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和补偿程序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和补偿程序
  
    很多网友在询问,政府征收房屋有什么程序呢?需要有什么文件呢?今天征地拆迁律师团就给您解读一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和补偿程序,请您阅读了解。
  
    一、房屋征收目的、主体、实施单位
  
    (一)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只有一个目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排除商业征收。(征收房屋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二)征收房屋的责任主体:市县级人民政府。
  
    (三)实施主体: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
  
    (四)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房屋征收部门或房屋征收部门委托的单位,具体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即彻底排除了商业性参与征收或商业性征收。)
  
    二、做出征收决定
  
    (一)做出征收决定前的工作
  
    1、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2、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3、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4、因旧城区改建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5、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6、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二)市县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三)公告征收决定。征收公告要载明两个内容:1、征收补偿方案(要明确补偿协议签约期)。2、权利救济方式:被征收人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补偿阶段
  
    (一)补偿方式
  
    1、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⑴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⑵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2、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二)补偿的构成:3+1模式,3=房屋价值+搬迁、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1=补助+奖励。
  
    1、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经评估确定,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机器设备、物资等搬迁费用,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2、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
  
    3、对评估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三)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四)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补偿决定包括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
  
    (五)公告补偿决定。
  
    (六)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四、搬迁阶段
  
    (一)禁止性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二)自愿搬迁。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三)强制搬迁。
  
    1、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由不动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五、后续工作
  
    (一)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二)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六、法律责任
  
    (一)采取暴力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三)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的,由发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估价师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注册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莱芜征地补偿标准
      莱芜征地补偿标准在我国,为了促进经济的迅速发展,为了快点步入发达国家的行列,许多地方就要开始大量的征地进行拆迁。然后在拆迁的过程中会遇到有很多人都不愿意拆迁的问题,其实这种问题的发生主要是你征地的补偿不够。那么莱芜征地补偿标准2017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解答。山东省人...


·营业执照变更地址需要哪些材料
      一、营业执照变更地址的流程和需要的材料营业执照变更地址,通常分两种,一种是同区变更,一种是跨区变更。同区跨区变更比较简单容易,跨区变更地址的话,工商这一块时间两周就办完了,税务这一块的话就相对比较繁琐了,周期在三到六个月才能做完。当然如果非要跨区变更地址,但还想尽快完成变更手续,...


·发生遗弃罪管辖地是哪里?
      一、遗弃罪管辖地是哪里?遗弃罪原则上是公诉案件,由被告所在地或者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只有在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的时候,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犯有遗弃罪的时候,法院才能作为自诉案件受理,此时可以到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自诉。在实际审判过程中要考虑很多因素,在对行为人进行教育的同时,让其...


·村委会不发放征地补偿怎么办?
      村委会不发放征地补偿怎么办? 征地补偿指得是政府用于公共事业建设时造成占用土地的,应对群众给予的赔偿。这个政策有利于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体现了国家以人为本的原则。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土地补偿费应当贵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土地附着物则归其所有者所有。补偿费是发到农村集体...


·变更公司注册地址需要几天 一、变更公司注册地址需要几天
      变更公司注册地址需要几天 一、变更公司注册地址需要几天 公司办公地点变动后,是需要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如果变动的公司地址不跨区的话,本地变更大概10个工作日,跨区的话时间相对长一点,15到30个工作日。 二、地址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新办公地点的产权证复印件(产权为企业...


·土地使用证办理条件包括哪些?
      土地使用证办理条件包括哪些? 我国的土地是归国家所有的,但公民可以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只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即可。土地使用权可以以出让的方式取得,也可以以划拨的方式取得,无论是以何种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使用权人都应到相关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那土地使用证办理条件包括哪些?我们来了解一...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划拨出让应当注意什么
       在我国国家的管辖范围内,土地资源属于国有财产,我国公民只是具有相应土地的使用权,不能随意进行私自占有。其中就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划拨出让而言也是有相关规定的。那么,您是否知道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划拨出让的注意事项是什么呢?在出让的过程中应当注意权属的调查等内容。 一、国有土地使...


·娄底市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娄底市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随着各种公路的修建,交通变的越来越便利,修建高速公路常常需要征收土地,征收土地就需要对被征收土地的一方给予补偿,各地对于高速公路征地的补偿都不一样,需要参考各地具体情况而定,那么娄底市2017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在下文中将带来具体介绍。一...


·划拔土地使用权证年限有什么规定?
      我国土地面积辽阔,但是每一寸土地都有各自的用途。国家对国土资源的利用和规定都非常的严格。经过对土地价值的评估进行合理的利用,发挥土地的最大价值。对于土地使用权主要有两种取得方式,其一是转让土地使用权,另一方式是划拨土地,那么,划拔土地使用权证年限是如何规定的呢? 一、划拨土地使用...


·2023河北征地补偿包括哪些项目
      河北征地补偿包括哪些项目 政府在拆迁改造的过程当中,前期的征地补偿款的发放工作就是一个较为漫长的工作。征地补偿款不是一笔小的数目,其实每家每户的征地补偿款的数额都不一样,这都需要经过具体的审核以后,将征地补偿款准确无误的发放到当事人手中。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河北征地补偿包括哪些...


·无锡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无锡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我国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城镇化的进程也在加快,一般在城镇化的过程中,人们都会获得相应的补偿。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每个地区的征地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这需要看当地的政策而定,甘肃省也制定了相应的规定,那么无锡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来了解下。 ...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