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室内装修设计合同纠纷的法律风险有哪些?怎样避免?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对一些好不容易买好了房子的房主来说,接下来更加操心的事情便是对房子进行装修了,我们都知道关于室内装修的纠纷在生活中比较常见,这与室内装修设计合同的签订有重大的关系,那么,室内装修设计合同纠纷应该如何避免?下面,的我们就介绍一下有关室内装修设计合同的一些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以此来告诉您怎样规避这些风险,减少纠纷。
  
  
  一般认为室内装修设计合同的条款框架主要包括:房屋概况、设计费及支付条件、设计文件的提交、施工指导、双方权利义务、联系人员、违约责任、附则等。当然,具体需要结合个案特点以及客户的要求,进行差异化、个性化的设计。就从协议双方风险控制的角度而言,我们认为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委托方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作为委托方,在协商签署设计合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主要如下:
  
  1、设计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致合同无效的法律风险
  
  我国《建筑法》第十三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由此可见,设计单位必须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否则可能导致合同无效的法律风险。
  
  由此作为委托人代理律师,首先需要对相关设计单位是否具备设计资质进行审慎尽职调查,尤其需要关注该资质证书是否合法有效。目前我国具有颁发资质证书的合法主体只有建设主管部门,而非各种行业协会。通过将该资质证书作为协议附件和/或要求设计单位在协议中做出承诺与保证的方式,确保设计单位具备履行设计合同的资质条件。
  
  2、一次性支付设计费的法律风险
  
  如双方在协议中约定,设计单位自委托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才提供设计服务,则对于委托方而言存在非常大的法律风险。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受托方未依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提供符合委托方要求的设计文件,或未全面依约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则此时委托方无法通过款项支付来有效约束受托方的行为。
  
  由此,建议合同约定委托方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文件按阶段进行款项支付,以此实现防控委托方法律风险的目的。一般而言,设计单位按照以下顺序提供设计文件:平面方案、施工图初稿、效果图、施工详图、装饰材料清单及工程预算。相应的,设计费款项的支付也可以按照该进度予以支付。
  
  3、设计文件范围约定不明的法律风险
  
  作为委托方,合同的根本目的在于取得设计文件,以便为后续工程施工提供相关基础。由此,如果合同中未约定或未明确约定设计单位应当提供设计文件的范围,将可能导致委托方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法律风险。
  
  因此,建议在合同中以清单或者附件方式对设计文件的范围予以明确界定,也便于委托方在收到相关设计文件后依约验收确认。
  
  4、设计提交日期约定不明的法律风险
  
  设计周期根据项目的规模、委托方设计要求的难易程度有所区别。一般委托方对于整个项目工程施工都会予以整体时间统筹,设计文件一旦逾期提交,可能因此会影响到后续的工程施工进度,最终导致项目延期、各项费用超出预算的法律风险。
  
  由此建议在协议中明确约定设计周期,包括设计周期的起算点、期限以及是否包括委托方审核确认设计文件的期间,以此防范因为设计周期约定不明导致工程延误的法律风险。
  
  5、施工期间指导义务约定不明的法律风险
  
  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需要设计单位在工程施工期间提供必要的支持与指导。如果协议中未明确约定设计单位在项目施工阶段应提供服务的内容与范围,可能导致施工单位关于设计问题存在的疑问无法得到有效解答,最终导致施工与设计理念偏差的法律风险。
  
  由此,建议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受托方指导施工的义务。该等义务包括技术交底(水电交底、木工交底),现场咨询解答、相关技术指导等事项,最终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6、设计文件本身不符合设计规范的法律风险
  
  《建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浙江省建筑业管理条例》、《全国室内装饰行业家庭装饰管理办法》、《全国室内装饰行业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行业规范,都不同程度地对室内装饰装修设计进行了规范。如果设计文件违反环保、国家消防法等禁止性规定,则可能导致依照该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的工程本身存在质量问题。
  
  基于此,建议在设计协议中明确约定受托人提供的设计文件本身应满足的要求,以及如果违反前述规定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以此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二、受托方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作为受托方,在协商签署设计合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主要如下:
  
  1、待装修设计的房屋权属存在争议的法律风险
  
  如果合同所涉房屋非委托人所有,且该委托人无权处分,或者该房屋已被采取诉讼保全等强制措施,则可能会给受托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最终影响受托人的合法权益。
  
  由此,建议受托人律师对待装饰设计的房屋是否存在权属争议、诉讼保全等事项进行审慎地尽职调查。律师应要求委托人及时提供房屋产权证,必要时一并要求委托人对该房屋的权属情况予以承诺。
  
  2、全部设计文件提交后委托方以不满意为由要求全额退款的法律风险
  
  如果合同中约定,受托人提交的最终设计文件经修改后仍然无法满足委托人要求的,则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且受托人应返还全部设计费,则该条款可能导致受托人劳动成果失去意义的法律风险。基于是否满足委托人意图,这属于主观范畴,如果发生委托人故意以不满足其设计要求为由,主张合同解除并要求受托人退还全部款项,而私下继续使用相应设计文件的,则会给设计单位带来非常大的经济损失。
  
