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并购后财务整合应该注意的问题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企业并购后财务整合应该注意的问题 企业并购财务整合应该注意的问题:
   1、 明确企业并购的战略目标
  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步伐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企业将直接参与到国际竞争中,原来那种纯粹以完成兼并政治任务或获取资产转让差价为目的的兼并行为将不再成为企业兼并行为的主流,取而代之的是以追求企业经济规模化、战略多元化为目的的兼并,为使企业能够健康地进行可持续发展,明确企业的兼并战略目标,为企业有效地制定及实施财务资源的整合确定明确的目标,成为企业在兼并后首先应采取的措施,为企业有效实施兼并后的财务整合指明方向。企业在兼并必须克服一味追求规模,盲目“做大”的非经济倾向。企业在选择兼并作为扩张方式时,必须有一个核心指导思想,扩张的规模必须以规模经济效益为原则,以有利于发展核心竞争力为原则。企业兼并提高了企业规模,但不一定就能实现规模经济效益。
   2、并购后的财务管理采取整体性和实用性
  企业并购的目的在于追求1+1>2,因此,对于不协调的资产业务要及时进行处理,停止获利能力低的生产线,对不良债务及时通过各种方式进行重组。并购企业不仅对被并购企业进行管理,而且对自身也要勇于优化管理,从而发挥集团的整体协同效应。
  在并购后财务管理时,应对集团资产全面进行定性分析,对并购后集团无法利用或生产经营过程中不需要的资产及时转售出去,以便净化集团资产,从而提高资产收益率和集团内在价值。因此,在资产整合过程中,应将目前不具有可用性的资产及时出售,以便快速回收部分资金,并将所回收的资金投入到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当中,对于那些在将来可能具有可用性的资产,也可以考虑暂时转售出去。这不仅是因为资产变现后可将所获得的资金及时再投入使用,变沉淀资金为运营资金,而且因为闲置资产通常会发生自然损耗和无形损耗,并需支付一定数额的资产储存保管费用。此外,还应充分利用并购后企业的现有资产,发挥其潜在的效用。
   3、 财务整合过程中要注意文化的融合
  企业要致力于建立与战略、财务协同的强势企业文化模式,重点培养忠诚于企业哲学并能够系统思考、执行的具有领导才能的人才。文化整合模式具有多样性,并购企业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文化整合模式呢?一般来讲,并购企业选择文化整合模式需要考虑两个主要因素:企业并购战略和企业原有文化。
  企业并购战略指并购的目的及该目的的实现途径,内容包括确定并购目的、选择并购对象等。并购目标直接影响文化整合模式的选择,例如以追求企业在财务、经营和管理上的协同效应为目标的企业并购,在文化整合时显然与仅仅以财务协同为目标的兼并不同。在前一种战略目标下,并购方会更多地干预被兼并企业,并且对它进行更多的调整。并购战略类型对文化整合模式有影响力。在横向兼并战略中,并购方往往会将自己部分或全部的文化注入被兼并企业以寻求经营协同效应;而在纵向一体化兼并战略和多元化兼并战略下,兼并方对被兼并方的干涉大为减少。因此,在横向兼并时,兼并方常常会选择吸纳式或渗透式文化整合模式,而在纵向兼并和多元化兼并时,选择分离式的可能性较大。
  企业原有文化对于文化整合模式选择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并购方对多元文化的容忍度。根据企业对于文化差异的包容性,企业文化有单一文化和多元文化两种类型。单一文化的企业力求文化的统一性,多元文化的企业不但容许多元文化存在,还对此十分赞同,甚至加以鼓励与培养。因此,一个多元文化的并购企业视多元文化为企业的一项财富,往往允许被并购者保留其自身文化;与之相反,单一文化企业强调目标、战略和管理经营的统一性,不愿意被并购企业拥有与之不同的文化。由此可见,处理好新旧文化的关系其重要性显而易见。
  搞好理财文化的整合,使被并企业与兼并企业的理财观念、财务管理思维模式、价值理念等融为一体,形成与兼并后的企业战略发展目标相一致的理财文化。唯有在被兼并企业中成功实行了理财文化的整合,才能使得其他财务资源的整合得以顺利实施并取得成效。
   4、 规范并购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
  实现集团财务控制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并购方母公司与被并购方子公司的关系是资产纽带关系,并购方的意志应通过对资金、财务活动的调控从而在被并购方得到完全的体现,以确保投资回报这个终极目标的实现。这就决定了并购方集团公司财务组织的设置模式,对于规模较大的企业集团,可在总部分别设置两个管理部门,一是主管总部财务的财务管理部门,二是主管对被并购子公司进行投资与权益管理的投资管理部门,这两个部门各司其职,职责分明。对于规模很大的企业集团,除了前述的两个部门外,还可以考虑在集团内部设置第三个部门,即信贷管理部,专门从事企业集团内部各成员企业的资金融通。
   5、 对并购方案进行成本效益分析
  企业并购的成本-收益决策分析,就是将并购计划的收益和成本进行比较,评价并购计划是否可行的过程。其决策原则是:如果并购计划的收益不能够弥补成本或者不足以产生以差异化为基础的竞争优势,那么并购计划就是不可行的;相反就是可行的,企业进行并购活动需要付出成本,它由并购方企业购买目标企业的成本以及企业并购后进行整合管理的成本组成。整合管理成本既包括并购方企业设计、制定、实施和评估整合计划所支付的显性成本,也包括由于整合进程滞后或整合效果不理想而造成的企业管理摩擦、人力资源利用效率下降造成的隐性成本。企业并购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分析企业并购的收益,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优化资源配置、节约成本、有效突破进入新领域的壁垒、合理避税、形成竞争优势。
   企业并购后财务整合首先需要明确企业并购的战略目标,然后要管理要采取整体性和实用性的方式,并且注意文化的融合和规范并购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做好这几点可以把企业并购的风险降到最低。


