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劳动仲裁不予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关于劳动仲裁不予执行的情形有哪些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认定事实的主一般证据不足的;(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二、劳动仲裁强制执行流程有哪些1、提交书面申请执行书。2、需一般向人民法院提交裁决书原件而不是复印件。3、申请执行的事项,只能是裁决书裁定的范围,不可以提其他一般求。强制执行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执行文书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依法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它们一经确定,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申请人,又称被执行人。申请人是胜诉的一方,被申请人是败诉的一方。执行程序是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阶段。对于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仲裁裁决书的效力如何,法律、行政法规没有作出规定。劳动仲裁,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可以不受仲裁协议的约束,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此处给予了当事人的选择权,即当事人既可以重新达成书面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不达成仲裁协议,而直接向法院起诉。
  
  
  


·最新劳动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最新劳动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


·解除劳动关系由谁举证?
      按照规定,单位和劳动者都有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在一些情况下,解除劳动关系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双方在解除劳动关系方面存在争议,劳动者可以选择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不管哪种方式,都需要提供证据材料。那么解除劳动关系由谁举证?我们一起听听我们的说法。 一、解除劳动关...


·不能安排怀孕女职工从事哪些劳动
      女职工要是确诊怀孕的话,那么在工作过程中就要小心谨慎了,不然生出来的孩子可能会有先天的缺陷,严重的甚至还会导致流产。同时,法律规定单位不能安排怀孕女职工从事一些禁忌的劳动。那么法律规定的不能安排怀孕女职工从事哪些劳动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哪些劳动...


·一、长期无固定劳动关系怎么解除?
      一、长期无固定劳动关系怎么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类型,在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由于某种原因希望或已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另一方只要表示同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依据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当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或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


·辞退员工补偿工作年限怎么计算?
      辞退员工补偿工作年限怎么计算?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


·旷工处罚是在工资中扣除还是单独扣除
      一、旷工处罚是在工资中扣除还是单独扣除《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


·可能最近快要过年的缘故吧,越来越多关于建筑工地上因为对于建筑
      可能最近快要过年的缘故吧,越来越多关于建筑工地上因为对于建筑合同中意思和规定的理解不同的情况出现造成了建筑工程合同的纠纷了。针对于这种民事起诉状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情况发生了,我们的如何处理呢,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以下就为您一一作答。 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处理方式 1、因承包商...


·提起工伤认定的材料都有哪些
      劳动者的人身在遭受了损害之后,此时若想要获得工伤赔偿,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那首先得确定其遭受的人身损害属于工伤范畴,也就是要实际申请进行工伤认定才行。那此时提起工伤认定的材料都有哪些呢?我们为您整理相关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一、提起工伤认定的材料都有哪些 提出...


·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是怎样的
      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是怎样的在产生劳动争议的时候,当事人此时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进行劳动仲裁,并且不需要在双方合意的情况下就能提出申请,不过此时申请劳动仲裁有程序要求,那么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在下文中作出了总结,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是怎...


·劳动举报投诉什么时候可以知道结果?
      首先我们来看看劳动监察部门受理的劳动投诉案件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2、劳动者有明确的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


·劳动合同到期没有续签的要赔偿双倍吗
      一般单位在最初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劳动合同的期限都是2-3年,在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到期之后也是可以进行续签的。但也有可能双方不再续签劳动合同,那实践中,劳动合同到期没有续签的要赔偿双倍吗?这是很多人都搞不清楚的地方,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合同到期没有续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