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保险公司是否承担停运损失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对于停运损失,保险公司通常都是拒赔。他们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停运损失系间接损失,不予赔付。比如:机动车辆强制险中约定:“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商业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中约定:
  “下列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任何单位或个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通讯或网络中断、电压变化、数据丢失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保险公司通常会用加黑加粗字体对上述条款加以突出显示,以示其尽到提示义务,法院一般会认为条款内容清晰、明确、易懂,足以让理性第三人理解,属于有效条款,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实践中,并不是所有法院都支持保险公司拒赔。保险公司在合同中约定免赔的条款系格式条款,如果未尽到法定义务,法院可以认定免赔条款无效。《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1款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根据《保险法》第四百七十五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保险条款中采用加黑加粗字体,提示投保人注意。对于保险人是否尽到了提示义务,一般争议不大。但要证明尽到明确说明义务,保险人一般无法举证证明,法院可以未尽到提示和说明义务,判定条款无效,应当由保险公司承担停运损失。
  
  
  


·最高院企业改制民事纠纷的规定是怎样的
      最高院企业改制民事纠纷的规定是怎样的? 由于企业在存续期间,与多方民事主体建立了债权债务关系,故而企业在改制过程中难免会与这些主体发生民事纠纷,为了使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有法可依,最高院根据我国实际制定了适宜于我国实际的最高院企业改制民事纠纷的规定,具体该如何理解此类法律...


·公司法人财务负责人的区别是什么?
      法人是与财务负责人相比较有不同的特点: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而财务负责人,是指一般由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担任,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的人。第一,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生命...


·有关企业增加注册资本章程修正规定是什么?
      有关企业增加注册资本章程修正规定是什么?有关企业增加注册资本章程修正规定是注册资本增加,必须要在公司章程内部来进行更改。股东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在签名处盖上单位印章。股东为自然人的,由其签名。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签字笔或墨水笔,不得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


·如何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如何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现实生活,我们经常会遇到公司的经营范围发生变更,此时不少人就有疑问,当公司的经营范围发生了变更时,应当要如何办理变更登记呢? 首先我们应当明确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的申请书(申请书上说明变更的事项和内容,工商局官网可以进行申...


·办理公司法人变更手续有哪些?
      办理公司法人变更手续有哪些? 一般在公司法当中的公司法人代表是有专门的规定的,在这一规定当中对我们呢公司法人的变更手续规定也是十分的详细的,但是具体步骤是怎么样的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办理公司法人变更手续有哪些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申办流程...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全文是如何规定的?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全文是如何规定的? 证券行业作为金融界的一大支柱之一,吸引了市场上巨量的资金,因此加强对证券行业的管控,对国家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为此国家也出台了不少关于证券行业的相关管理办法,对证券行业的相关业务进行了规范。那么,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全文是如...


·企业海外并购新规方式有哪些
      企业海外并购新规方式有哪些 一、企业海外并购方式的划分方法种类繁多, 一般来说有五种划分方式: ( 1) 按并购适用的法律和税收框架划分, 并购可以分为资产收购、股票收购和兼并; ( 2) 按并购双方所处的行业划分, 可分为横向并购、纵向并购和混合并购; ( 3) 按是否利用目...


·集团名下的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可以吗
      集团名下的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可以吗? 一、分公司的定义和地位 《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


·公司法主人法律问题有哪些
      公司法主人法律问题有哪些?公司法是我国市场的主体法,规定了我国公司包括设立和解散的一切活动规范。我国公司的活动都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因此公司法需要被正确解读,在解读的过程中也会产生一些问题,例如公司法主人法律问题有哪些? 一、公司法主人法律问题有哪些?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


·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流程是什么?
      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流程是什么?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全民所有制企业也逐渐开始进行改制,但是全民所有制企业由于自身的特殊性,其改制的流程非常的复杂,很多人对此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自改制的过程中就遇到了许多的麻烦,那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流程是什么呢,下面就来为您详细介绍。全民所有制...


·公司法人股份应占多少?
      公司法人股份应占多少?根据《公司法》规定,法人是具有独立承担责任能力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是股东,所以可以不占公司股份。相关法律知识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公司章程规定。可以作为股东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担任,也可以由非股东的公司经理担任。对于股东作为法定代表人的,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