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征收审批前要做哪些事?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土地征收审批前要做哪些事?
  
  1、确定征地位置范围相邻,四周要明确
  
  根据城市建设需求情况和拟建项目用地情况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区和城市规划用地区来确定征地块。
  
  2、征地预公告: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将拟征地的用途、地块位置以及相关规定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拟征地块的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发布迁坟迁社庙公告
  
  告知听证权利:被征地村组对拟征收地块的补偿核准和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深入村组召开动员会,争取群众支持。
  
  对预公告后抢搭抢建抢栽的附着物和青苗一律不予补偿。
  
  执法检查:土地部门会同住建部门,加强对拟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执法巡查,严禁抢建、抢搭、抢栽行为发生。
  
  组织调处部门对土地权属等纠纷开展调处。
  
  3、征收土地情况调查
  
  实施征地单位对拟被征地块所在的村、组进行实地调查,全面了解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涉及村、组的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年产值等;对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
  
  土地权属以土地证书为依据;土地地类、面积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变更调查)和勘测定界成果为准,以确保拟征收土地权属明晰,地类、面积准确。
  
  调查结果要与被证地农村集体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并做好档案材料存底工作。对拒不在调查表签字盖章确认的,实施征地单位要做好取证工作,将调查结果予以公证,作为实施征补偿的依据。
  
  4、涉及房屋拆迁的,要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对需要拆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临时安置点,永久安置点,生产留用地进行规划选址。
  
  如涉及办理社会保障和使用林地手续的,征地部门要在完成征地调查情况后,按规定组织材料向城区社会保障部门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1)做好《社会保障方案》;
  
  (2)办理《使用林地审核意见书》。
  
  涉及征收基本农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5、测算征地补偿标准
  
  计费科目名称: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竹木果树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奖励补助费、杆线、管网迁移费、测绘费、清表费、安置场地平整费(配套设施费用)、工作经费等。
  
  6、拟定征地补偿协议书,拆迁补偿及安置协议书,审定后及时组织被征地单位和相关权利人商谈签订事宜。
  
  7、国土部门根据征地前期调查资料和测算征地补偿标准,拟定“一书三方案”,并组织完善有关用地报批材料,逐级上报审批。
  
  


·征地公告什么时候下发,主要内容是什么?
      征地公告什么时候下发,主要内容是什么?1、公告下发时间:依据我国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征收土地的公告,由土地被征收地市、县人民政府在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十日内进行公告。《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四条 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


·温室大棚被征地补偿标准如何计算
      温室大棚被征地补偿标准如何计算温室大棚被征地补偿标准如何计算温室大棚建在农用地上,因此,大棚用地实质上是农用地。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


·缓期执行的执行地在哪儿
      缓刑是针对于刑事犯罪的犯罪分子的处罚刑的一种,它分为死刑缓期2年执行和一般的缓刑,两者虽然都是缓期执行但是是不一样的。对于缓期执行,人们不知道它是怎么执行的以及缓刑执行的执行地在哪儿?都是不清楚的,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死缓的执行地在哪儿 死缓,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


·农村土地使用年限过期怎么办?
      农村土地使用年限过期怎么办? 农村的土地与城镇土地不同,它是属于集体所有,农村实行的是土地承包制,集体将土地承包给农民经营,农民对土地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农民对所承包土地的使用权是有一定期限的。那农村土地使用年限过期怎么办?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回答这个问题,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


·保定征地补偿标准主要考虑哪些因素
      保定征地补偿标准主要考虑哪些因素?保定的征地补偿标准主要考虑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


·白云区征地补偿登塘社区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白云区征地补偿登塘社区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城市的建设发展,难免会遇到拆旧建新、拓展城市用地的情况出现,也就是您口中所说的拆迁。拆迁,依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拆迁当地的政府必须依据本地的拆迁工作规定,依法依规公开拆迁当地的补偿标准。那么,白云区征地补偿登塘社区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详...


·土地承包权流转和转让的区别是什么
      土地承包权流转和转让的区别是什么土地承包权流转和转让的区别是什么 土地流转,是对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不涉及所有权的转移,土地仍归村集体所有。流转面积一般较大,按法律规定,流转的农用地也只能用于农业开发,不能改做他用,每年向土地所有者缴纳租金或一次性付清多少年的租金。 土地转...


·最新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土地共有二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韩家店镇:西荒村、韩家店村、民主村、南营子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58000元/亩;建设用地:58000元/亩;未利用地:464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韩家店镇:上王村、下王村...


·江苏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
      江苏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征地补偿是指国家对农民所拥有的土地进行征收,并根据土地原有用途对土地所有者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而征地补偿跟土地所在地的经济发展和土壤状况密切相关。那么,江苏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下面由来给您解答。 征地补偿新标准2017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


·2023吉林省征地补偿款的项目有哪些?
      吉林省征地补偿款的项目有哪些?征收土地方案由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拟订,经依法批准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位置、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登记的地点和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办事处)和村、组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1、土...


·农民土地入股合作协议
      农民土地入股合作协议 一、入股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需要明确入股土地的具体位置,它的的用途(主要从事生产经营还是房屋租赁等)。以及入股土地折合成股价为多少股或者折合金额是多少。同样还需要列明入股土地详细情况表,内容包括地块名称、地类、面积、原土地承包经营权或承包合同编号等信息。 ...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