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指的是什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指的是什么
  
  一、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指的是什么
  
  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首要分子是以犯罪集团存在为前提,在犯罪集团中既可以在幕前指挥,也可以在幕后指挥。有的只组织、指挥,并不亲自去干;有的既领导,又亲自动手去干。
  
  不论如何,首要分子都是犯罪集团的灵魂和核心,他们发起成立犯罪集团,策划发展集团成员,主持制定犯罪计划,指挥集团成员实施犯罪活动,在犯罪集团中起着决定性作用。
  
  所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要比其他主犯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和危险性,是在共同犯罪中从重打击的对象。一个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可能是一个,也可能是两个以上,这主要看他们在犯罪集团中所起的是不是组织、指挥和策划的作用。这里所说的“犯罪集团”是指3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组织”主要是指将其他犯罪人纠集在一起。“策划”主要是指为犯罪活动如何实施拟定办法、方案。“指挥”是指在犯罪的各个阶段指使、命令其他犯罪人去实施犯罪行为等。
  
  二、首要分子是不是就是主犯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而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主犯不一定都是首要分子,首要分子也不一定都是主犯,它们之间不是一一对应关系。理由是:
  
  1、主犯是根据犯罪分子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来划分的,是与从犯相对而言的。在犯罪集团或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等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如果刑法同时追究其他参加者的刑事责任,那么他们既是主犯又是首要分子?在没有首要分子的一般共同犯罪中,如果犯罪分子起主要作用仍然可以构成主犯,也就是说主犯不一定都是首要分子。
  
  2、如前所述,主犯是相对从犯而言的,有主犯就必须有从犯。如果在一起聚众犯罪中,刑法只追究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首要分子的刑事责任,即只有首要分子才构成犯罪时,此时的首要分子就不是主犯,因为不是首要分子就不是犯罪。如刑法第二百八十九条就规定,聚众“打砸抢”,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言外之意为首要分子才构成犯罪,此时的首要分子就不是主犯。
  
  三、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如何处罚
  
  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首要分子是以犯罪集团存在为前提,在犯罪集团中既可以在幕前指挥,也可以在幕后指挥。有的只组织、指挥,并不亲自去干;有的既领导,又亲自动手去干。
  
  不论如何,首要分子都是犯罪集团的灵魂和核心,他们发起成立犯罪集团,策划发展集团成员,主持制定犯罪计划,指挥集团成员实施犯罪活动,在犯罪集团中起着决定性作用。所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要比其他主犯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和危险性,是在共同犯罪中从重打击的对象。
  
  一个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可能是一个,也可能是两个以上,这主要看他们在犯罪集团中所起的是不是组织、指挥和策划的作用。这里所说的“犯罪集团”是指3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组织”主要是指将其他犯罪人纠集在一起。“策划”主要是指为犯罪活动如何实施拟定办法、方案。“指挥”是指在犯罪的各个阶段指使、命令其他犯罪人去实施犯罪行为等。
  
  根据刑法的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即首要分子要对他所组织、领导的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全部罪行承担刑事责任。确立这一原则,是因为首要分子是犯罪集团中出谋划策,计划安排犯罪,指挥其他集团成员实施犯罪活动的人,因此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都在首要分子的主观犯罪故意之中,也都是在他的组织、领导、指挥之下实施的,理应对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担刑事责任。
  
  但是,如果犯罪集团中某个或某些成员超出在该犯罪集团预谋实施的犯罪以外独立实施了其他犯罪行为,对这一行为首要分子不承担刑事责任,由实施该犯罪行为的成员个人负责。
  
  


·犯寻衅滋事罪可以判缓刑么
      犯寻衅滋事罪可以判缓刑么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3年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拘役,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


·浙江省盗窃罪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盗窃的这种行为不仅仅是道德品质上的问题,构成盗窃罪的话就已经违反了刑法。其实我们相信生活当中所有人都知道盗窃的这种行为是不对的,可是仍然有很多的人就是不愿意通过正常的手段来实现自己的价值,在寻求不劳而获的时候,就通过盗窃他人的财物来满足自己的私欲。下面我们要带您了解的是,浙江省盗...


·故意伤害罪轻伤量刑标准规定是怎样的
      是否有人不清楚故意伤害罪轻伤量刑标准呢?答案是肯定的。故意伤害罪对轻伤的量刑标准和对重伤的量刑标准是不同的,那么,具体是怎样的?下面,就专门对故意伤害罪轻伤量刑标准为您作一个介绍。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中: (二)故意伤害犯罪 故意伤...


·诽谤罪的客体是什么?
      诽谤罪的客体是什么?一、诽谤罪的客体是什么? 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


·赌博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是怎样的
      我们发现虽然《刑法》中对每个具体罪名的量刑标准都作出了规定,但法官在实际对案件作出宣判处罚的时候,往往还会结合不同的犯罪情节。其中对一般情节的处罚自然与对严重情节的处罚不一样,这就要求在判刑之前对情节严重作出认定,那这个赌博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电信通讯网络诈骗追刑标准是怎样的
      电信通讯网络诈骗追刑标准是怎样的?目前,利用电信网络诈骗的人越来越多,很多人直接打电话都是说“猜猜我是谁”,“您有一份价值多少的礼包未收取”,“公司目前正在做活动,只需要支付邮费就可以得到价值多少的什么物品”,这些对于很对人来说,无疑是一种诱惑,但其实,这也正是在一步一步的掉进电...


·拘役管制是行政处罚吗?
      拘役管制是行政处罚吗?拘役管制不属于行政处罚,管制和拘役都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主刑,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非法集资如何判刑?
      在我国非法集资行为主要触犯的是刑事法律这个方面当然这也是必须要具备一定条件的,其中刑法当中规定了必须要是非法集资行为情节严重的。当然,很多普通老百姓对于非法集资,规定并不是特别清楚,很多人想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非法集资如何判刑? 一、非法集资如何处理的规定是什么? (...


·聚众斗殴罪处罚金多少,怎么进行认定?
      从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可以知道,聚众斗殴行为属于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犯罪,一般对于这类犯罪,在对行为人进行处罚的时候,是不会判处罚金的。那么您知道我国究竟对聚众斗殴罪是如何处罚的吗?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聚众斗殴罪如何判刑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 聚众斗殴1次,...


·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什么意思
      即使我国普通公民没有接触到过关于刑事审判的相关问题,但是您在影视剧当中或者新闻当中相信都有见到过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宣判的时候,宣判的结果为犯罪嫌疑人执行有期徒刑多少多少年的这样一种决定。有期徒刑这是刑法当中的主要量刑结果,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什么意思? 一...


·强奸罪加重处罚的情节是什么
      对于很多犯罪都是有几个量刑幅度的,甚至有的时候还会对行为人加重处罚。那对于强奸罪来讲,法律规定的加重处罚情节有哪些呢?针对这个问题,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告诉你强奸罪加重处罚的情节是什么。 一、强奸罪加重处罚的情节是什么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