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权并购贷款是什么意思?国家有何规定?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股权并购贷款是什么意思?国家有何规定? 一、并购贷款
  所谓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款。是针对境内优势客户在改制、改组过程中,有偿兼并、收购国内其他企事业法人、已建成项目及进行资产、债务重组中产生的融资需求而发放的贷款。并购贷款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项目贷款。普通贷款在债务还款顺序上是最优的,但如果贷款用于并购股权,则通常只能以股权分红来偿还债务。
   二、相关规定
  去年12 月9 日中国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这是并购贷款开闸后,中国银行界首次推出并购贷款。银监会规定并购贷款的基本原则是,既要在最大程度上满足市场需求,又要有利于商业银行控制贷款风险。
  《指引》所规范的并购贷款是用于支持我国境内并购方企业通过受让现有股权、认购新增股权,或收购资标企业的并购交易。据银监会有关要求,银行贷款支持的并购交易首先要合法合规,涉及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反垄断、国有资产转让等事项的,应按适用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取得有关方面批准,履行相关手续等。此外,银监会鼓励商业银行在现阶段开展并购贷款业务时主要支持战略性的并购,以更好地支持我国企业通过并购提高核心竞争能力,推动行业重组。产、承接债务等方式以实现合并或实际控制已设立并持续经营的目
  为了保障贷款的安全性,此前我国的商业银行贷款禁止投入股权领域,1996年央行制定的《贷款通则》规定,商业银行不许提供并购贷款。
  目前,我国并购融资制度十分不完善。《贷款通则》等法规规章实际上禁止金融机构为股权交易的并购活动提供资金;对企业债的发债主体也有着严格的限制,同时,债券的发行还有年度总额度的控制,利率水平的管制和用途的限制;权益融资方面,我国由于公开发行需要通过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的核准,效率较低。
  我们通过上文大体了解了国家关于股权并购贷款的一些政策制度。这些制度的有效落实有利于解决企业收购股权的资金问题,也为商业银行开辟了新的业务领域。如果您想了解关于这方面的更多知识,可以咨询的沈阳律师。
  
  
  


·债权债务管辖确定的法律依据
      债权债务管辖确定的法律依据 一、债权债务管辖确定的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可见,协议管辖约定地点也仅限于...


·人死了欠的网贷要还吗?
      人死了欠的网贷要还吗?人死了欠的网贷要还吗? 一般来说,由担保人和继承人在继承的的财产范围内承担,如果贷款是用于家用,夫妻共同财产也应该承担。当然担保还要看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 1、自然人担保贷款 如果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他的亲属或是其他第三方与贷款机构签订了连带还款责任合同...


·民生信用卡欠款多少会被起诉
      只要是逾期,超过一定的时间就会被起诉,当持卡人透支超过规定期限,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即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银行有权联合当地司法机关对持卡人进行刑事起诉。在法院判决后,若拒不还款,就会坐牢。欠款5万达到了信用卡诈骗的量刑标准,欠款金额在5万以下不会坐牢。《中华人...


·非法集资与民间借贷的区别
      非法集资与民间借贷的区别 民间借贷是在法律上是被认可的,但是非法集资则是属于刑事犯罪类型的行为,二者虽然都是向他人借贷满足自己的资金需要,但二者很多方面都是有本质上区别的。我们需要对二者的区别进行深入的了解,才能更好地规范自己的行为。那么,非法集资与民间借贷的区别是什么呢?请阅...


·讨债技巧—兵贵神速催款兵法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这军事上一步之差可导致千军覆没。在经济上信息慢动了半步会殆误商机,让大笔金钱在瞬间白白地滑过。在催款中,有利时机到来之时,千万不能犹豫不决,而要果断出击,错过时机后,悔之晚矣也无济于事。 

 “兵贵神速催款兵法”之妙在于以快催款,以快取胜...


·公司法债务与股东偿还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我国有两类公司是公司法规定的内容范围里面的,一个就是我们熟知的有限责任公司还有就是股份有限公司,两个公司的设立方式存在差异,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取募集的方式设立公司,但是有限责任公司不可以。那么关于公司法债务与股东偿还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公司法债务与股东偿还 《公司法》第...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十四种常见的犯罪方式有哪些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十四种常见的犯罪方式有哪些?(一)采取化整为零的手段,违反大额贷款应当抵押担保和大额贷款审批权限的规定,将大额贷款分解成多个小额信誉贷款,由大额贷款客户收集小额信誉贷款客户信息,编造小额信誉贷款申请书、贷款调查报告,虚拟贷款资料,发放贷款。注:以农村信用社最为常见...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吗?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吗? 一、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吗?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九条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指合伙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到期债务,以合伙企业的现有资产不能完全予以清偿的情...


·人民司法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承担吗?
      人民司法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承担吗?人民司法规定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承担,对于那些可以通过协商处理职务分割的,只要是双方合意处理,并且也不会危及到债权人的权益,此时即使是由一方自己承担,并且没有要求对方分担的,该处理方式也是有效的。二、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参照上述判断标准,夫妻共同债...


·企业怎么清理债权债务?
      企业怎么清理债权债务? 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会产生债权债务,企业对债权债务的处理关系到企业是否可以长远发展,只有对企业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理,才能理好地防范企业会出现的财务风险,否则有可能给企业带来严重的危机。那企业怎么清理债权债务?一起通过以下文章作一个详细了解吧。 一、债权的...


·夫妻间债务承担的原则是什么?
      夫妻间债务承担的原则是什么?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承担。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