如果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应当认为为共同债务;2、主张信用卡债务属于共同债务方的举证责任问题:有真实的消费记录、有相关原件证据、消费来源于该信用卡,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都具备的情况下,才能足以证明信用卡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