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用人单位裁员补偿要交税吗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用人单位裁员补偿要交税吗
  
  一、用人单位裁员补偿要交税吗
  
  裁员经济补偿金,达到法定征税标准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用人单位裁员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支付单位在支付时一次性代扣代缴。
  
  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二、裁员补偿金交税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1]157号
  
  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三、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本通知自2001年10月1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符的,一律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对于此前已发生而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也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9]178号
  
  一、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三、按照上述方法计算的个人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单位在支付时一次性代扣,并于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
  
  四、个人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在计税时应予以扣除。
  
  五、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个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偿个人所得税。
  
  六、本通知自1999年10月1日起执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企业不得不做出裁员的决定以缩减开支。尤其是是今年,受疫情影响,不少公司倒闭,有的甚至缩减了人员。其中,也不乏有老员工被辞退的情况。此时,公司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被裁掉的员工做出相应的补偿才行。
  
  


·退休后车祸有没有误工费用 一、退休后车祸有没有误工费用?
      退休后车祸有没有误工费用 一、退休后车祸有没有误工费用? 退休人员也是可以索要误工费的,退休人员只要具有劳动能力,又有稳定的工作收入,受到伤害后在误工时间里有收入损失的,当然存在误工费。虽然法律规定了退休年龄为60,但根据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鼓励老年人在自愿和量力的情况下,...


·商业车险的费率改革的好处
      商业车险的费率改革的好处 一、商业车险的费率怎么定 车辆商业保险费率是根据机动车保险费率表来确定的,机动车保险费率表是由中国保险业协会制定的关于商业车险行业的保费收取准则,机动车保险费率表有两种,一种是交强险的,另一种是商业险的。 目前的交强险浮动标准依然和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以...


·员工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吗?
      一、员工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出了车祸属于工伤吗?答案是肯定的。具体而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 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本人主...


·一、私家车被撞误工费的赔付标准是什么?
      一、私家车被撞误工费的赔付标准是什么?私家车被撞误工费的赔付标准是: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


·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往往是两方面的,即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但在
      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往往是两方面的,即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但在购买了相应保险之后,可以就受到的损害,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但此时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会全额赔偿吗?不少人心里都有这个疑惑,接下来,我们就为你进行解答。一、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会全额赔偿吗撞车后保险公司会全额赔款吗,...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交强险保险责任是什么?
      交强险保险责任是什么 交强险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保险种类。交强险保险责任是什么?首先应当了解交强险在日常生活中起到的重要作用,从而明白交强险责任划分的制度原理和法律依据,从整体上更好的把我交强险责任的划分标准和制度规定的目的所在。我们希望以下内容能够给您带来帮助。 一、交强险是...


·走私汽车罪要怎样处罚?
      该行为构成走私罪。以走私罪共犯论处。具体处罚是:《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


·微信作为新型社交工具,发展非常迅速,已成为了人们日常生活不可
      微信作为新型社交工具,发展非常迅速,已成为了人们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社交工具。微信现在在我国已经有了数亿用户,庞大的用户群体当中不乏骗子的存在,骗子利用各种手段进行钱财诈骗。微信被骗多少够立案呢?下面我们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微信个人诈骗的立案标准 微信诈骗的立案标准与普...


·医保断交后必须补交吗?
      医保断交后必须补交吗? 医疗保险现在已经成为了老百姓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大减轻了百姓看病的负担,但是生活中经常会遇到由于工作更换空档等原因造成医保断交的现象,那么您是否了解医保断交的利弊?是否可以补交?医保断交后必须补交吗? 养老保险是“部分积累制”,即用现在的钱养将来的老...


·一、发生交通事故交警能扣车多久?
      一、发生交通事故交警能扣车多久? 通常情况下是28天,扣车期限一般为“自现场调查起,三天内委托,二十天出检验、鉴定结论,再加上五天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即28天”,特殊情况,经过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的,扣车期限可以延长至68天。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