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事故鉴定与司法鉴定有什么区别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医疗事故鉴定与司法鉴定有什么区别医疗事故鉴定与司法鉴定都是技术鉴定,两者又都是对某种事物或状态进行甄别、判断和检验,都会在工作过程中使用现代科技,而两者最显著的一个共同点就是:起着辅助的作用,是扮演者辅助工具的角色。那么医疗事故鉴定与司法鉴定有什么区别呢?我们接下来会对两者进行更加详细的区分。一、概念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二、鉴定的法律依据不同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主要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等。现行有效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医学文献也是鉴定的依据。医疗事故鉴定的法律依据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学科专业组名录》、《医疗事故争议中尸检机构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
  认定办法》、《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和《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同时参照现行有效的医疗卫生管理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医学文献等。三、鉴定程序不同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由人民法院委托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完成。医疗司法鉴定分为初次鉴定、补充鉴定、重新鉴定、复核鉴定。任何一方当事人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补充鉴定、重新鉴定或复核鉴定。医疗事故鉴定由人民法院、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当地医学会完成。医学会分为设区的市级和省级医学会。初次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医学会进行,对初次鉴定不服的,由省级医学会再次鉴定。司法鉴定提交的材料主要是病历资料,包括住院病历、门诊病历、用药明细、诊断证明、挂号单、收费凭证,以及医生出具的和医疗行为有关的书面材料等。和医疗行为环境、人员资格有关的,还要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其中关键是患者认为医院存在过错的陈述意见和理由。司法鉴定有的有听证程序,有的没有。不管有没有听证程序,患者的陈述意见和理由,是确认医院过错的重中之重。鉴定机构结合陈述意见和理由,了解鉴定的目的,是司法鉴定的关键。医
  疗事故鉴定有听证程序,就像法院开庭一样,双方当事人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在陈述中,要掌握重点突出,观点鲜明,不仅要说明医疗行为损害事实,也要有医疗过错的法律法规文献依据,让人感觉有理有据。听证程序也是鉴定的关键。四、鉴定结论不同医 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主要内容是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
  关系,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和医疗事故等级,需要护理的,还有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医疗事故责任程度分成四个级别:
  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轻微责任。医疗事故等级主要有一直四级,每一个级别又有详细划分。司法鉴定结论内容重点是对医疗过错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责任比例或损失参与度。事故等级需要单独鉴定。五、社会评价不同医 疗事故鉴定都在事故所在地设区的市医学会完成,鉴定专家都是所在市的医疗行业的专业医生,难免和患者就诊医院属于同一个医院。同一个医院的医生为本医院医
  疗行为进行鉴定,难免有失公正。因此鉴定结论多倾向于医疗机构。另外,医学会隶属于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也隶属于卫生行政部门,同出一门,仍然没有摆脱以前父亲给儿子鉴定的局面,社会认可度不高。医疗事故鉴定与司法鉴定两者都有他们各自的特点,也都有他们存在的理由,我们无法说他们两者到底孰优孰劣,只能说根据具体情况那种方式更加适合我们。因为司法鉴定机构与医疗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所以司法鉴定或许会成为了人们的首选,以上所有内容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对于医疗事故鉴定与司法鉴定有什么区别的答案了。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予受理的情形?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医疗事故的发生,对医疗行业来说都有重大的恶劣影响,那么,如何解决这些恶劣的影响,那就是积极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1、医疗费:按照医疗...


·如何找私人诊所解决医疗纠纷 在我国,出现了很多私人诊所。私
      如何找私人诊所解决医疗纠纷 在我国,出现了很多私人诊所。私人诊所发展对于人们看病的方面是起到了很大的利好作用,使得人们看病不需要去医院进行排队,是比较方便的。但是,我国也存在着一些违法的私人诊所,医生并没有具备相应的资质,导致患者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从而带来医疗纠纷。那么,如...


·保外就医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保外就医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办理保外就医的程序如下: (1)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 (2)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征得犯人家属和所在地公安机关意见。取保人和被保人应当在《罪犯保外就医取保书》上签名或盖章; (3)对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看守所填写《...


·医疗纠纷投诉书怎么写
      医疗纠纷的投诉方法:1、医院医务科电话;2、医院办公室电话;3、县卫生局医政股电话;4、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5.人民法院起诉。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及家属应及时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在此过程中,及时要求行为人及科室主任写清事情经过,并将用过的医疗器械封...


·医疗纠纷调解怎么办
      医疗纠纷调解怎么办,包括哪些方式当前医疗纠纷出现得越来越平凡,医患关系有着越来越复杂的趋势。面对出现的医疗纠纷我们应该怎么办才好?调解是人们在现实生活中的首选也是解决医疗纠纷的重要途径之一,对于医疗纠纷调解怎么办才能够使我们的权益最大化?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医疗纠纷调解。 一、...


·保外就医算不算刑期在内
      保外就医算不算刑期在内根据我国修订的《刑诉法》和《监狱法》及有关监管法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因身患严重疾病,经批准可以保外在监外医治。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情形。按照现行有关监管法规规定,我国对身患严重疾病的罪犯,实行定期保外就医制度,保外就医期间计入执行刑期。但...


·发生医疗纠纷时应履行的程序是怎样的
      发生医疗纠纷时应履行的程序是怎样的?在如今的社会,医患关系可谓是高度紧张,所以很多的医疗纠纷也应运而生,然而我们需要了解的是在发生了医疗纠纷以后,是需要走一定的程序的,而不是一味地指责院方。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发生医疗纠纷时应履行的程序有哪些,以便我们更好地进行维权。 一、医...


·医疗纠纷诉讼可以有哪些
      医疗纠纷诉讼可以有哪些赔偿请求?一、因致残而主张的项目 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二、因就医治疗支出的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我国医疗事故鉴定怎么做?
      我国医疗事故鉴定怎么做? (一)怎样提起医疗事故鉴定 1.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学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组织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a.医、患双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分别填写鉴定委托书并签字。 b.医方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北京医保外地可以用吗
      北京医保外地可以用吗医保是属于社保中的一种,每个人和单位都要按照一定的比例缴纳,这个是法律强制性规定必须缴纳的。不同地方对于医保的政策都是有点不同的,那么到底北京医保外地可以用吗?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一、北京医保外地可以用吗1、异地就医需办理审批手续,否则难予报销。2、参保人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