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巧用公证规避民间借贷风险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如何巧用公证规避民间借贷风险
  
  一、谁借谁的钱不是那么简单
  
  鉴于民间借贷多发生在亲朋好友等熟人间,当事人签订借款凭证时因面子问题或缺少法律风险意识而具有较强的随意性。
  
  首先,对于借贷主体即订立借贷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及民事行为能力等情况的审查容易疏漏,例如从出借人的角度来看,其对所出借的货币必须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及完整的支配权;再如从借款人的角度来看, 借款人为夫妻双方的,可能会使用单方名义去借款甚至借据上署名的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不符等情况,这都可能发生纠纷。
  
  二、利息有标准不是越高越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关于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规定,其中,对于逾期未还款项,债权人具有选择权,即既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率也可以选择主张违约金,但均不得超过最高院规定的四倍利率的红线;债权人同时主张二者时,经核算后实际利率也不能超过四倍利率。本案当事人约定的月利率4.5%明显过高,法律对于超出部分的利息是不予保护的。
  
  为了规避相关法律规定,有的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即在公证的合同之外再签订另一份合同,约定高额利率,这样根据法律规定,公证书具有法定的证据效力,因此导致与公证书相矛盾的未经公证的合同无效只能由当事人自己承担责任。
  
  三、出借资金来源需合法足额
  
  双方在借贷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借贷资金须从出借人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向借款人指定账户划转,这样可以满足民间借贷资金合法的两个实质要素:
  
  1、借贷资金是出借人名下以合法形式占有的资金,
  
  2、出借渠道合法,且留下出借资金的有力证据。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资金必须是出借人自有的合法财产,民间借贷合同只有在借贷资金实际转移给借款人时方为生效。而通过银行划账的方式可以满足上述两个要求。
  
  此外,出借人应当足额提供借贷款项,在划转借贷款项时直接扣除利息或部分利息,即使借款人同意,也是违背法律规定的。一旦发生违约,对于借款金额的确认可能会受到影响,容易导致不必要的纠纷。
  
  四、借钱有抵押还款有保障
  
  民间借贷由于多种原因本身的风险性较大,因此建议借贷双方设置抵押物,并办理抵押登记,这样对于后期执行也是有利的。另外,也有借贷双方约定一旦借款人违约,出借人可以单独处分抵押物,包括拍卖、变卖或直接转移给出借人所有。首先流质条款是法律明确禁止的,因此直接转移抵押物所有权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其次出借人也不能单独处分抵押物,根据法律规定,应当由双方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偿还出借人。
  
  


·借款居间服务合同范本
      借款居间服务合同范本 借款居间服务合同范本 根据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条 委托内容 甲方缺乏流动资金,并获知乙方能够提供融资相关信息并协助甲方完成融资,甲方现委托乙方寻找...


·民事诉讼家属需要承担赔款的类型有哪些?
      民事诉讼家属需要承担赔款的类型有哪些? 一、诉讼费的种类 (1)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包括: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再审案件中依照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①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


·借条和转账记录不符有法律效力吗?
      借条和转账记录不符有法律效力吗? 一、借条和转账记录不符有法律效力吗? 借条和转账不相符,一样有没有法律效力,只是打官司胜诉还需要相关证据来佐证。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不违法,签字或者盖...


·分立公司债权债务协议
      分立公司债权债务协议 公司分立后,签订了债权债务协议,那么分立公司债权债务协议该如何履行,原公司债权分隔又要注意些什么,分立后的公司对原公司债务如何承担?我们在此为您详细介绍,供您参考。 一、公司分立的特征 公司分立是指一个公司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依据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分为两个...


·离婚财产分割的债务如何处理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对于财产分割认定的同时也要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进行认定,如果认定为共同债务,那么夫妻双方要共同承担债务,如果认定是一方的债务,那么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只需要由借款方进行偿还。那么,离婚财产分割的债务如何处理?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做了以下的解答。 一、离婚财产分...


·债权债务风险机制如何建立
      债权债务风险机制如何建立 怎样建立债权债务风险防范机制? 一是建立债权债务动态管理台账。 各单位建立债权债务动态管理台账,载明债权债务对象、时间、原因、债务偿还计划、债权债务催收进度等情况,及时反映债务增减变化。 二是建立债务管理激励机制。 牢固树立“减债就是政绩”的观念,建立...


·债权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
      债权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任何诉讼都有一定的诉讼时效,债权债务纠纷同样也有诉讼时效,那么,对于债权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法律有特殊的规定吗?对于诉讼时效你又知道哪些呢?诉讼时效届满后会有什么法律后果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介绍。 一、我国法律规定了的...


·借款合同抵押担保不得抵押哪些财产?
      借款合同抵押担保不得抵押哪些财产? 一、抵押担保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担保的特点: 1、抵押人可以是第三人,也...


·被继承人债务怎么清偿
      被继承人债务怎么清偿 一、被继承人债务怎么清偿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继承人接受继承,应当承受被继承人的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也就是说,继承人表示接受继承,就应当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如果继承人放弃了遗产继承,则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没有清偿责任。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


·债务转移后新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怎么处理
      债务转移后新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怎么处理债务是可以转移给新债务人,当然,原债务就由新债务人履行,但是实际中存在新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那么债务转移后新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怎么处理?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债务转移后新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怎么处理债权人可以向原债务...


·被强迫在借条上签字有效吗
      被强迫在借条上签字有效吗在被逼迫情况写下的欠条没有法律效力,但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要看对方是否能举证证明确实欠条是在被逼迫的情况下写的。对于呈交给法院的证据,法官会辨别真伪,在这个过程中,除了对证据本身的检验外,法官的主官判断也是决定判决的重要因素,也就是自由心证。自由心证,是指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