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收到拆迁补偿款后应当缴税吗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收到拆迁补偿款后应当缴税吗
  
  一、收到拆迁补偿款后应当缴税吗
  
  分两种情况:
  
  如果公司地处农村,那么,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取得补偿款不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
  
  如果地处城镇,需对照以下文件办理: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证个人所得税。
  
  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
  
  二、税收包括哪些
  
  1、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
  
  无论支付征地补偿费的资金来源是否为政府财政资金,该行为均属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规定,不征收营业税。
  
  2、土地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看看土地征用补偿办法。或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所称:因“城市实施规划”而搬迁,是指因旧城改造或因企业污染、扰民(指生产过量废气、废水、废渣和噪音,使城市居民生活受到一定危害),学会征用土地补偿费包括。
  
  而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已审批通过的城市规划确定进行搬迁的情况;因"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是指因实施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批准的建设项目而进行搬迁的情况。
  
  3、企业所得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因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性原因。
  
  企业需要整体搬迁(包括部分搬迁或部分拆除)或处置相关资产而按规定标准从政府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或处置相关资产而取得的收入,以及通过市场(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
  
  


·个人消费贷款申请流程是什么?
      个人消费贷款申请流程是什么 —、什么是个人消费贷款 个人消费贷款主要是金融业银行机构等贷款机构,向个人借款人发放的,以消费用途为目的的贷款业务,其中,主要包括车贷、房贷、信用贷款、助学贷款等消费用途分类。其中,房贷为较特殊的形式,一般狭义的消费贷款,主要针对中短期的消费行为融资...


·讨债时拘禁欠债人是否违法
      讨债时拘禁欠债人是否违法 一、讨债时拘禁欠债人是否违法 讨债时拘禁欠债人会涉嫌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罪是指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不论基于何种目的,只要对他人实施了剥夺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为,就构成非法拘禁罪。 尽管索要回自己的钱财属于合法目的,但由...


·违法发放贷款罪主管会受到什么处罚?
      违法发放贷款罪主管会受到什么处罚?新刑法违法发放贷款罪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


·扒窃多次作案没有证赃款要判吗?
      扒窃多次作案没有证赃款要判吗? 一、扒窃多次作案没有证赃款要判吗? 是否要判就要看实际的情况;盗窃有很多种情况,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盗窃的不同情形也作出了规定: (1)数额较大的,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为1000元,在昆明市地区,盗窃800元即达到立案标准; (2)多次盗窃的...


·怎么理解合同债务,合同债务的种类
      怎么理解合同债务,合同债务的种类债务还是很好理解,但是合同债务很多人就不了解了。而且有些人需要履行合同债务的义务,却因不了解而不承担债务责任,这就容易产生合同债务纠纷。那么怎么理解合同债务?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怎么理解合同债务 合同债务是指债务人...


·欠债不还被软怎么办?有哪些
      欠债不还被软怎么办?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一、欠债不还被软禁该怎么办 被追债人软禁算是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算非法拘禁,是不合法的,应受到相关法律的制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1、软禁、伤害他人的; 2、软禁、伤害残疾人、孕妇、不...


·怎么确定民间借贷纠纷管辖法院
      怎么确定民间借贷纠纷管辖法院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借款合同当事人一般是金融机构与法人企业之间的借款关系,确定管辖权时,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合同履行地一致,那么...


·夫妻共同债务免除债务人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免除债务人责任的情形有哪些?夫妻共同债务免除债务人责任的情形主要有:(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


·债务没用到家离婚对方承担吗?
      债务没用到家离婚对方承担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前个人债务,在夫妻离婚时,离婚债务另一方不进行承担。婚后个人债务,没有用于家庭生产、生活、经营等事宜,用于个人的事件上,另一方也没有承担的义务。如果在婚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上,夫妻离婚应共同承担债务。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


·按照公司法借款股东会是否需要表决?
      按照公司法借款股东会是否需要表决? 一、公司借款是否需要股东会表决 公司借款属于重大事项,需要召开股东大会由各股东作出决议,同意以后要对股东会的决议作出书面的约定。除非公司章程有特别规定或者经股东(大)会的批准同意,公司的董事、经理不得擅自将公司资产借贷给他人。 二、有限公...


·如果欠别人钱被起诉怎么办
      如果欠别人钱被起诉怎么办有偿还能力主动偿还是最好,不行的话法院一般会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