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进行企业并购的文化整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如何进行企业并购的文化整合 一、加强沟通
  几乎所有的并购后整合都会因一些障碍而受阻,不管这种障碍是来自于文化冲突,工作不够投入还是领导的责任不清,惟一的解决方法是进行有效的交流。交流有助于稳定业务和减少“安全岛”效应的突发。当员工对并购的原因不了解,或不清楚他们应当如何共事时,这种“安全岛”效应便会发生,员工们会退回到最熟悉的老路,以他们从前熟悉的方式做事,就像并购并没有发生一样。此后动力便会一点一点地消失,出现怠工、工作逾期甚至拒绝工作。一旦这种效应形成,再进行交流,效果就会大打折扣了。因此,在整合过程早期建立交流特别工作组是很有必要的,这有助于在员工、客户、供应商和所有其它主要股东中消除疑虑和不确定的感觉。
   二、选择科学的整合模式和程序,并尽早制定周密的整合计划
  文化整合具有很强的实务性,需要考虑并购的具体情况,而且比较复杂,可变因素较多,因此,在整合开始前,需要选择科学的整合模式和程序加以控制。
  在为并购进行尽职调查阶段就应该开始为两个企业日后的文化整合做打算。虽然有律师和会计负责对有关财务和法律方面进行尽职调查,但还要组成专门的整合小组,负责研究企业的信息系统、人力资源、运营现状、客户服务及其他重要业务。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并购方要聘请专门顾问来研究目标企业的企业文化并与自己企业的相比较,确定其企业文化的类型和特点,再根据并购目标确定文化整合模式。
   三、引入专职的整合人员
  如前所述,由于并购企业与被并购企业进行整合有诸多难度和微妙之处,在整合过程中引入专职的文化整合人员,对很好的完成整合工作大有益处。专职整合人员全权负责购并后的整合业务,在确保将两个企业的业务运作在期限内完成有效组合的基础上,负责对被并购企业的员工进行培训,并使母体企业的员工能容纳被收购企业等等。整合专职人员的职责可以概况为四个方面:推动整合进程,搭建整合机构,促进企业内外交流,保证短期见效。
   企业并购的文化整合是企业并购后的关键工作,只有将企业并购后的文化整合工作做好,并购后的企业才能有自己的影响力。以上便是我们陈述的关于如何进行并购后企业文化整合的几点认识,当然也只有对该方面知识有一定清晰的认识,我们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公司合同到期不想续签需要提前告诉公司吗
      公司合同到期不想续签需要提前告诉公司吗?用人单位在于劳动者确定劳动关系后,会通过与对方签订劳动合同来约束对方的行为,一般来说,拟定合同时,双方会约定合同的到期日期,在合同到期之前,若双方没有异议的,可以进行续签,但若是公司合同到期不想续签怎么办? 一、公司合同到期不想续签需要提前...


·与分公司签订合同必要诉讼人可以是法人吗?
      当下很多年轻人选择自主创业成立公司当家做主,推进社会发展,出现很多分公司,那么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必要诉讼人的选择中要进行一些了解,以及法人人格的独立性。以免对以后公司的各种情况不能有效的正确的解决,有人问过与分公司签订合同必要诉讼人可以是法人吗,我们就此问题与您一起学习公司法对其...


·成立合伙企业的注册资本要求
      成立合伙企业的注册资本要求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没有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根据《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1.私营合伙企业: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2.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3.有书面合伙协议;4.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5.有合...


·注册一个新公司的流程是什么?
      注册一个新公司的流程是什么 一、注册一个新公司的流程是什么? 第一步 核准名称 时间:1—3个工作日 操作: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结果:核名通过,失败则需重新核名。 第二步 提交材料 时间:5—15个工...


·《公司法》注销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注销规定有哪些一、《公司法》注销规定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注销公司依法需按照如下步骤组织清算后,方能办理注销登记,终止公司法人资格。1、依法成立清算组。公司...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企业都有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同时,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充分的休息休假权利。请事假也是在我们工作中时常遇到的情况,那么,劳动合同法事假规定是怎样的?劳动者请事假是否需要履行特别的程序?我们为您答疑解惑。 一、劳动合同法对请事假的规定 劳...


·董事会公司法中是怎么规定
      董事会公司法中是怎么规定的 在我国一些比较正规的、大型的企业当中设立的都有董事会的这一部门。其实董事会从一定程度上来说,也是属于公司的高层管理部门,对公司也有权力进行监督的。我国公司法当中,针对董事会的选举和其职能就有着相关的要求。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董事会公司法中是怎...


·在我国保险公司倒闭了保险怎么办
      在我国保险公司倒闭了保险怎么办 我国公民在生活当中购买保险的话,一般也是通过一些正规的,大型的保险公司进行的。不过目前我国市场上实际上从事保险行业的公司是非常多的,因此可以说保险行业之间的竞争压力也非常大。所以有些公民在投保的时候就比较关心这样一个问题,在我国保险公司倒闭了保险...


·公司减资的股东会决议召开条件
      公司减资的股东会决议召开条件 一、公司减资的股东会决议召开条件 公司减资,从实际情况看,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原有公司资本过多,形式资本过剩,再保持资本不变,会导致资本在公司中的闲置和浪费,不利于发挥资本效能,另外也增加了分红的负担。    2、公司严重亏损,资本总...


·公司会计举报偷税漏税可以将其开除吗
      公司会计举报偷税漏税可以将其开除吗?公司会计举报偷税漏税的公司也不能开除会计,公司开除职工的法定条件是:(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


·抽逃注册资本的情形
      企业抽逃资本通常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1、 在领取营业执照后,股东将注册资本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此方式一般抽逃时间与注册日期接近, 长期挂应收帐款或者其他应收款,挂帐方多为股东或关联方,理由多为采购材料、借款等,或抽逃资金后不做帐,货币资金帐实不符。 ...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