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用人单位裁员补偿要交税吗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用人单位裁员补偿要交税吗
  
  一、用人单位裁员补偿要交税吗
  
  裁员经济补偿金,达到法定征税标准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用人单位裁员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支付单位在支付时一次性代扣代缴。
  
  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二、裁员补偿金交税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1]157号
  
  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三、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本通知自2001年10月1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符的,一律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对于此前已发生而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也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9]178号
  
  一、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三、按照上述方法计算的个人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单位在支付时一次性代扣,并于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
  
  四、个人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在计税时应予以扣除。
  
  五、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个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偿个人所得税。
  
  六、本通知自1999年10月1日起执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企业不得不做出裁员的决定以缩减开支。尤其是是今年,受疫情影响,不少公司倒闭,有的甚至缩减了人员。其中,也不乏有老员工被辞退的情况。此时,公司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被裁掉的员工做出相应的补偿才行。
  
  


·法院交罚金有什么手续?
      法院判决后,有罚款的需要按期缴纳罚款,那么法院交罚金有什么手续呢?根据法院缴纳罚金的程序,一般法院会按判决书给被告开具一张罚金票据,被告携带本票据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法院指定银行缴纳后,由银行开具回执单,将回执单交回法院,证明自己已缴费就可以了。法院交罚金有什么手续?一、法院判刑后的...


·公司房屋租赁合同要交印花税吗
      印花税是一种十分普遍的税收,虽然它的税率不大,但是仍然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所以对于这种税收一定要严格按时按量交纳,国家对于偷税漏税的行为的惩罚也很重。那么公司房屋租赁合同要交印花税吗?下面我们就为您回答。 一、公司房屋租赁合同要交印花税吗 单位、个人与个人订立的...


·外观专利有效期内没有交年费有什么后果
      外观专利有效期内没有交年费有什么后果专利所有人在申请获得了专利之后,并不是说就一定会得到法律的保护,此时还要求每年按照规定缴纳专利年费。那要是外观专利有效期内没有交年费的话有什么后果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外观专利有效期内没有交年费有什么后果 专利权人未...


·在工程建设当中,发包人如果将工程的部分或全部交给承包人来做的
      在工程建设当中,发包人如果将工程的部分或全部交给承包人来做的话,此时双方之间需要签订一份合同,也就是建设工程合同。那么这个建设工程合同有哪些分类呢?相信很多人就不太清楚了,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包括三种:即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


·交通违章的定义以及处罚标准是什么?
      交通违章的定义以及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违章的定义 交通违章是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凡是车辆、行人违反交通管理规章制度和机关、团体、企业、学校及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随意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搭棚盖房,以及进行集市贸易和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均属交通违章...


·一、醉驾拘役能正常交社保吗?
      一、醉驾拘役能正常交社保吗?醉驾拘役后,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就需要正常交纳社保,醉驾拘役期间单位没有解除当事人的劳动合同,单位就应该正常缴纳社保。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当事人就仍然属于单位员工,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


·保险公司车祸脑伤提前赔付可以吗?
      保险公司车祸脑伤提前赔付可以吗?保险公司车祸脑伤提前赔付,是可以的。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险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体现保险职能和履行保险责任的...


·交通肇事逃逸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交通肇事逃逸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是什么? 交通肇事的定义:车辆在行驶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造成人员或牲畜伤亡、车辆损毁、建筑物倒塌等均称为交通肇事。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与现行的《道路...


·货车超载怎么处罚扣分?
      货车超载怎么处罚扣分超载30%的,扣6分;超载不超过30%的,扣3分。超载对汽车使用寿命危害极大,可以导致车辆油耗增加,气缸磨损加大,离合器片烧毁,车架和钢板弹簧片断裂等情况。超载还会严重危及行车安全,严重超载会造成爆胎,引起车辆突然偏驶。超载还严重影响汽车转向性能,造成转向沉重...


·交通事故顶包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有的人在造成了交通事故后,惧怕承担法律责任,就会选择高价请人来代替自己顶包,当然这样的行为一般都是会被查出来的。此时不管是对于实际的肇事者还是顶包者来讲都是需要承担一定能够的法律责任的,那到底交通事故顶包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


·一、交通事故车损失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车损失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车辆损失由保险公司根据责任认定和事故定损情况来赔偿,具体情况如下 (一)根据被保险人提供的索赔单证,保险人按以下规定赔偿: 1.全车损失的,按本条款第三条有关规定计算赔偿金额; 2.全车损失,每次赔偿均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 3....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