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法律规定别人造谣你名声什么罪?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根据法律规定别人造谣你名声什么罪?1、根据法律规定别人造谣你名声有可能会构成诽谤罪。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2、诽谤罪证据收集和诽谤罪有关的材料;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证据及其种类】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二、如何收集诽谤罪的证据?诽谤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证据多由受害人自己收集。最为方便快捷的是视频音频资料的收集,比如加害人在正在捏造并散布受害人的虚假事实时,可以用手机或其他录音设备偷偷进行录音录像及拍照;邀请听到的人作为证人,聊天时可以将话题引入需要的内容,并进行录音固定成证据;收集加害人散布谣言的文字材料;收集受害人自己受到侵害的具体表现和事例等。在当代社会,名誉权对于任何一个公民和法人来说都非常的重要,毕竟这是属于能够得到社会上客观的评价的一种权利。如果相关的人员捏造谣言并且进行散布,将会构成诽谤罪。
  
  
  


·纵火罪量刑是怎样规定的?
      即使您都想有一个和平安稳的生活,也偶尔会发生天灾人祸。而人为犯罪的种类有很多种,但不管是哪一种,都会带来严重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今天,我们要和您谈的就是人为纵火。那么,关于纵火罪量刑有着怎样的规定呢?一起随我们去了解一下吧! 纵火罪应如何量刑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


·新刑事诉讼法证据种类有哪些
      新刑事诉讼法证据种类有哪些 在实践中,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需要提交犯罪人的犯罪证据,用以证明犯罪的事实情况。关于证据有很多,可以是物证,也可以是视听资料。那么在新刑事诉讼法证据种类有哪些?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新刑事诉讼法证据种类。 新刑事诉讼法证据种类有哪些 证据的种类,是...


·犯罪嫌疑人自首如何处罚
      在刑事案件中,要是可以认定犯罪嫌疑人存在自首、立功或者坦白的情节,那此时法官在量刑的时候就会适当的考虑然后再作出相应的处罚。但现实中对犯罪嫌疑人自首的认定是比较麻烦的,那究竟此时应该怎么认定才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自首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1、必须是“自动投案”...


·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法条竞合吗?
      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法条竞合吗因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构成要件不同,并基于量刑均衡考量,笔者认为两者之间此罪与彼罪界限清晰,条款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交叉和重合关系,仅因行为人的行为起到了媒介的作用,致使原本无交叉或重合关系的条款间出现的个案的关联性,也就是说,在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移送标准是什么
      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移送标准是什么? 一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二是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所谓犯罪事实已经查清,是指检察机关对下列事实已经查证属实: (1)确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是犯罪,而不是合法行为或者一般违法行为的事实; (2)确定被告人...


·缓刑执行过程中会被撤销吗
      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罪犯在最后判刑的时候是有可能被同时宣告缓刑的,但此时也不能高兴太早,因为会有一个考验期。那么在实际缓刑执行过程中,是否会被撤销呢?详细内容,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缓刑执行过程中会被撤销吗 我国《刑法》第77条规定了撤销缓刑的法定情形,即在缓...


·诈骗罪辩护词范文
      诈骗罪辩护词范文 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审判员: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家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的一审辩护人,依法参加本案的审判活动。辩护人认真地研究了一审判决书,详细地查阅了本案全部卷宗材料,并依法会见了被告人,对本案案情有了比较全面、客...


·刑事案件间接证据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吗
      刑事案件间接证据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吗证据对于一个案件十分的重要,只有充足的证据,案件才可以定案。不过大多时候,可以直接证明事实的直接证据并不断或者没有,但是有很多的间接证据。刑事案件间接证据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吗?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 一、刑事案件间接证据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吗 间接证...


·报复陷害罪的客体是什么
      报复陷害罪的客体属于此罪构成要件当中的一个内容,在对报复陷害行为进行认定的时候,是需要进行判定的。那到底报复陷害罪的客体是什么呢?而此罪的其他构成要件又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报复陷害罪的客体是什么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这里的民...


·团伙盗窃罪最新量刑标准
      您对于团伙盗窃可能不是很熟悉,但是都应该有所耳闻,法律对团伙盗窃罪的定性是非常的明确的,并且对团伙盗窃罪最新量刑标准也是十分明确,只要达到量刑标准的就会依法进行量刑宣判,让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但具体的量刑标准如何,可以随我们一起到本文看看。 一、团伙盗窃罪最新量刑标准 第...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立案标准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情节严重的,将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论处,不过很多人对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还缺乏了解。比如究竟什么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下面将为您详细解答!一、什么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