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没有借条欠钱不还的怎么办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没有借条欠钱不还的怎么办
  
  一、没有借条欠钱不还的怎么办
  
  没有借条的,当事人可以搜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可以用证人证言和手机信息作为证据,起诉要求还钱。适用普通程序的,人民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并会出具延期审理通知书。
  
  1、对于欠债不还的,你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2、证据包括借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
  
  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两年内就可以。
  
  4、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债务人去世的,可以从其遗产中进行清偿。
  
  二、欠钱不还怎么起诉?
  
  (一)诉讼费的缴纳
  
  诉讼费先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待案件审结后根据案件情况再确定诉讼费的承担问题。如果是被告败诉,就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如果是双方各有胜负,诉讼费由双方分担或是由法院确定如何分担。
  
  (二)一般情况,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
  
  (4)其他证据。
  
  (三)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交的证据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
  
  原告当事人在办理时,还缴纳相应案件的诉讼费用。我国的人民法院对上交的案件证据进行审核办理,一旦发现证据违法编造、或是篡改案件证据的,造成违法后果的还应处罚递交案件证据的当事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进行办理。
  
  


·什么是银行汇票存款?
      什么是银行汇票存款? 一、什么是银行汇票存款 银行汇票存款是企业为取得银行汇票按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银行汇票是由企业单位或个人将款项交存开户银行,由银行签发给其持往异地采购商品时办理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 企业向银行填送"银行汇票委托书"并将款项交存开户银行,取得汇票后,根据银...


·留置权条款是什么,实现留置权要哪些条件
      留置权条款是什么,实现留置权要哪些条件 一、留置权条款是什么 Lien clause 留置权条款。航次租船合同条款,给与船东留置货物的权利,即控制货物直到所欠的运费、空(亏)舱费或滞期费付清。该条款通常与终止条款结合一起,免除租船人在货物起运以后的一切合同义务。 二、留置权人...


·有限责任公司债务股东怎么承担
      有限责任公司债务股东怎么承担一、有限责任公司债务股东怎么承担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相关法学理论原则的规定,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时股东须按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全额缴纳出资,获...


·一般合同条款都?
      一般合同条款都有哪些种类 一、合同条款都有哪些种类 根据合同条款的地位和作用,合同条款主要有以下几条: 1、必备条款和非必备条款 所谓必备条款又称主要条款,是指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当事人的特别约定所必须具备的条款,缺少这些条款将影响合同的成立。所谓非必备条款又称普通条款,是指...


·合同债务转移需要什么条件
      合同债务转移需要什么条件 一、合同债务转移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债务承担理论和《民法典》关于债务承担的规定,债务承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须有有效的债务存在。 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本来无效或者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就此订立承担合同,也不发生效力。将来发生的债务,...


·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有哪些?
       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碰到朋友找我们借钱的情况,我们可能会因为对方是朋友而不写借条,但是如果没有借条的话如果对方不还钱我们也是没有证据起诉的,生活中存在着有金钱交易,其实公司与公司合作时也会碰到一方出货物一方需付款的情况,那哪一方是债权人哪一方是债务人呢,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


·笔迹鉴定民间借贷可以做吗?
      一、笔迹鉴定民间借贷可以做吗? 可以通过法院委托; 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在书写的字迹与绘画中的反映,来鉴别书写人的专门技术。主要任务是通过笔迹的同一认定检验,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同一人的笔迹,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某嫌疑人的笔迹。笔迹鉴定不仅能检验...


·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


·借条的有效诉讼期限规定是什么?
      借条的有效诉讼期限规定是什么?(一)借条的有效诉讼期限规定是三年时间。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二)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借条担保人需要本人签名吗
      借条担保人需要本人签名吗?借条担保人必需要签字的,假如担保人是单位的,则应盖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借款担保人与出借人建立担保合同联系,假如担保人不在担保合同上签字或在贷款合同中的担保人处签字,则担保人与出借人世不建立担保合同联系,也就不存在担保责任了。二、担保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提前还款解除合同的利息怎么计算
      提前还款解除合同的利息怎么计算 一、什么是提前还款? 提前还款是指借款方在还款期未到之前即先行偿还贷款的行为。提前还款在某些情况下对借款人有利而对贷款人不利,所以是否允许提前还款以及提前还款的条件应予明确规定。提前还款包括提前全部还款、提前部分还款且贷款期限不变、提前部分还款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