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票遗产继承公证处公证需要多少钱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一、股票遗产继承公证处公证需要多少钱?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的,按遗产数额的2%收取,最低200元。
  
  《公证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证明遗产继承的收费标准是:
  
  1、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
  
  2、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
  
  3、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
  
  4、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
  
  5、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
  
  6、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收费额实行分段累加计费,不足200元的按200元收费。
  
  二、办理公证的流程是什么?
  
  (一)申请与受理
  
  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公证申请表应填写下列内容:
  
  ①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申请人为法人的,应证明法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
  
  ②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③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
  
  ④申请的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
  
  2、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①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②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它有代理权资格(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证明;
  
  ③需公证的文书,如合同、遗嘱、毕业证等;
  
  ④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⑤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3、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①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②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③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④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进行分类登记。登记事项包括,公证类别(如继承、收养、借款合同等)、当事人姓名(名称)、代表人(代理人)姓名、受理日期、承办人、审批人、办结日期、结案方式、公证书编号等。
  
  5、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按规定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公证办结后,经核定的公证费数额与预收数额不一致的,应当办理退还或补收手续。当事人交纳公证费有困难,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决定是否减、免。
  
  (二)审查
  
  1、公证审查,是公证处在受理当事人的公证申请后,出具公证以前,对当事人申请办理的公证事项及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的调查核实工作。
  
  公证人员有收集证据的权利和义务,应当通过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勘验、进行鉴定等方式、认真收集证据。当事人对申请公证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向公证处如实陈述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事实,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2、公证处应重点审查:
  
  ①当事人的人数、身份、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
  
  ②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和相应的权利;
  
  ③需公证的行为、事实或文书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
  
  ④需公证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善、文字是否准确,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⑤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充分。
  
  (三)出证和送达
  
  综上所述,关于股票遗产继承公证的收费标准只能是因人而异,在股票的继承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得先确认了由谁来继承股票,然后才能到公证机构办理公证。遗产继承不能侵犯到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表兄弟姐妹是法定继承人吗,继承与遗嘱有什么区别
      相信您都知道,在法定继承当中要先确定法定继承人有哪些,而这其中第二顺序人当中就包括了兄弟姐妹。那么,表兄弟姐妹是法定继承人吗?可能不少人都有这方面的疑问,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表兄弟姐妹是法定继承人吗 法定继承不包括表兄弟姐妹,必须是亲兄弟姐妹。规定如下:1、遗产按照...


·遗嘱继承可以跳过法定继承人吗?
      遗嘱继承可以跳过法定继承人吗? 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生前意识状态良好并且没有接受任何威逼利诱,属于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依法对自己个人财产进行相关处理划分,并且有无相关直接利害关系的见证人或者公证处公证的遗嘱设立活动,同时并规定在离世后继承自己财产的相关法定人选。 至于遗嘱继承的法...


·一、继承财产分割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继承财产分割法律依据是什么? 继承财产分割法律依据是继承法。 《继承法》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


·放弃部分继承权可以吗?
      放弃部分继承权可以吗 我国现行继承法对此未做明确规定。 一般认为,继承权具有不可分性,只能全部接受或者全部放弃,而不能附加任何条件,不允许部分接受或部分放弃继承。 如果允许继承人部分放弃继承权,就会导致继承人只继承权利,而不承受义务。如果继承人只想得到部分遗产权利,而将应得...


·附加遗产的规定是怎样的
      附加遗产的规定是怎样的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继承法第13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


·父母去世孙子有没有继承权?
      父母去世孙子有没有继承权?1、如果父亲去世的时间在爷来爷前面,这里就会发生代位继承,孙子源有权利继承应该由父亲继承的那部分遗产。2、所谓的代位继百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度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知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


·一、继承财产分割的计算是怎么样的?
      一、继承财产分割的计算是怎么样的?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


·一、根据法律规定遗产捐赠与要去哪里办?
      一、根据法律规定遗产捐赠与要去哪里办? 根据法律规定遗产捐赠与要去公证机构办理。办理继承权公证,申请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书...


·《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以子女先于父母死亡为适用的前提条件,代位继承人也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二、所以在处理代位继承纠纷时...


·断绝父子关系后还有继承权吗
      生活中经常存在父子之间因为各种纠纷导致断绝关系的情况,那么在断绝父子关系之后,当父亲去世了,子女是否享有继承权呢?断绝父子关系后还有继承权吗?今天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两种性质的断绝父子关系、失去继承权的具体规定以及继承顺序。 一、断绝关系法律规定 我国的法律法规没有对声明...


·有关遗嘱继承人范围是什么
      有关遗嘱继承人范围的是什么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一规定说明,我国遗嘱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