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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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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一、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申请登记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在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登记离婚申请书时,同时提交下列证明:
  
  1、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户口证明;
  
  2、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
  
  3、双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离婚协议书;
  
  5、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6、申请登记离婚双方当事人的近期免冠照片各两张。
  
  二、离婚后户口怎么分户
  
  对于离婚后分户的处理,我国的相关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并注销户口。
  
  因此,如果是由于离婚引起的分户问题,可以带着离婚证、本人身份证还有户口本,到当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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