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样的房屋合同无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什么样的房屋合同无效?
  
  一、什么样的房屋合同无效?
  
  无效房屋合同的情形具体如下:
  
  (一)非房屋产权人出卖该房屋
  
  有的房屋出卖人并不是房屋的产权人,而是出卖了他人的房屋,事后又不能得到房屋产权人的同意。这种情况法律上称为无权处分。
  
  (二)出卖共有房屋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
  
  1、因婚姻关系形成的夫妻共有房屋,虽然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实际上是夫妻共有房屋;
  
  2、因继承形成的共有房屋,即房屋的所有人死亡,其合法继承人为二人以上,尚未办理遗产析产,其房屋产权应为继承人共有;
  
  3、因拆迁形成的家庭共有房屋,即依据拆迁补偿协议,被补偿人为家庭中的数人,但是回迁房登记在了其中一个人的名下,实则为家庭共有房屋;
  
  4、因共同出资建房、购房形成的共有房屋。
  
  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转让。出卖人因侵犯了其他共有人的合法权益因而形成合同无效。
  
  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患有间歇性精神病的人。
  
  上述人进行房屋买卖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独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
  
  (三)侵犯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房价、交付期限和方式)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
  
  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房屋所有人在房屋被解除上述措施前不得出售,否则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如法院依法查封的房屋、被划入拆迁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等等。
  
  以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损害集体利益为手段或结果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四)未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
  
  当事人之间没有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又无据可查的,亦认定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怎么办?
  
  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合同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应当立即终止履行。对于无效合同造成的财产损失,一般采取如下方法处理:
  
  (一)返还财产。
  
  返还财产是使当事人的财产关系恢复到合同签订以前的状态。可以是一方返还,也可以是双方互相返还。当事人依据无效合同取得的房屋,应返还对方;若房屋已不存在或者已损坏、已被第三人合法取得,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二)赔偿损失。
  
  没有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有过错的一方赔偿自己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责任大小、轻重各自承担经济损失中与其责任相适应的份额。
  
  对于不具有房屋处分权等情形下签署的房屋租赁、买卖合同是无效的,故此在签署房屋类型的合同之前,可以要求对方出具房产证等相关材料。任何签署合同的主体,在发现该合同不具有司法效力之后,若是能证明该合同无效,就可以停止履行该合同之中的义务。
  
  


·新婚姻法对于房产的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婚姻既是滋生美好的爱情的温床,也是毁灭爱情的坟墓。很多人步入婚姻殿堂的时候满目春色,幸福快乐,也有很多人不得不黯然神伤,惨淡收场,走向离婚。婚姻是具有双面性的,你无法驾驭它,就只能被毁灭。那么,新婚姻法对于房产的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一、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分割房产...


·遗嘱房产继承协议书怎么写?
      当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时,财产的分割就成了很重要的问题,而遗产的继承又是其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一般的遗产继承会根据遗书上写的内容来确定,当遗书上没有明确的规定的时候,可以申请法院来进行判决。遗嘱的继承需要写协议书,那么遗嘱房产继承协议书怎么写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 一、遗嘱房产继...


·房屋过户原房产证收回吗?
      房屋过户原房产证收回吗? 一、房屋过户原房产证收回吗? 房产过户后旧复的房产证由房管局收回。 房产过户由于产权人变更,过户时需要出具的资料房屋权证等相关资料,待过户后旧产权证也就失效了,所以原产证会收回。 房产过制户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


·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有停产停业损失吗?
      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有停产停业损失吗?   一、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有停产停业损失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对经营用的房屋进行拆迁的,并且房屋的产权是经营用的,拆迁时是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


·小产权房的类型包括哪些
      小产权房的类型包括哪些一、小产权房的类型包括哪些 具体来说,小产权房可以分为三类,分别如下: 1、通常意义上的小产权房:占用集体用地或耕地违法建设,将农民集体用地使用权流转,用于商品住宅开发的违法建筑。 2、限制销售的小产权房:在政府划拨或出让的土地上,不按规划功能开发或使用,并...


·婚后父母老家盖房离婚财产分配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的离婚势必会牵扯到财产的分配问题,除开我们日常所知道的婚前及婚后的财产入户分配,还有婚后父母老家盖房离婚财产分配的问题。事实上在我们老家盖得房子属于自建房,关于自建房其实是没有或者暂时没有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夫妻离婚时这种房屋应当如何来分配呢? 一、什么是自建房 自建房属...


·有过买房经历的人自然知道,买房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其中涉及
      有过买房经历的人自然知道,买房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其中涉及到的环节比较多,那么需要当事人注意的地方也是比较多的。那通常买房子具体要注意些什么呢?这些与购房者的利益密切相关,要是没有注意到,则很有可能造成利益受损。 一、买房子具体要注意些什么 1、开发商的开发经营资格必须合法。...


·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只要涉及到房产就是一笔数目不少的财产,因
      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只要涉及到房产就是一笔数目不少的财产,因此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很多关于房产能的纠纷问题,在城镇的拆迁的时候就会导致很多的纠纷出现,主要原因就是为了争夺拆迁费,那城镇房产纠纷案例分析是怎样的?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城镇房产纠纷案例分析是怎样的? 1、...


·北京房屋租赁需要什么资料
      在北京租赁房屋成本很高,因此每个租客在租房子的过程中都会考虑很多的问题,以免今后发生不必要的麻烦,那么在北京房屋租赁需要什么资料?租房的时候有哪些问题需要租客考虑呢?今天,带着这些问题,我们给您做了以下相关的分析。 一、北京房屋租赁需要什么资料 1、租赁房屋需要验明房屋的产...


·离婚房产评估程序是什么样的?
      生活中有一些夫妻可能会面临离婚,在分割财产时免不了要涉及到房产问题,房产评估则是在夫妻一方对于买卖房屋的问题意见完全相反,而房屋又是属于双方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发生,房产评估就是对房地产的价值所做的一系列评估。那么离婚房产评估程序是什么样的呢? 一、房产估价程序: 1、获取估价业...


·房屋转租注意哪些问题
      对于承租人来讲,可能在租赁了房屋之后,因为自身一些原因而无法实际居住那么久,此时又不能提前退房,于是就想将房屋在租赁期限内转租给别人。此时有些问题是需要承租人注意的,那到底房屋转租注意哪些问题?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转租注意哪些问题 房屋转租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