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务人发了工资欠钱不还怎么办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债务人发了工资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债务人发了工资欠钱不还怎么办?
  
  1、和债务人协商处理。
  
  2、收据证据向法院起诉,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
  
  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三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三年内就可以。
  
  4、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债务人去世的,可以从其遗产中进行清偿。
  
  二、欠钱不还的诉讼费怎么计算?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三、欠钱不还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 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 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法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提交纠纷提起的诉讼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债权人要债的时候,如果不懂得灵活变通,那么要债的过程肯定也会非常的辛苦,其实债务人发了工资不等于债务人就一定是有偿还能力的,所以,调查一下债务人是否有偿还能力也是很重要的。
  
  


·公司应该如何报怀孕期间的工资
      公司应该如何报怀孕期间的工资?怀孕期间的工资也应该按照职工的实际工资如实申报,怀孕期间公司不能调岗降薪,产假期间,员工的工资也不受影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


·员工如果想要和用人单位单方面的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话
      员工如果想要和用人单位单方面的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话,当然,首先要做的肯定就是提前和用人单位协商。当然也有一部分的公司,因为人手暂时紧缺,所以对于员工提出来的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请求不予同意,有些员工遇到这种情况以后就不知道在我国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解除? 在我国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解除?...


·公司不给加班工资怎么办?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补偿金。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含加班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拖...


·签两年劳动合同违约怎么赔偿?
      合同违约是很常见的一种行为,损害了当事人的权益,如何赔偿亦是当事人很关注的一个问题。但是,违约赔偿也是有原则和标准的,不能随意用之。那么,签两年劳动合同违约怎么赔偿?下文是关于劳动合同违约赔偿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 一、劳动合同违约的赔偿方式 1、恢复原状 恢复原...


·临时工管理办法试行
      临时工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临时工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的实施 我国关于临时工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其实是叫做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这是由国务院在1898年制定实施的。那么该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呢?对临时工利益的保护又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全民所有制企...


·工程质保金可以扣的方式是什么?
      工程质保金可以扣的方式是什么工程质保金是出于对工程质量安全的担保而设置的,一旦工程的质量出现什么问题就可以扣押质保金,要求施工方从新修缮直至符合质量要求,或者是直接将工程质保金作为质量问题的赔偿金。那么工程质保金可以扣的方式都有哪些呢 。一、工程质保金可以扣的方式在建设工程承包合...


·有的人在离休或者退休之后,可能又会被企业返聘回去上班。而在这
      有的人在离休或者退休之后,可能又会被企业返聘回去上班。而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之间也是需要签订一纸合同的,这样对彼此的利益才有一个保障。不那么实践中,离退休返聘的签订劳动合同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退休返聘签劳动合同吗 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聘用协议的...


·公司试用期辞退员工有补偿吗?
      公司试用期辞退员工有补偿吗《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对于试用期辞退员工,按情况不同有的需要补偿,有的不需要补偿。一般来说,劳动者主动解除...


·建设工程合同在生活中并不是很常见,它主要是在建筑方面才会使用
      建设工程合同在生活中并不是很常见,它主要是在建筑方面才会使用,因此很多人对该合同其实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不知道它的特征到底有哪些。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下文介绍了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供您做一个了解。 一、建设工程合同有哪些特征 (一)合同的标的物仅限于基本建设工程。即主要作为基本建...


·建筑工程合同书要包括什么内容?
      建筑工程合同书要包括什么内容? 《建筑工程施合同范本》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


·工程质量等级的划分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等级的划分是怎样的现代社会,随着经济的发展,技术不断革新,您的安全意识也是在不断地提高。而各种建筑工程等在建设完毕后也是要投入生活中使用的,所以对工程质量的检测也就越发严格,因为劣质的工程后期使用容易发生危险,危及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那么,工程质量等级的划分是怎样的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