  由此,需要严格限制委托人解除合同并主张设计费退还的条件,尤其须谨慎地将是否符合委托人意图这一缺乏客观依据的内容作为委托人享有合同解除权的判断依据。
  
  3、委托方在书面确认后又提出重大修改要求导致文件提交逾期的法律风险
  
  如果在合同中约定受托人逾期提交设计成果须承担违约责任,则受托人须谨慎考虑因委托人原因导致设计逾期的情形。如委托人在对设计文件予以书面确认后再次提出重大修改意见导致重大设计变更最终导致受托人逾期提交设计文件的,则出于公平原则考虑,受托人可以要求此时不承担逾期提交的违约责任。
  
  委托方在全套设计文件确认后又提出新的设计要求导致整体重新设计的法律风险
  
  如果委托人根据合同约定对全套设计文件予以书面确认后,又提出新的设计要求,且该要求导致整套设计文件须重新设计的,则建议受托人要求此时后续设计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以此维护其合法权益。
  
  由于具体室内装修设计案例的多样性与复杂性,在实践中各类风险产生的原因和表现形式千差万别,作为律师,更应该透过一般的风险形式深入研究个案,真正理解在个案中的特殊风险,并且思考和研究应对的方案和措施,以确保当事人的交易安全,并不断积累经验和理论提升,真正实现室内装修设计合同风险控制的最大化。
  
  针对室内装修设计合同纠纷应该如何避免这个问题,不难看出,合同涉及到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室内装修设计合同自然也不例外,我们在上文分别从委托方和受托方的角度出发,提出了关于这类合同容易出现的一些法律风险的问题,旨在帮助您在事前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看合同,分析合同条款,切不可操之过急,不然很容易给事后的装修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埋下隐患。


·合同中的抗辩权的种类有哪些
      合同中的抗辩权的种类有哪些抗辩权指的是在双务合同中,合同关系中的其中一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请求履行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享有的可以暂时拒绝对方的请求权,暂不履行自身的债务的一种权利。抗辩权的设置是为了在合同有违约情况出现时可以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下面就来了解一下法律规定合同...


·合同违约要赔偿哪些
      合同违约要赔偿哪些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方或双方违约的情况,既然有违约行为,那么就需要对守约方作出赔偿,但这个合同违约要赔偿哪些呢?可能很多当事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我们国家的法律对合同违约责任确定了比较多的形式,但是,一般人都只知晓赔偿损失的解...


·民法总则合同无效做了哪些规定
      民法总则合同无效做了哪些规定 在我们社会的日常活动中,各种人的性格迥异导致我国必须制定相关法律来制约公民的行为活动,而民法总则就是为了规范公民日常行为的法则,其中有关合同的规定也在其中有所制定,那么民法总则合同无效做了哪些规定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民法总则合同无效...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所谓的辞退员工,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根据法律的规定,单位是不能随便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的。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一、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用人单位...


·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一、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 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建立了合同关系。一般而言,合同成立要件有三: 1、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即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根本要件。凡意思表示不一致,即虽经协议但未达合意者,合同不能成立。 2、合意则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


·遗赠扶养协议是民事合同的一种
      遗赠扶养协议是民事合同的一种,其要有效也应当符合合同有效的条件,即只要合同中的约定是签订合同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合同的内容也是合法的、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那么这个合同就是有效的,双方也应该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来履行合同。关于遗赠扶养协议,它与遗赠协议是有区别的。对于遗赠协...


·合同到期不续签赔偿多少?
      合同到期不续签赔偿多少?合同到期不续签赔偿劳动者工作年限所对应的时间的工资金额。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 如果合同自然到期终止,劳动者要求继续签订,用人单位应该签订,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


·合同变更要满足什么条件
      合同变更要满足什么条件一、合同变更要满足什么条件 合同的变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与合同主体的变更。合同内容的变更,是指当事人不变,合同的内容予以改变的现象。合同主体的变更,是指合同关系保持同一性,仅改变债权人或债务人的现象。不论是改换债权人,还是改...


·违约金是否必须要按合同给
      违约金是否必须要按合同给 一、违约金是否必须要按合同给 一般认为,现行民法典所确立的违约金制度是不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而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制度。即使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实际损失,也不能改变这种基本属性。关于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单纯的惩罚性违约金,民法典未作明确规定。通说认为此种...


·无偿的委托合同法律后果是什么?
      无偿的委托合同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无偿的委托合同法律后果是什么? 无偿的委托合同法律后果是双方都需要遵守委托合同的约定,无偿委托合同一般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我国《合同法》第四百条明确规定,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


·签订合同颁布时间与生效时间是同一天吗?
      签订合同颁布时间与生效时间是同一天吗?签订合同颁布时间与生效时间不一定是同一天的;1、合同签订日期和生效日期一般都是一个时间,就是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就是落款时间;2、特殊情况下,两者不一致:合同签订日期就是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日期是双方规定的一个具体时间,或者什么条件完成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