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处理婚姻家庭纠纷中的八个常见误区是什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处理婚姻家庭纠纷中的八个常见误区是什么
  
    误区一:一方坚持不同意对方就别想离婚
  
    有的当事人错误地认为只要自己坚持不同意离婚,对方就离不了。这一想法,在民政部门和司法部门进行调解时确实能够实现,但是在法院判决时就不一样,因为法院判决双方是否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双方感情是否已经完全破裂,和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没有太大关系,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感情已经破裂,即使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也会判决离婚。
  
    误区二:家人不同意,就不能离婚
  
    这种情形,现在在老年人的婚姻纠纷中常见一些,认为子女不同意就不能离婚。婚姻自由是我们《婚姻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而婚姻自由既包话两结婚自由和也包括离婚自由。离婚诉讼解决的是夫妻双方的法律关系,而非其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因此,法院处理离婚案件时,为了审慎处理,是会考虑当事人双方父母、子女主动提出的一些意见,但不会以双方父母、子女的意见决定审理结果。只有涉及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法院才会争求病人监护人的意见。
  
    误区三:将婚外情与重婚混同
  
    有些当事人误认为,对方有婚外情就是重婚或与他人同居,自己主张就一定能离婚。《婚姻法》第32条虽然规定:“有配偶者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是离婚的法定条件,但法律定义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与婚外异性办理结婚证,或是性持续、稳定地以夫妻形式共同居住生活,可见偶尔的婚外情与重婚和同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因此,即使证明对方与第三者发生婚外性或婚外情的情况,也不是离婚的法定条件,只是法院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一项参考标准。
  
    误区四:要离婚就要退彩礼
  
    在我国婚姻传统中,很多地方有结婚前男方要送给女方彩礼的风俗习惯。离婚时,有些男方当事人认为送彩礼的目的在于和女方结婚,现在既然离婚,彩礼就应返还给男方。原则上,彩礼是男方在结婚时对女方的一种赠与行为,离婚时是不与返还的。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女方会借婚姻关系索取大额财物,结婚时间不长就要求离婚。司法实践中,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时往往对于女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本着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原则,对结婚时间不长就起诉离婚的,因索要财物造成男方实际生活困难的,会酌情判决女方返还给男方全部或部分财产。有些地方法院是将彩礼分为两部分处理,送给新娘的个人物品、首饰属一般赠与,不以返还;送给女方父母的养老钱礼金属附条件赠与,离婚时判决返还。
  
    误区五:夫妻分居满二年就能自动离婚
  
    根据《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夫妻分居满二年”是法院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的法定标准,但没有法律规定“夫妻分居满二年婚姻就能自动解除”,只有一方死亡,婚姻才会自动解除。所以,离婚是夫妻双方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行为,只能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或到法院诉讼离婚,没有任何其他合法途径。因此,无论夫妻分居多少年,婚姻都不会自动解除。
  
    误区六:孩子判决归我就是我的
  
    有的当事人误认为孩子判归自己抚养,就是自己的,对方无权过问或探望。这里要明确的是,孩子有独立的人身属性,是双方的亲人,不是财产,不能归谁所有,归一方抚养,一方只享有监护权,不能因此剥夺双方的亲情和探望权。
  
    误区七:离婚后对方不让探视子女就可以不再支付抚养费和生活费
  
    有的当事人认为,法院把子女判归对方抚养,对方不让自己探视子女,自己就不必再向子女尽义务。这种想法不仅违背了起码的家庭道德,同时还违反了法律规定。因为婚姻法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抚养义务也不会因为抚养权的变更而消除。所以,离婚后父母仍然必须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出现对方不让自己看望和探视子女的情况,也不应当以此作为拒绝支付抚养费和生活费理由。而应当以合法的途径,比如协商和探视权的诉讼方式等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纠纷。
  
