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保费用控制有哪些合理手段?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医保费用控制有哪些合理手段?
  
  1.合理引导参保患者的就医行为
  
  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守门人”作用。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资源,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职能建设,将普通门诊服务下放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来承担。如遇到病情严重、不能治疗的病例再及时转向二、三级医院,而在疾病康复阶段则再次转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
  
  引导患者合理就医。从实践经验来看,报销比例的高低直接关乎参保患者的经济利益,因此设定合理的医保报销比例和个人自费负担率是提高参保患者费用意识的一项重要举措。政府首先要在政策上予以倾斜,适当拉开各级医院报销比例,引导其合理就医。
  
  2.完善医保费用支付方式
  
  进一步完善总额预付制。目前,不仅是天津,在全国各地的医保部门对总额预付制进行探索时,采用的都是超支分担的原则,但此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还是会影响费用控制的效果及医疗服务的质量。要想让总额预付制发挥其自身更大的作用,医保基金更好地实现可持续发展,应采取“超支自理,结余归己”的核心原则,让医疗机构更为主动地控制医疗成本。今年实行的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充分体现了这一理念。
  
  扩大单病种结算模式。单病种结算方式实质是在消除差异情况下,在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不同病种之间做诊疗行为和费用情况的同质比较,具有规范医疗行为、减少不必要成本消耗的作用。针对精神病的单病种结算已在天津市开展多年,在费用控制上取得较为满意的效果,应开展其他病种的单病种结算管理,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尽早实行。
  
  积极探索多种支付方式的混合应用。对不同的医疗服务机构采取不同的支付方式。如对大型医院采用按病种付费、总额预算的混合方式;对社区医院采用按人头付费、总额预算的混合方式。国际成功经验证明,创建起合理的、多元化组合的结算模式,可以真正建立起科学有效的供方制约机制,最大限度的制约不合理的医疗行为,控制费用过快增长。
  
  3.构建医疗保险监控体系
  
  减少医疗资源的浪费,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除了将付费机制的选择作为一个重要的手段,还应加强对于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构建医疗保险监控体系。主要从四个方面着手:一是完善与定点医疗机构所签订的服务协议,在服务协议中加入完备的针对医疗服务质量方面的规定;二是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实时监控、现场核查;三是定期将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广泛监督,培养医疗机构的主动管理与竞争的意识;四是完善临床医师的诚信系统建设,对乱开药、开大处方药的临床医师暂停其为参保患者服务的资格。
  
  


·一.非工伤医疗费的工伤保险待遇赔付终局裁决适用吗?
      一.非工伤医疗费的工伤保险待遇赔付终局裁决适用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 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


·不认定为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几种
      不认定为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几种 一、不认定为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几种 以下6种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危重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了不良后果的;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3、在现有医学科学条件下,发生无法预...


·医疗过错鉴定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医疗过错鉴定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医疗过错鉴定收费标准 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其官方网站公布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重新发布及核发中央管理卫生计生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通知,国家卫生计生委所属中华医学会依法对医疗事故争议进行技术鉴定时,向有关单位或个人收取医疗事...


·怎么打赢医疗纠纷官司
      怎么打赢医疗纠纷官司怎么打赢医疗纠纷官司? 1、什么情况下需要作鉴定,应当鉴定什么? 医患纠纷中的鉴定,一般可分为医疗过错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和损害程度鉴定等,是否需要进行鉴定、需要进行哪种性质的鉴定,一般要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具体案情来决定。就本案而言,医疗过错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如...


·医疗损害责任法的内容 医生本来是救人于危难的白衣天使,本应
      医疗损害责任法的内容 医生本来是救人于危难的白衣天使,本应该成为病人的最好的良师益友,但是现在社会出现了一些缺少医德的医院,想从病人身上赚钱,导致了严重的医疗事故,所以我们在这里给您介绍一下关于医疗损害责任法的内容。 我国还没有医疗损害责任法,因此医疗损害的法律规定只能在相关...


·什么时候申请医疗事故首次鉴定
      什么时候申请医疗事故首次鉴定在就医疗事故进行鉴定的时候,有可能会涉及到多次鉴定,而此时对于首次申请鉴定的,是有事件要求的。那么通常,什么时候申请医疗事故首次鉴定呢?而申请再次鉴定的又是什么时候?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何时申请医疗事故首次鉴定我国《医疗事...


·如何确定构成医疗事故2023
      如何确定构成医疗事故2023 一、如何确定构成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是特定的职业事故。断定医疗事故,必须具备下列五个基本条件: 1、医疗事故的责任者必须是经过卫生机关考核、批准和承认的,有相应原资格、职称和职务。 2、医疗事故的责任者,必须犯有医疗过失。 3、医疗事故必须是...


·家属可以写保外就医申请书吗
      国家法律对于每一个人都是一视同仁的,即使是犯罪分子或者是犯罪嫌疑人,也有一定的权利,由于自身的身体情况,有关法律也准许其保外就医,而在申请保外就医的时候需要本人书写保外就医申请书,但是有些人由于自身的不便不能书写,那么家属可以写保外就医申请书吗?网马上为您解答。 一、家属可以...


·医保报销的条件是什么?有什么注意事项
      医疗保险是我国五险一金中社会保险的一种,它存在的最大意义就是在于缓解了看病费用高的压力,如今有很多企业都会为员工购买医疗保险,同时员工自己也会交一部分购买保险。那么,当我们生病住院需要报销的时候,该如何报销,医保报销的条件是什么呢? 一、医保报销的条件 报销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


·医院合同工辞职违约金要赔吗
      医院合同工辞职违约金要赔吗一、医院合同工辞职违约金要赔吗?1、一般情况下,医院合同工违约金是不要赔付的,只需要在离职前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不需要额外地赔付违约金,您只要按时及时地和医院一方提交辞职信即可。2、还有一特殊情况,即在签订的合同中是否存在有关违约金的相关规定,如...


·卫监所可以调解医疗纠纷吗
      卫监所可以调解医疗纠纷吗 一,卫监所职权 卫生监督所一般为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承担卫生行政部门 的卫生监督职责,也是卫生局的授权执法单位,承担卫生许可的受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有如下几条。 1,组织实施全市卫生监督规划和计划,对下级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承担市卫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