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去劳动仲裁算上班吗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去劳动仲裁算上班吗
  
  一、去劳动仲裁算上班吗
  
  申请劳动仲裁与去上班是两件不同的事,单位如果要求职工上班,若无正当理由,职工应当到单位上班,而不能以双方之间正在发生劳动争议就拒绝到单位上班,如职工无正当理由拒绝上班,单位认定职工旷工是有法律依据的。若职工旷工,严重违反了劳动纪律,单位可以将职工辞退,因此建议在单位未对职工做出辞退处罚决定前,还是应当按照单位要求到单位上班。但如果你在仲裁请求中要求解除与单位的劳动关系,那就没有回去上班的必要了。
  
  二、在申请劳动仲裁期间可以去别的公司上班吗
  
  1、如果与原公司已经解除了劳动合同,只是对劳动争议事项提起仲裁申请,那么可以到新公司上班。
  
  2、如果还未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一般不可以到新公司上班,否则构成双重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对于双重劳动关系并没有专项条款进行规定,而只是在第39条第4款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区别都有哪些?
      提起“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您可能都会有这样的一个认识:都不是国家机关也不是事业单位,都是个人买卖,没有什么区别。其实不然,两者还是有很大区别的,那么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区别都有哪些?本站我们给您进行详细解答。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区别都有哪些?一、个体是指个体工商户,主...


·误工费证明法律依据是什么?
      误工费证明法律依据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1、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


·工伤认定一经作出就生效吗
      不是的。工伤认定书下达后,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15日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即可生效。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等相关结论出具后,生效。工伤认定书自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资料后,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15日内作出...


·广东工伤认定的管辖申请需要有什么条件和情形?
      广东是许多农民工离乡背井打工谋生的地区,工程分包转包多机会多,但同时也是容易出现工伤事故的地区,而在法律法规的认定中关于类似广东工伤认定的管辖里申请认定需要什么条件、受理工伤认定情形有哪些,如果对结论不服需要如何处理呢?我们简单为您介绍一下。 一、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工伤...


·一、什么情况可以不签劳动合同?
      一、什么情况可以不签劳动合同?用工满一个月的,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之内订立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


·职工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怎样?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发现之后应及时送往医院医治。并且应该带相应的资料到相应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职工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怎样? 一、伤残评定标准 1、一...


·法院判决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怎么计算?
      用人单位认为员工不胜任相应的工作,并对单位造成了损失,即使有劳动合同的存在,也会提前解除终止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并辞退该员工,但是在劳动合同有效期限内辞退员工,就要给员工补偿金,不给的员工就可以提起诉讼。那么,法院判决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该怎么计算呢? 一、法院判决终止劳动合同...


·一、应聘的店长要签劳动合同吗?
      一、应聘的店长要签劳动合同吗? 店长只是老板聘请的员工,当然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店长是属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了,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管理层中担任重要职务、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掌握公司重要信息的人员,主要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这...


·打官司要工程款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办
      打官司要工程款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办在面对拖欠工程款纠纷的时候,建议当事人最好能够尽快的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免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规定。那么打官司要工程款超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呢?可能很多人此时都会手足无措。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该怎么办。 各承包商可以采取书面发函(对方一定要签收或采取...


·工伤死亡是怎样赔偿的
      工作中可能会遇到工伤的情况,不得不说实践中职工因工伤死亡的情况也不少。那么因工伤死亡的其家属会得到哪些赔偿?每个项目的赔偿标准是多少?我们搜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工伤死亡的具体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丧葬补助金 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 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


·一、劳动合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包括哪些情形?
      一、劳动合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包括哪些情形? 过错解除动合同,辞退员工,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