    误区八:财产约定或给谁就是谁的
  
    《民法通则》及《实施意见》有规定,婚姻期间共同债权债务由双方共同享有或承担。有些家庭对外欠了巨额债务,离婚时或办理假离婚手续,常常转移或隐匿共同财产,或者约定财产和债权归一方所有,债务由另一方负责偿还,以为这样就可以逃避债务,实际上这样做在法律上行不通。如果债权人将夫妻二人起诉到法院,占有财产的一方以离婚约定为由拒绝还债,另一方同意还债却无履行能力,法院查明上述事实后,会认定双方共同债务,同样会依法判决离婚夫妻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一、找不到人怎么起诉离婚,有什么办法解决?
      一、找不到人怎么起诉离婚,有什么办法解决? 起诉离婚时找不到人的解决办法一般有两种: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可以对下落不明的人申请宣告失踪或申请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当事人一方找不到,因此需要的起诉材料需要包括证明当事人已消失的证据,能够帮助...


·一、离婚官司被告不出庭会怎么样,会有什么结果?
      一、离婚官司被告不出庭会怎么样,会有什么结果?离婚官司被告不出庭会产生的结果是:离婚被告不去法庭的话,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出席判决而言的。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


·一、离婚案能否分割第三者的财产?
      一、离婚案能否分割第三者的财产?离婚案,是不能分割第三者的财产,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


·委托他人购房 需要注意什么?
      1. 购房委托书是一种新型的委托合同。由于房屋是特殊商品,购房时涉及的法律、法规较多,技术性也很强,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如何购房、购什么样的房比较合算,很难把握。因此,委托有经验的中介机构或他人帮助购房就成为必要。 2. 办理委托公证,需要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本,进行购房资格审...


·申请国家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实践中,出现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国家赔偿?这其实就是国家赔偿范围的问题,只有在法律规定的赔偿范围内的,那么才会做出相应的赔偿,否则的话是一律不予赔偿的。下面请跟随我们具体来看看国家赔偿范围的具体内容吧。 申请国家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1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


·婚姻法中离婚财产分配的规定有哪些
      夫妻双方的财产有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近年来,新婚姻法也就是婚姻法的相关司法解释,对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财产的分割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有效的解决了夫妻离婚的财产分割问题。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婚姻法中关于离婚财产分配的规定有哪些。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


·老公在戒毒所怎么离婚
      老公在戒毒所怎么离婚 夫妻一方在戒毒所戒毒的,可以通过协议或者诉讼两种方式离婚,如果吸毒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提起离婚的诉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


·女方属于重婚行为有哪些
      女方属于重婚行为有哪些不管是女方重婚还是男方重婚,目前我国法律中规定的重婚情形都是一样的,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形:(1)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2)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3)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4)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这四种情形中,后两种情形...


·夫妻之间偷看手机算侵犯隐私吗?
      夫妻之间偷看手机算侵犯隐私吗?夫妻之间偷看手机的行为不算侵犯个人隐私,但构成了严重的后果的可以追究法律责任。个人隐私是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愿为他人(一定范围以外的人)公开或知悉的秘密,且这一秘密与其他人及社会利益无关。判断信息是否属于个人隐私核心就在于,公民本人是否愿意他人知晓,以及...


·赌博行政拘留会通知家属吗
      会通知家属。公安机关对涉黄涉赌的违法犯罪团伙、人员、场所坚决予以从严查处。因卖淫、嫖娼、赌博被行政拘留的,依法通知其家属;被收容教育的,依法通知其家属、所在单位和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检举和揭发涉黄涉赌违法犯罪活动,对于纵容包庇涉黄涉赌违法犯罪、打击报复举...


·协议离婚财产公证吗,离婚协议范本怎么写?
      不少人在离婚的时候会选择诉讼离婚是因为害怕在如果在离婚的时候选择协议离婚的话,如果该离婚协议不进行公证的话,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其实事实上,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问题,就好比是相关的合同问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那么协议离婚财产公证吗,离婚协议范本怎么写? (一)是否需要公证 离婚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