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著作权中的追续权规定是什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著作权中的追续权规定是什么?
  
  一、著作权中的追续权规定是什么?
  
  著作权中的追续权规定是著作权所有人对其不动产作为质标的物时的求偿权,即物权的“追及权”或“求偿权”。著作追续权与物权的追及权、其他著作权等相比,有其自身的法律特征。具体分析如下:
  
  首先,著作追续权尽管来源于物权的追及权,也涉及财产权利,但后者是绝对物权并直接涉及到对物的管领和支配,而前者则为准物权且只涉及作品转售后对其财产增值部分按照一定比例提成的问题;尽管后者也涉及人身权,但前者与人身权的关系更为密切,因为著作追续权的实质就是作者人身权在财产权中的延伸:涉及后者,物权人有权请求返还其物,而涉及前者,作品作者不是追回作品原件,而是就其作品每次增值金额部分提成一定比例。
  
  其次,与其他著作权相比,其权利的主体只能是作者或其继承人,而不是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
  
  再次,享有著作追续权的作品仅限于美术或艺术作品,包括部分摄影作品,而不包括实用艺术品及其他事有著作权的作品,该类作品具有其价值的特殊性。此外,著作追续权不受其作品转移次数的限制。最后,享有著作追续权的作品的每次售价必须高于购买价,此指同一占有者对同一作品的购、卖价相比较而言,而非几次买卖之后的售价与原始售价相比。而从著作追续权权利的行使来看,它体现在对有形物的再出售上。权利人能够分享每次公开转售作品原件所获的收益。大陆法系国家版权法规定,对其确认方法一般有两种:一是就两次出售的增值部分分享一定比例的收益;二是就每次出售所得价款总额中分事一定百分比的收益,但售价总额低于首次售价的除外。
  
  因此,著作追续权具有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的双重性质,是介于这两种权利之间的一种权利,其实质是以财产形式体现的人身权或是作者人身权在财产权中的延伸。
  
  二、著作权内容有哪些?
  
  (一)人身权
  
  1、发表权。发表权是指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这里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决定发表,二是决定不发表。发表权具体有下列内容:何时发表;以什么形式发表,如以书籍形式、连载形式、广播形式等;何地发表。发表的作品应当是尚未公开的作品原件或复制件,如果说作品已经出版或展览过,便不再有发表的问题。公之于众主要是指在公众场合,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宣讲或展览,被多数人所知。如果说作品只是在作者的朋友之间传阅,则不算是发表。
  
  2、署名权。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通过署名可以对作者的身份予以确认。著作权法规定,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为作者。署名权是著作权的核心,有了署名权,著作权的权利主体才能确认。
  
  3、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的完整权实质上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一方面,作者有权修改作品,另一方面,有权禁止他人篡改、歪曲作品。修改权是指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二)财产权
  
  1、复制权:是版权所有人决定实施或不实施上述复制行为或者禁止他人复制其受保护作品的权利,是著作权财产权中最重要、最基本和最普遍的权利。复制是指以印刷、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行为。
  
  2、发行权:指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发行是传播作品和实现著作权人经济权利的重要渠道。只有通过发行,才能使公众接受。
  
  3、出租权:指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出租权是著作权法修改后单列出来的一项权利,原来《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将其规定为发行的方式之一。
  
  4、展览权:指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能够展览的作品一般限于美术作品和摄影作品,因为这两类作品都是一种视觉作品,除此以外的传播方式其作品内容不易被人们所了解,展览则是一条最佳的渠道。
  
  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表演可以分为活表演和机械表演。前者指通过人体的形体、动作直接演示作品;后者指借助机械设备来重复再现对某些作品的表演行为,例如通过录音、录像等设备播放视听作品。
  
  6、放映权:指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这是著作权法修改后新增的一种权利。
  
  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可能大家对于著作权了解的比较多的就是著作权保护的范围,一般是以作品为载体的,除此之外的话著作权还包括有追续权。这个追续权它主要是来源于物权,但是也是涉及到财产权利。
  
  


·关于商标变更证明的知识
      关于商标变更证明的知识注册商标变更证明变更核准通知书只是证明已经向商标局提交了申请,变更证明是商标变更申请各种文件符合商标法的规定确定了所有权商标注册途径:一是,直接提交向北京国家商标总局提交申请申请规费1000 二是,委托代理机构帮你办理申请规费1000+代理费600 注册商标...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符合哪些条件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很明显这是属于法律范畴的。它指的是原有的商标人将他注册的商标允许他人使用,而被允许使用的人会根据约定签订相关的合同,并支付商标人一定的使用费。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有多种多样,不一一列举说明。商标,是一个产品的标志。隔行如隔山,相信有许多人都不清楚商标到底是如何使用的...


·不适用或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不适用或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或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包括:(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2)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3)时事新闻;(4)历法、通用数表。?二、关于未发表的作品是否有著作权...


·代销店能否成为商标侵权主体
      要看是否来自主观侵权,如果是自产自销产品或主观侵权来,应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是代销他人产品,且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涉及的商标侵权,自由销售商承担商标侵权责任。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


·商标无效宣告答辩需要材料主要有哪些
      商标无效宣告答辩需要材料主要有哪些?(1)商标异议申请书;(2)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有关证据材料;(3)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印件;(4)异议人的身份证明。(5)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还须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二、正常的商标无效宣告答辩时间是多久?商标局做出...


·商标使用年限及续展是怎样规定的
      商标使用年限及续展是怎样规定的商标注册使用年限为10年,10年之后可以续展,每次续展的时间为十年。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


·专利权的法定期限是好久?专利侵权的诉讼期限是多久
      专利权的法定期限是好久?专利侵权的诉讼期限是多久 一、专利权的法定期限是好久 专利权只有在法定期限内才是有效的,如逾此期限,发明创造的专利性就绝对消灭,该发明创造也由此时起进入公有领域,成为全人类的共同财产。 专利权的期限自申请之日起计算,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发明专利的期限为...


·不知情销售侵权专利产品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不知情销售侵权专利产品要承担赔偿责任吗?不知情销售侵权专利产品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是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二、专利侵权的...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法院会判多久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法院会判多久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法院的判决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


·专利许可合同的类型都有哪些
      专利许可合同的类型都有哪些?专利所有人只有在申请被授予了专利之后,那么才能成为专利权人,而相关的权利也自然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此时专利权人也是可以将自己的专利许可给他人使用的,但此时需要签订专利许可合同。那您知道我国的专利许可合同都有哪些类型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专利...


·如何申请专利费用减缓,怎样减缓专利费用
      如何申请专利费用减缓,怎样减缓专利费用相信您都知道,在申请专利的时候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其中就包括了申请费、审查费以及专利登记费,而不同的专利规定的费用不同,但是对于这些费用是可以申请减缓的。那么该如何申请专利费用减缓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申请专利费用减缓 在提出申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