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承租人可以将房子转租给别人吗?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承租人可以将房子转租给别人吗?
  
  一、承租人可以将房子转租给别人吗?
  
  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给别人,这应属于房屋的转租。在争得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转租。同时,在办理房屋转租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房屋转租时,必须订立转租合同,而且转租合同必须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也要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 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协商约定的除外;
  
  3、 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二、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
  
  1、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合同。
  
  我国《民法典》(2021.01.01生效)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注意事项:双方当事人的情况,确定出租人具备处分房屋的权利,即出租人对房屋具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在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实践中,有的出租人对房屋并不具备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导致承租人入住以后被真正的房主“驱逐”,而这时所谓的出租人往往又不见踪影,因此,一定要注意这个问题。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的位置
  
  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
  
  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
  
  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
  
  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6、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
  
  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
  
  7、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
  
  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8、转租的约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
  
  想通过转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规定。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9、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如租赁期限、租金等,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
  
  10、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
  
  租赁关系建立时,租赁方、房屋的出租者一般会签订租赁合同,此合同之中,可能会有是否可以转租房屋的规定,若是有规定,承租人有转租的想法时,按照租赁合同之中的内容来处理即可,如果没有此类约定的,那么转租之前,是一定要获得房屋的出租方的同意的。
  
  
  
  
  
  
  
  


·实践中,二手房有其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一般的二手房都被装修过,
      实践中,二手房有其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一般的二手房都被装修过,并被使用过一定年限,买受人对于房屋的质量状况应该有一定的理性判断,否则就可能会发生二手房买卖质量纠纷。那么,对于二手房买卖质量纠纷应该怎么处理呢?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二手房买卖质量纠纷怎么解决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


·婚前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现在很多小两口在打算结婚之前都会先购买房子,但毕竟现在房子可以说是人的第一财产,所以在房子的所有权上面都比较注意,担心将来万一分开了纠缠不清,那新婚姻法规定中婚前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婚前贷款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


·按揭的房子是离婚前过户还是离婚后
      按揭的房子是离婚前过户还是离婚后 一、按揭的房子是离婚前过户还是离婚后? 按揭的房子是离婚前或离婚后都可以过户,但按揭房的过户需要通知抵押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


·出现房屋质量问题怎么处罚
      房屋质量问题有很多种,有整体结构上的质量问题, 也有房屋渗水漏水等影响购房者居住环境的质量问题。对于购房者来说,在购买房屋后,如果有出现房屋质量问题怎么处理呢?请和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出现房屋质量问题怎么处罚 1、在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居民首先应当通过房屋质量检测机构...


·一、以租抵债买卖不破租赁住房适用吗?
      一、以租抵债买卖不破租赁住房适用吗?债务人以其房屋使用权抵偿欠款的合同之债,不同于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故不适用合同法规定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执行机构一般作形式审查,经审查发现当事人自认或者有其他明确的证据证明租赁合同为虚假,或者名为租赁实为借贷担保、房屋使用...


·一、房东违约重新找店面房东应该怎么赔?
      一、房东违约重新找店面房东应该怎么赔?商铺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违约的,承租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如何处理:1、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即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内继续承租。2、可以要求房东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来承担违约责任。3、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或造成的损失大于房...


·买二手房后过户要什么证件,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随着一手房房价的节节攀升,二手房开始成为很多人的新选择。购买二手房之后,对于购房者来说,最重要的便是办理过户手续。究竟购买二手房的该如何过户,而在过户的过程中有需要什么证件?请阅读下文进行详细了解。 一、买二手房后过户要什么证件 卖方需提供的证件 1、身份证(夫妻双方)、暂住证...


·预售商品房如何转让
      预售商品房如何转让 一、预售商品房如何转让 预售商品房再转让的前提条件,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经有关主管部门办理了有关于续后,在预售商品房尚未实际交付前,预购方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转让他人,办理了转让手续的,认定转让合同有效。转让预售商品房的,首先《商品房预售合同》...


·强拆房屋国家赔偿规定是怎样的
      申请国家赔偿的这种情况不是只发生在刑事案件当中的,只要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权力,确实做出了有损公民权益的事情都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就比如说强拆,在没有征得公民同意的情况之下,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但是绝对不允许强拆。那么,强拆房屋国家赔偿规定是怎样的?一、强拆房屋国...


·租赁合同印花税包括很多方面。例如,财产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印花税包括很多方面。例如,财产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灯光设备租赁设备印花税等,在我们生活中都经常提及和使用,在税收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很多人不知道关于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该怎么计算,遇到需要交税时便会一头雾水,甚至可能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那么下面就跟着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一、婚后买房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买房夫妻共同财产吗?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