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聚众持械劫狱罪如何处罚?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聚众持械劫狱罪如何处罚?
  
  一、聚众持械劫狱罪如何处罚?
  
  聚众持械劫狱罪的处罚规定具体如下:
  
  第三百一十七条 组织越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暴力越狱或者聚众持械劫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聚众持械劫狱罪认定
  
  在认定本罪时,应注意划清本罪与组织越狱罪的界限。
  
  组织越狱罪,是指狱中的罪犯纠集在一起,在首要分子的组织、指挥、策划下,有组织地逃往狱外的行为。本罪与组织越狱罪的相同之处:
  
  (1)侵害的客体相同;
  
  (2)主观故意相同;
  
  (3)犯罪表现形式相同,都是以共同犯罪形式出现,有组织、有计划、有领导地集体实施的。
  
  两者最主要的区别在于主体要件不同,聚众劫狱罪是由狱外人员实施的行为;而组织越狱罪是狱内的罪犯,在首要分子的指挥、策划下,集体逃往狱外的行为。
  
  三、聚众持械劫狱罪的构成要件
  
  1、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所谓聚众,是指聚集、纠合3人以上。所谓持械,是指携带、持有、使用枪支、管制刀具以及其他具有较大杀伤力、破坏力的器械,包括各种枪支、弹药,如军用枪支、民用枪支及其他非法制造的各种具有杀伤力的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如匕首、刮刀、三棱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类似的单刃刀、双刃刀、三棱尖刀等;其他器械,如木棒、铁棍、菜刀、斧头、炸药等。
  
  所谓劫狱,是指采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劫夺狱中在押的罪犯。具体方式多种多样,如采用聚众持械冲进监狱,杀伤、杀害监管人员,砸毁、破坏监狱设施、抢夺、抢劫枪支、弹药、交通工具,绑架人质进行威胁,药物麻醉监管人员等方法劫夺在押罪犯;或者声东击西,采用暴力调离监管人员,以便于狱中人员逃跑;等等。
  
  至于劫狱中的“狱”,往这里应作广义理解,泛指一切关押、羁押、监管罪犯的场所。其不仅包括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劳动改造队、拘役所、看守所等羁押场所,而且也包括押解罪犯的途中,对罪犯进行审判的审判场所,以及对罪犯执行死刑的刑场,罪犯参观、学习、劳动、医治的场所等等。
  
  2、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监管秩序。监狱、劳改队、看守所等监管场所的任务是看管、教育、改造罪犯。为了保证监管场所的正常秩序,国家对罪犯的出狱(包括出劳改队、看守所等)作了严格的规定。聚众劫狱就是违反监管规定,公然聚众持械将罪犯非法劫出狱外,使监管场所的正常监管秩序受到侵扰。对这种犯罪行为必须严厉打击。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目的是使狱中的犯罪分子逃避刑罚处罚。
  
  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之后,若是最后宣判的刑事处罚是有期徒刑,那么大部分情况之下,这些犯罪分子是需要在监狱服役的。在服役期间必须要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实施劫狱行为,也不得暴力殴打其他服役人员,否则可能会再次构成犯罪。
  
  


·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承认自己的罪刑怎么办
      犯罪嫌疑人被抓获不承认的,应该由刑事侦查机关负责对犯罪嫌疑人是不构成犯罪进行调查取证,并根据侦查结果依法处理:1、如果有足够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的,即使没有犯罪嫌疑人的口供的,仍应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2、如果侦查证据不足于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的,则根据疑罪从无的原...


·浙江省抢劫罪量刑规定是怎样的?
      从我国法律的发展史来看,抢劫罪自秦汉时期就已经出现了,发展到如今,其法律建设已经较为完备。各地相关国家部门也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了适宜于本地的抢劫罪量刑规定,由于我国各地的基本民情是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的,故而实行的量刑标准也存在着差异,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浙江省抢劫罪量刑规定的相关信...


·侵占罪的他人遗忘物如何认定?
      侵占罪的他人遗忘物如何认定? 一、侵占罪的他人遗忘物如何认定?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贪污罪同伙指正需要什么条件
      经济犯罪在生活中是很常见的,贪污罪是常见的经济犯罪,贪污说的是国家的工作人员将国家财产据为已有,违反了法律取得不属于自己的财产的行为,贪污罪侵犯的是国家工作人员的清廉性。贪污罪往往会有同伙,那么贪污罪同伙指正需要什么条件?我们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


·刑事案件开庭前被告该准备什么
      一、刑事案件开庭前被告该准备什么? 刑事案件开庭前被告应该准备聘请律师,调整好自己的心态,正确应对庭审工作。根据《刑事诉讼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程序中享有的权利如下: 1、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2、获得辩护的权利及其他诉讼权利。...


·认定构成介绍卖淫罪要判多久
      在我国,如果单独的卖淫行为其实并不会构成犯罪,但属于违法行为,因此也是要对行为人做出处罚。但要是介绍他人卖淫的话,那这样的行为就有可能被认定构成犯罪了。实践中,如果认定构成介绍卖淫罪要判多久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判断是否构成介绍卖淫罪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


·过失犯罪判拘役的会有案底吗
      过失犯罪判拘役的会有案底吗 一、过失犯罪判拘役的会有案底吗? 被判处拘役会有案底的,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是会留案...


·服刑期间换押一定需要换押证吗?
      服刑期间换押一定需要有换押证吗?在押服刑犯换押一定需要有换押证,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案件要进行移送,就要开具换押证。开具了换押证,案犯就从法律角度不归该办案单位管辖了。公安移送检察院要开具换押证,检察院移送法院起诉,也要开具换押证。二、刑诉法换押的规定有什么?《关于羁押犯罪嫌疑人...


·哪些条件会构成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哪些条件会构成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构成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条件,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放纵制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行为的;2.放纵依法可能判处3年有期...


·刑事二审终审可以抗诉吗?
      我们都知道在我国法律规定当中,对于诉讼制度当中的判决往往是要求当事人必须遵从的, 即使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服,要求再审或重审的也并不影响判决的执行, 这就使得会出现抗诉拒绝执行的情况,那么刑事二审终审后可以抗诉吗?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一、刑事二审终审可以抗诉吗?可...


·抢劫罪量刑标准,抢劫数额如何计算?
      抢劫行为的暴力性您是有目共睹的,因此在犯罪过程中,往往也会造成被害人的伤害,严重的甚至还会导致被害人的死亡。鉴于此,我国对抢劫罪的量刑也是比较重的,本文为您带来抢劫罪量刑标准,供你参考。 一、抢劫罪的量刑标准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