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转让通知书拒收怎么办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债权转让通知书拒收怎么办?一、拒收债权转让通知书有效吗
  首先,法律适用上考察,该通知书应认定为债权转让通知。《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四十六条对债权转让的生效要件采取的是无需经债务人同意的通知主义原则,但对通知的形式及内容,该条并无明确规定。我们认为,虽然没有具体的规定,但从债务人同意主义到通知主义的转变实际上体现了方法者越加注重保护债权人自由处分债权的权利,同时也兼顾债务人的利益,使债务人可以尽快明确其清偿义务的对象,确保履行义务的明确有序。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这一立法目的决定了审判实践中应尽可能地保护债权人处分债权的权利,如果查明债权人转移的债权确实存在,债权转移也没有损害债务人的利益,此时,只要能够认定债权人传达给债务人的信息中包含债权转让的事实,即使这一信息在形式上存在一定的瑕疵,也应认定债权人已经发出了债权转让通知,这样更利于客观、及时、高效地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其次,《民法典》中并无明确规定。我们认为,采用通知到达主义,以债权转让的通知到达债务人处作为债权转让对债务人生效的要件,这样既充分尊重了债权人的自由,又不忽视债务人利益的保护,同时也符合通知主义原则的本旨要求。
  二、债权转让生效的条件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或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在全部让与时,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债权人脱离合同关系;在部分让与时,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将参加到原合同关系之中,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此时,合同权利人一方已由一人变成数人,合同之债成为多数之债。债权转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有效:
  (一)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
  (二)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
  (三)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
  (四)必须有转让通知。
  以上是我们对于“债权转让通知书拒收怎么办?”这一问题的解答,综上可知,采用通知到达主义能最大限度地尊重债权人的自由保护债务人的权益,但是在实践中,不同的法院,甚至不同的法官把握的尺度都不一样,具体的诉讼事宜还请咨询专业律师。
  
  
  


·意外保险免责条款有哪些
      意外保险免责条款有哪些相信您在很多时候自己或公司都会买保险,既然买了我们就应该弄清楚保险的作用,特别是意外保险免责条款的作用,这个是很重要的问题,接下来就由我们我们来为您介绍下相关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保险的知识消费者在投保意外伤害保险的时候需要对人身意外保险条款看清楚,意...


·债务凭证和债权凭证区别
      债务凭证和债权凭证区别当今社会,债务关系纠纷是最为常见的法律纠纷。诉讼人在提出诉讼时往往需要拿出相应的凭证,证明债务关系,才能更好地促进问题的解决。许多人因为没有分清债务凭证和债权凭证有什么区别,导致在诉讼时遇到问题,无法维护自身权益。今天我们就来为您解释一下债务凭证和债权凭证的...


·债务利息怎么算
      有合法约定利息的按照约定计算,没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利息。债务利息的计算:一般债务利息标准为:不超过年利率24%的,法院予以支持;年利率24%至36%的部分,债务人自愿给付的,法院予以保护;年利率超过36%的,法院不予支持,债务人已经给付的,可以要求返还。利息等于借款金额乘以利率乘以...


·现实中,要是债务人到期无法清偿债务的话,此时债权人可能会通过
      现实中,要是债务人到期无法清偿债务的话,此时债权人可能会通过一些比较极端的方式来讨债,就包括绑人要债。对于这样的行为,咋一看其实很符合《刑法》中规定的绑架罪的构成要件,那到底绑人要债的行为是否构成绑架罪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绑人要债犯绑架罪吗 近几年来,社...


·有关债权债务承继情况说明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有关债权债务承继情况说明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清偿遗产债务应优先于遗赠,为特定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 1、清偿遗产债务应优先于遗赠 遗赠是被继承人以立遗嘱的方式将其财产死后赠与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法律行为。 所谓清偿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即是在被继承人负有遗产债务...


·并购重组公募债券是什么意思,它的相关规定又是什么
      并购重组公募债券是什么意思,它的相关规定又是什么 (一)并购重组 并购重组是搞活企业、盘活国企资产的重要途径。现阶段我国企业并购融资多采用现金收购或股权收购支付方式。随着并购数量的剧增和并购金额的增大,已有的并购融资方式已远远不足,拓宽新的企业并购融资渠道是推进国企改革的关键之...


·办了他项权证多久放款有哪些手续
       近几年高昂的房价让许多人买房都进入贷款行列,那么,办了他项权证多久放款有哪些手续,对于时间的限制,因为不同的银行会有不同的时间,所以并没有一致性,但是对于手续的办理肯定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法律规定才能办理,因为手续是有关部门强制规定的。 他项权证的办理一般都是在产权证已经出证的同...


·债权人代位权管辖权争议是什么?
      债权人代位权管辖权争议是什么?代位权的行使主体是债权人,债务人的各个债权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均可行使代位权。债权人在行使代位权的过程中,是以自己的名义而不是以债务人的名义。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只能以诉讼的方式。代位权诉讼的当事人包括原告(债权人)、被告(次债务人,即债务人的债务人...


·公司法人发生债务纠纷会有什么后果 其实在社会生活当中,每一
      公司法人发生债务纠纷会有什么后果 其实在社会生活当中,每一个人都会承担着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尤其对于公司的法人来说,公司法人不像您表面看上去的那么轻松,当公司发生一系列的法律问题以后,公司法人是需要首当其冲来承担责任的。并且公司在经营的时候免不了要发生债务纠纷,下面我们就详细...


·贷款他项权证放款的规定是什么?
      目前我国在他项权证的这一块主要是针对土地产权的相关限制,而且通常在抵押权力当中,现在有关机构都是要有他项权证才会放款的。如今申请房贷跟他项权证几乎就是联系在一起的,业主本人在将他项权证办理好并且交给了银行以后,相信也非常关心贷款他项权证放款的规定是什么? 一、贷款他项权证放款的规...


·丈夫借钱不能还 债权人闹到老婆单位怎么办?妻子有义务偿还吗
      丈夫借钱不能还 债权人闹到老婆单位怎么办?妻子有义务偿还吗 在生活中常常有这样的问题,丈夫向他人借钱不还,债权人找到老婆单位那里要债,当你遇到这种丈夫借钱不能还,债权人闹到老婆单位怎么办呢?到底该不该帮丈夫还钱,下面我们就为您简单解释一下这方的问题。 一、丈夫借钱不能还,债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