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居间合同的订立是怎样的?居间合同怎么生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居间合同的订立是怎样的?居间合同怎么生效? 一、居间合同的订立是怎样的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订立居间合同应当注意以下的问题:
  1、委托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所委托居间从事的活动内容,包括种类、范围和要达到的要求,给付酬金的数额、方式和时间。
  2、居间人应当如实向委托人说明自己能够做到什么程度、需要什么条件完成委托人的委托事项。
  3、合同中应当订明违约责任条款。居间人不尽职守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委托人的损失。居间人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的机会负有保密的义务。
  4、居间合同的主体具有特殊性。法律和法规应当对居间人的资格作出限制,要求居间人具有相应的知识、能力和从业条件,并规定国家机关、领导干部等有特殊职权的人不得作为居间人从事居间交易。
   二、居间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
  合同要符合以下情形,才能生效:
  1、形式要件
  ①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②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批准、登记时生效;三是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的,以约定为准。
  2、实质要件
  行为人在缔约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合同作为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有资格订立;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订立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
  3、意思表示真实
  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表意人即意思表示的行为人的表示行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即当事人的内在意志和外在意思一致即为真实
  4、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此要件是针对合同的目的和合同的内容而言的。合同的目的是当事人缔结合同所欲达到的一种效果。合同的内容是指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纵使合同的生效的其他要件都具备,但因合同的目的或内容违反了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也会使合同归于无效。虽然我国的合同法奉行合同自由原则,即当事人可自由协商确定合同的内容,但是当事人的自由不能超出法律的限制。
  我国《合同法》规定了合同生效的条件,而居间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因此,居间合同也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在订立居间合同时,虽然我国奉行合同自由的原则,但也不要违反了法律或者公共利益,否则居间合同是无法生效的。
   居间合同怎么生效呢?上述的内容虽然是合同的生效条件,但是居间合同也是合同,它要生效也必须满足以上的条件。只有满足了上述的四个条件才可以产生法律效力。当然除了上述的条件以外,还应当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不会对社会的秩序产生混乱。
  
  
  


·发行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发行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签订合同来保证自己的权益的现象也越来越普遍。在双方达成协议后继续签订合同来表明自己的诚意,同时合同也是一份自己合法权益的证明。有了合同,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你知道发行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吗?让我们跟随我们一起来学习...


·赠与合同的概念是什么?
      赠与合同的概念是什么?赠与合同只有赠与人签字有效吗? 一、赠与合同的概念 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


·一、出租人提出解除合同三个月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一、出租人提出解除合同三个月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 4、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承租人严重...


·商品买卖合同纠纷常见的原因
      商品买卖合同纠纷常见的原因 商品买卖是民间的一种日常商业活动,双方之间会签订一定的合同。在商业活动之中,这也是最容易引发纠纷的。在商品买卖的活动中,会碰到各种各样的原因从而导致合同纠纷。那么商品买卖合同纠纷常见的原因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内容的介绍,希望能帮助到您。 商...


·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约
      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约,原合同是否有效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继续租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租房时,很多人都是只签一次合同了事,即使合同期满了,双方时常也不会特意重新签订新的租赁合同,通常是租客继续按照原合同交租用房,房东照常收租。这样的做法,让不少人疑虑原租赁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其实大可不必疑...


·合同到期续签通知范文
      合同到期续签通知范文 一、合同到期续签通知范文 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 你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已于 年 月 日到期,由于双方均有续签的意向,请您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人事行政部办理续签劳动合同事宜。 如您另有高就或者不能就续签劳动合同与公司达成一致,双方的劳动关系将于 年 月 ...


·加盟合同违约如何赔偿
      加盟合同违约要怎样进行赔偿呢,其实在法律上严格来讲,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加盟合同它也属于一种普通的民事合同,按照我们国家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一方当事人产生的违约金一般是由双方的当事人在填写合同的过程中提前商量好了的。履行合同期间,如果一方当事人违反了合同规定,那么就需要向另一方赔...


·合同约定违约金为50%法院是否会支持?
      合同约定违约金为50%法院是否会支持? 一、合同约定违约金为50%法院是否会支持? 50%违约金,法院不一定会支持,因为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过高,高于最高法院关于规定的实际损失的30%的标准。 但也可能会支持,因为法院不能主动调整过高的违约金,必须由违约方向法院提出要求,并且提...


·如何证明买卖合同成立与否
      如何证明买卖合同成立与否1、以要约和承诺的方式订立合同的,证明要约、承诺生效的信函、数据电文,诸如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证据。2、以行为作出承诺的,证明该行为已为相对人所接受的证据。3、以合同书的形式订立买卖合同的,由双方共同签章的合同书,即为证明买卖合同成立...


·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情形有哪些
      很多人都知道,被用人单位无故辞退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当劳动者主动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根据具体情况也能要求经济补偿。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介绍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


·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区别包括哪些
      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区别包括哪些我们发现在一些合同纠纷中,可能因为情况特殊而最终被认定为合同诈骗罪,当然属于犯罪的,自然所要承担的责任就会比较严重了。而现实中,也要仔细区分一下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才行,以免出现冤假错案的情况。那到底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区别包括哪些呢?请一起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