·上市公司可以倒闭吗
      上市公司如果破产,先要进行破产清算。清算的资产一般要先支付清算费用、国家税收、员工工资等,然后才考虑股东的利益。一般破产的公司,都是资不抵债,也少有资产分给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


·刚刚注册公司法人可以改吗?
      刚刚注册公司法人可以改吗? 现如今大部分的公司大都分为为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两大模式,每个公司都有基本的法人,其意义也不言而喻。可话又说回来,刚刚注册公司法人可以改吗?其困扰着很多人的难题“公司法人变更”手续到底是什么?下面就由我们来为你解答以上问题吧。 一、刚注册公司...


·一般公司法人有什么条件?
      一般公司法人有什么条件? 一个公司发展需要员工的不懈努力和一个有能力的领导人物,如今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之下对于公司企业的要求更高,同时也是你每个公司的巨大挑战,而对于公司的管理我国有很完善的制度,对于公司法人的任职条件有着一定的规定,那公司法人有什么条件?下面就详细介绍。 法人应当...


·怀孕期间公司合同到期怎么办?
      女性怀孕生产的期限其实也是比较长的,而这个时候其实可以向用人单位请产假,这也是法律中有明确规定。并且在女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能以此为借口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那要是女职工怀孕期间公司合同到期怎么办呢?这可不属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了,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怀孕期间...


·公司法关于分红是如何分配的?
      公司法关于分红是如何分配的? 公司每到年底都会有年终分红,关于分红的金额设置,在公司法中会有具体的一个规定,每个人会在年中获得或多或少的分红奖励,作为一年来公司对个人的奖励和鼓励。那么公司法关于分红是如何分配的?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公司法关...


·提高中小企业融资管理办法有哪些
      提高中小企业融资管理办法有哪些?中小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会面临很多困难,其中比较明显的就是融资难。造成企业融资难的因素有很多,既有外界环境因素,也和中小企业自身实力不强、信誉不高有关系。因此,企业要从自身做起,加强管理。那么,提高中小企业融资管理办法有哪些?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这...


·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须是董事长吗
      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须是董事长吗?法定代表人就是公司的法人,法定代表人的各种签名某种程度上都是可以直接代表公司的,那么,有些朋友就有个疑问了,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须是董事长吗?一个公司同一时间只能有一个法定代表人,按照规定来讲,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长、还有经理都是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的。...


·办理分公司需要租赁合同吗?
      办理分公司需要租赁合同吗?需要,办理分公司需要提交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也就是租赁证明,如果不存在租赁关系的,则需要提供房产证明。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


·入股分公司只写了收据受法律保护吗?
      入股分公司只写了收据受法律保护吗?入股分公司只写收据是有法律效益的;收据可以作为法律依据,且有对方公司的财务章,基本上已经认定你们交易的事实。入股是公司成立后,原始地取得股东权。只要公司一方有增加股东的必要,投资方有购股投资的意思,双方一经合意,建立认购契约,即告入股。入股虽以契...


·企业融资的特点及其方式是什么?
      企业融资的特点及其方式是什么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为了顺应市场经济的需求,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了融资的方式。企业融资可以根据企业自身的情况,以及将来的发展方向,选择合适的融资途径,借以达到企业融资的利益最大化。我们只有充分了解到了企业融资的特点,才能充分有效的利用各种资源。 一、企业...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新规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新规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最新修改部分 一、第十三条修改为:“上市公司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60个月内,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导致上市公司发生以下根本变化情形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一)购买的资产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