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法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刑法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涉嫌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三、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属于金融犯罪,绝大多数的经济金融犯罪都要确定了犯罪数额才能确定下来量刑范围,就像是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不仅是主刑不一样,罚金方面最少是2万元,但最多可能被判处50万元罚金。
  
  
  


·第二次起诉离婚可以不在原审法院起诉吗?一定判离吗?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可以不在原审法院起诉吗 一定判离吗 一般来说,是在原法院,因为涉及管辖权的问题,不是想在哪里起诉就在哪里起诉的。如被告方经常居住地未发生变化,则第二次起诉离婚依然由第一次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被告方的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发生了变化,则要到对方的户籍地或经常...


·离婚上诉多久自动离婚?
      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对于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男女双方,在离婚后,若出现了感情破裂等情形时,是可以按照既定的法律规定,通过协议,或者是诉讼的方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法院在受理离婚诉讼后,不能较快的判决离婚,有些朋友会默认为,在上诉离婚后,过一段时间后,是可以自动离...


·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
      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一方又不自愿离婚,那么另外一方可能就会向当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那么在第一次起诉过程中,可能因为男方的原因,或者是自身并没有强有力的证据去证实,人民法院可以反驳离婚诉讼,那么在现实生活中,就会有人提起第二次起诉,那么我们想要讲解的问题就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判决离...


·第二次起诉离婚是否一定判离?
          婚姻关系着一个家庭的稳定,家庭又是社会的组成单位。 法院在处理离婚诉讼的时候也是慎重之极。 起诉离婚,法院第一次都不会判决离婚,第二次再起诉就会判离。 无论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还是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根据《...


·二婚婚前财产属于谁?
      二婚婚前财产属于谁? 二婚婚前财产属于谁? ?民法典生效后,规定婚前财产如果要作为“共同财产”,双方必须约定。这就实际上肯定、明确了婚前个人财产不作为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因此,新的司法解释就规定,婚前个人财产不因为婚姻的存续转化为共同财产。这实际上就取消了“婚姻存续八年,婚前...


·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可以增加吗
       法院判决离婚过后,跟未成年子女生活一起的父母在另一方给付了足够的抚养费过后,根据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情况,又另行要求对方支付其他费用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可以增加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可以增加吗 抚养费之外增加的适当费用可以再加。按照规定...


·离婚孩子抚养费比例是多少
      由于离婚仅仅解除的是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对于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不会产生影响的,因此即使夫妻离婚了那应当履行的抚养义务还是要继续履行,这种情况下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自然需要支付抚养费,那一般离婚孩子抚养费比例是多少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比例是多少 在离...


·签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反悔可以么?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时,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则应该在签署离婚协议书的同时,签订一份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对财产分割做出约定。这种协议经过双方签字后生效,是具备法律效力的。一般情况下,一方不得无故违约。那么签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反悔可以么?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签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反...


·夫妻离婚怎么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对天底下所有的父母来说,孩子都是各自生命的延续体,所以绝大多数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双方可能都不想让主动放弃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也是必须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妥善得到解决的。所以如果在生活当中遇到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的这种情况,不妨结合我们的资料一起了解一下,夫妻离...


·一、一方私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认定?
      一、一方私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认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该规定,应当理解为:(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


·离婚抚养费可以不给吗?
      夫妻离婚后急需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孩子的抚养费问题,抚养费的分配既要公平合理,抚养孩子的一方所营造的环境又要有益于孩子的成长,作为父母双方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那么,离婚抚养费可以不给吗?如果你存在这样的困惑,希望这篇文章可以帮到你。 一、离婚抚养费可以不给吗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