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0%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家庭财产协议书法律有效吗?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家庭财产协议书法律有效吗?具有法律效力,但违反法律规定的除外。民法典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达成的协议有效,应当遵守。家庭成员之间对财产约定等达成的协议,是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具有法律效力,但涉及人身关系等强制性规定的除外。但对于主体方面,要注意两方面:1、订立协议的主体是否具有处分某物的权利。也就是说该物的所有权是否归某个人所有,只有其对该物品真正享有所有权,才可签订处分该物的权利。2、订立协议,要看主体是否穷尽。也就是说,家庭中几个人订立协议,要看该物是否是只有这几个人具有所有权,其他人均无利害关系。比如说,父亲和两个儿子订立一份处分房产的协议,但事实上,母亲也对该房产具有所有权。因此要将继承、共同共有等等问题均考虑清楚,才有权真正的订立一份协议。所以说,如果想要订立一份协议,最好办理公证书,公证处的人会直接分析和想到究竟需要穷尽哪些主体。而且公证机关还可以作为最具有权威的无厉害关系第三人来证明某问题。二、合同与协议的区别合同与协议虽然有其共同之处,但两者也有其明显区别。合同的特点是明确、详细、具体,并规定有违约责任;而协议的特点是没有具体标的、简单、概括、原则,不涉及违约责任。从其区别角度来说,协议是签订合同的基础,合同又是协议的具体化。合同与协议是两个既有共同点又有区别的概念,不能只从名称上来区分,而应该根据其实质内容来确定。如果协议的内容写得比较明确、具体、详细、齐全,并涉及到违约责任,即使其名称写的是协议,也是合同;如果合同的内容写得比较概括、原则、很不具体,也不涉及违约责任,即使其名称写的是合同,也不能称其为合同,而是协议。在签署协议的时候,必须要确定该协议是否符合自己的利益要求,其次看当事人和自己是否对协议中的主体有没有处分的权利,以及是否违反了国家所规定的法律。如果有违反其中一条的话,那么该写一张没有任何法律效力,不能产生任何作用。
  
  
  


·刑事拘留对子女的影响是怎样的
      刑事拘留对子女的影响是怎样的 一、刑事拘留对子女的影响是怎样的? 如果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根据罪行情况,子女将来在报考军警院校或者报考特殊工作岗位时受影响。刑事拘留只是一个临时性的强制措施,并不意味着刑事案件的终结,也就不能确定其是否有罪,因此不会影响子女的政审。如当事人被...


·起诉离婚一方不出庭应该怎么办
      因为一方不同意离婚,此时自然不能采取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但却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不过此时对方也有可能不出庭,那这样案件是不是就一直拖着而无法作出判决呢?毕竟一方当事人都不在。关于遇到起诉离婚一方不出庭的情况该怎么处理,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一方不出庭怎...


·诉讼离婚怎么撤诉 离婚撤诉要注意什么
      在离婚案件中,由于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不同,那么此时可以享有的权利也是不一样的。其中在法院尚未对离婚案件作出判决之前,允许原告撤诉,那现实中诉讼离婚怎么撤诉才好呢?关于这一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诉讼离婚怎么撤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协议离婚不能离的情形有哪些
       虽然很多夫妻在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首先想到的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进行,但并不是对任何夫妻都适用的,我国法律中具体规定了协议离婚不能离的情形,那到底协议离婚不能离的情形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协议离婚不能离的情形有哪些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


·分居满两年判决离婚的条件有哪些规定
       一、分居满两年判决离婚的条件有哪些规定 1、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夫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的等多种情况。比如,夫妻分别在两地工作的,即使分居的时间再长也不是。作为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须是因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感情不和、感...


·女方怀孕的时候可以离婚吗
      一、女方怀孕的时候可以离婚吗 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是根据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的...


·离婚探视孩子方式包括了哪些
      离婚探视孩子方式包括了哪些根据司法实践,探望的方式一般可以分为探望性探视和和逗留式探视。1、探望性探视,具有探望时间短,方式灵活的特点,是指非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父或母以探望的方式探望子女,如定期见面、共同进餐等等;2、逗留式探望则一般时间较长,是指在约定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时...


·离婚后财产分割受理费是多少费用
      离婚后财产分割受理费是多少费用一、法院案件受理费从2007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受理费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费用二、律师案件代理费《律师...


·遗腹子有权就其抚养人受到的侵害主张抚养费赔偿
      1、《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被扶养人...


·起诉不愿意离婚财产有分割吗
      起诉不愿意离婚财产有分割吗 一、起诉不愿意离婚财产有分割吗 起诉不愿意离婚的状况,说明财产也没能通过双方协商分割,只有双方在对离婚事项达成一致之后,通过双方的意愿才能对财产进行分割,而且就算起诉离婚且不分割财产是可以的,都是可以双方私下协商,当然也可以不用分割财产。 法律并...


·女方不付抚养费的后果是怎样的?
      在孩子未成年的夫妻双方离婚时如果小孩判给了男方抚养,而女方需要依法规定的每年提交抚养费,这样来保证自己的小孩能够顺利健康的成长,到孩子年满18岁时即可停止抚养费的供给,但是女方不付抚养费的后果是怎样的?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女方不付抚养费的后果是怎样的?我国《民法典》(202...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