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多久定责?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一、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多久定责?一般情况下是10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勘察现场5日内委托鉴定,检验鉴定的时间一般20日内,特殊情况可以延长10日,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5日内出具事故认定书。所以事故认定总的时间最长不超过40日。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该条的规定,一般而言,发生交通事故,原则上应当由车辆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在出租或出借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能够控制机动车运行的是使用人而非所有人,运行的利益也是由使用人获得的。因此,将机动车交由他人使用后,使用人因对车辆具有直接的运行支配力并享有运行利益,因而成为承担责任的主体。所有人原则上对使用人造成的交通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车辆所有人在出借或出租车辆时须履行一定的注意义务,有义务确保使用人有驾驶资质,且车辆没有明显的影响安全运行的瑕疵。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3)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4)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我们国家一旦发生了交通事故,就需要对于交通事故所产生的损害进行赔偿,至于应当承担多大的赔偿比例,需要由交警部门的人员作出责任认定。也不需要太担心时间问题,一般10天之内就可以完成责任认定。
  
  
  


·每当我们开车走在路上时,总能看到路上有一些减速慢行,注意安全
      每当我们开车走在路上时,总能看到路上有一些减速慢行,注意安全等等的安全标识,这些都是为了我们的出行安全考虑,但是交通事故还是时常发生,而对于如何处理交通事故中双方责任,国家也有明确规定,那么当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摩托车与小车相撞,摩托车撞小车谁的责任呢? 一、摩托车撞小车谁的责任?...


·双重劳动关系社保缴交的规定
      双重劳动关系社保缴交的规定一、双重劳动关系社保缴交的规定双重劳动关系在实践中表现为以下几种:其一,劳动者同时从事几份非全日制劳动,和几个单位存在非全日制用工关系,这是较为常见的一种;其二,劳动者同时从事全日制劳动和非全日制劳动,如劳动者白天从事全日制劳动上班8个小时,晚上或者周末...


·异地发生交通事故怎么理赔
      异地发生车辆交通事故,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既要等待交警处理,又要考虑车险理赔,类似问题有很多车主遇到过。那么,异地发生交通事故怎么理赔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看看下面的内容进行了解。 一、异地发生交通事故怎么理赔 车主在异地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立即向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报...


·交通肇事罪能不能判缓刑
      一、交通肇事罪能不能判缓刑 所谓缓刑适用的原则,就是在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过程中,特别是缓刑适用过程中必须始终考虑的规则和因素,包括法定因素和酌定因素。 1、法定因素。 (1)看是否具备法定从轻和减轻情节。 也就是是否符合《刑法》第67条和68条关于自首和立功的规定。具体到...


·哪些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负全责
      哪些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负全责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而另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的,有下列情形的一方负事故全部责任。 1、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违反信号灯控制通行的; 2、逆向行驶与对向来车发生交通事故; 3、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追尾碰撞前车; 4、倒车或溜车时与其...


·河北省机动车牌照能注销么
      河北省机动车牌照能注销么 一、河北省机动车牌照能注销么 1、车辆号牌可以注销,但是办理注销登记的车辆必须在您的名下已使用三年以上。你还可以更换自己机动车牌号的,拿上自己的行车证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车管所填写机动车牌照补换申请表,交上自己原来的车牌,然后再交100元的受理费...


·交通事故无交强险如何赔偿标准2018是什么?
      交通事故无交强险如何赔偿标准2018是什么没有依照国家规定购买交强险的机动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必须由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如果投保的义务人和实际侵权人不是同一人,两者都需要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义务。超出交强险部分,事故双...


·车俩高空坠物砸损保险怎么赔?
      一.车俩高空坠物砸损保险怎么赔?1.高空坠物损坏车辆分三种情况,一种是明显能找到致害方的,比如居民楼坠落花盆砸到车顶而且大概能够确定是谁家掉的,那么就优先找致害方索赔,保险公司不赔。另一种情况是找不到致害方的,保险公司根据情况可能会协商70%赔付,剩余30%应由高空坠物的责任人赔...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如何处理 (一)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过程中,调解具有重要的作用。1991年国务院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


·高空坠物赔偿车辆贬值损失是否赔偿
      高空坠物赔偿车辆贬值损失是否赔偿要注意贬值的部分并不属于可以索赔的。机动车本身就是消耗品,而且基本上从4s店购买出来了以后就已经有所贬值,所以,如果机动车所有者要求楼上住户,承担贬值部分,这肯定是一种无理的索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或者从建筑物上脱落、坠落的物品致人损...


·交通事故鉴定需要重新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交通事故鉴定需要重新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鉴定结论后,如果认为鉴定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形,可以提出重新鉴定:(一)鉴定程序违法,可能影响鉴定意见正确性的;(二)鉴定人不具备鉴定所需专门知识的;(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四)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五)鉴定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