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纠纷怎么处理?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土地纠纷怎么处理?
  
  一、土地纠纷的五大原因
  
  (1)土地价值越来越高。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城市的土地是寸土寸金,这种高地价的态势不断向城市周边蔓延,而在其他地区的农村,由于耕地管控严格,宅基地取得困难,土地的价值也是不断攀升,这就造成农民之间对土地的你多我少等问题争来争去。
  
  (2)土地承包政策难以调和众人需求。二轮土地承包后,我国提出了承包权30不变的政策,“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去年又提出了二轮承包到期后承包权再延长30年,但围绕承包地方面的纠纷也很多,比如说长期没有土地的问题、承包地被别人耕种无法要回的问题、机动地分配的问题等等。
  
  (3)土地流转、征用等活动增多。国家鼓励土地规模化经营,鼓励土地流转,再加上农民外出打工较多,近年来土地流转还是比较活跃的,土地征收也随着城镇化的推进不断增多,这就造成了很多土地赔偿补偿、流转出让金等方面的纠纷。
  
  (4)村干部土地管理职责的缺位。村干部在土地管理上负有重要职责,但一些村干部责任心、原则性不强,在土地分配上不彻底,有的甚至存在优亲厚友、收受好处的问题,在处理土地纠纷上和稀泥,再加上村干部频繁更换,造成土地纠纷经常上行。
  
  (5)农民特有的面子之争。很多土地纠纷问题之所以难解决,除土地关系农民切身利益外,再有就是农民都要争个面子、争个道理,土地多少都不能丢、不能让,否则就会觉得被别人欺负、抬不起头。
  
  二、土地纠纷调解的方法与原则
  
  1、土地纠纷调解的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农村政策,农村土地纠纷一般可以通过3种途径解决:一是基层调解组织解决,二是土地纠纷仲裁机构解决,三是通过诉讼解决。如果问题比较棘手,调解失败转成诉讼的时候,最好还是请一名律师来处理这种专业问题,有了这名律师相信再复杂的问题也会迎刃而解。
  
  2、土地纠纷调解的原则
  
  农村土地纠纷由于起因复杂、时间长久、互不相让等原因,解决起来非常复杂,有的问题越拖越久、越积越大,在处理上应把握以下3个原则。
  
  一是要尊重历史,认真了解各类纠纷形成时的制度规定,了解纠纷双方的合理需求;二是要面对现实,全面分析争议双方争议点,引导双方互让一步,互相从对方角度考虑;三是要严格政策规定,不管是调查还是裁定,都要拿出过硬的政策依据,切不可随心随意,希望所有土地纠纷都能得到合理解决。
  
  


·上海s7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上海s7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上海市为了改善城市交通,缓解交通拥堵情况,如今又在修建S7高速公路。在修路过程中,很多沿线村庄都受到影响,土地被征用。涉及到的自然村,上海市政府会给付一笔补偿款,然后由村委会进行分配。那么上海s7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给您具体讲一讲。 一、上海s...


·邳州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邳州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对于政府征地拆迁的事件近年来在全国各地大大小小的城镇都发生过,而每一个地区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也各不相同,因为这与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以及政府征地的用途有着紧密的联系,下面我们为您整理编辑邳州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邳州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


·一般已建房耕地如何确权?
      一般已建房耕地如何确权? 一、一般已建房耕地如何确权? 农村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一)农村已合法建房的耕地 农村已建房的耕地如何确权,...


·土地使用证的期限多长时间有效?
      土地使用证的期限多长时间有效?近年来,随着人们的法律意识的也越来越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公园、商品楼房,工厂等等这些土地,我们都有其使用权,没有所有权,那既然是土地的使用权,那肯定就有期限限制。下面我们就来和您一起分析下土地使用证的期限多长时间有效。 一、概念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内容有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内容有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内容有什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改革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土地,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家按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


·花都区炭步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花都区炭步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各地的公共设施也在加紧建设,这就需要对公民所使用的土地进行征收。我们知道,国家征收土地会给予土地使用人一定的补偿,而各地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征地补偿标准也是不同的。那花都区炭步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湖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湖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最近几年,湖北省在高铁建设方面的力度很大,这一过程会占用到一些农民土地。被涉及到的农民,会拿到一笔补偿费。湖北省会根据每年的土地年产值情况制定新的补偿标准,使其更符合社会经济的发展。那么湖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下面就来看看我们总结的这篇文章吧。 ...


·土地使用证办下来了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办下来了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土地被荒废,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是国家大力提倡的,国家还给土地使用者提供补偿,对于土地使用证方面,国家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不能随意使用土地,那么土地使用证办下来了的流程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


·长春二道征地补偿是什么?
      长春二道征地补偿是什么? 国家在征收土地时会给被征收土地的人适当的补偿。但是由于在征收土地时征收的地区不同,征收土地的种类不同,所得的具体赔偿是不同的。各省市根据本省的具体情况会制定出符合本省情况的土地赔偿标准,长春二道征地补偿是什么? 一、长春二道征地补偿是什么? 长春...


·国有土地使用权赠予手续是怎样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赠予手续是怎样的 在日常生活当中,国有土地使用权赠与的情况,大多发生在房屋赠与的情景之下。对房屋进行赠予的时候,也需要对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赠予,这两者几乎是紧密相连的。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需要有着相关的赠予流程,这样才能确保土地使用权进行赠予后的合法利益。下面我们就...


·父母宅基地是不是合法遗产
      根据法律规定,宅基地是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民法典》规定: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而《土地管理法》第6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