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刚签的租房合同想解除没有违约条款怎么办?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刚签的租房合同想解除没有违约条款怎么办?
  
  一、刚签的租房合同想解除没有违约条款怎么办?
  
  刚签的租房合同想解除没有违约条款应当按照实际的损失的比例来进行确定违约金。房屋租赁合同中违约条款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执行的。
  
  (一)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法条解析:"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应当承担继续履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3、"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三)房屋租赁合同中,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不存在,"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的请求。
  
  二、双方违约责任的处理规定
  
  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月租金的两倍作为违约金。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月租金0.5%的滞纳金。
  
  3、由于甲方未及时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月租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月租金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1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0.5%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月租金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房屋在租赁的时候,双方当事人一般情况下都是需要签订租房的合同,如果租房的合同签订之后没有到达住房的期限,但是不愿意履行租房当中的义务了,那么此时就可以进行合同的解除的,可以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或者是通过支付违约金的方式来进行解除。
  
  


·一、办了网签备案不动产证二手房还可以出售吗?
      一、办了网签备案不动产证二手房还可以出售吗?不可以出售,网签就是你和销售对象签订合同后,要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会给个网签号,可以通过这个号在网上进行查询。网签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签后合同可以撤销。房地产开发企业今后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为...


·离婚后房产分割依旧是中国的一个热议话题
      离婚后房产分割依旧是中国的一个热议话题,有些家庭有某一方比较有钱,不会在乎一套房子的价格,也有某一方会觉得亏欠另一方而不会争夺房产,但这些都只是少数,大多数人觉得一套房子还是很值钱的。那么离婚房产归一方怎么办理过户有贷款怎么过户? 一 、没有房产证的,离婚按揭房如何过户 没有房产...


·租房子要身份证吗 相关手续有哪些
      一、租房子要身份证吗城市房屋出租管理办法规定,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出租房屋登记身份证是保证安全的重要渠道。一个是如果租房人是非法分子,通过登记身份证就会留下证据,既保证了出租人的安全,也为警方破案提供线索。另一个是如果租赁双方发生矛盾,身份证可以确认租房人的身...


·陕西西乡农村房屋买卖怎么进行?
      现今社会,生活在灯火辉煌、车水马龙的城市的人们越开越感觉到了各方面的压力,相比过去人人向往的城市生活,人们愈发地倾心于乡村田园生活,很多生活在城市的百姓也开始逐渐向农村发展,随之推动了农村房屋买卖,例如陕西西乡就是这样一个例子。那么您是否了解陕西西乡农村房屋买卖怎么进行?城市户口...


·房屋漏水赔偿协议书范本
      房屋漏水赔偿协议书范本房屋漏水赔偿协议书范本关于漏水赔偿协议书的范本,具体赔偿项目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在签订房屋漏水赔偿协议的时候,所有的测量数据要准确无误、以及里面所涉及的费用材料都务必要准确、在签订测量的过程中都要有见证人在场。房屋漏水赔偿协议书甲方:__________乙方...


·商品房预售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商品房预售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一、商品房预售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


·离婚房产分割分户手续是怎样的
      离婚房产分割分户手续是怎样的 如果生活独立,有居住条件,可以向派出所申请分户,并提交以下材料:分户申请;婚姻关系变更等与分户原因相关证明;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或者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户主及拟分户人员居民身...


·虽然现在也允许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来买房了,但就购房的首付而言
      虽然现在也允许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来买房了,但就购房的首付而言还是需要由购房者自己来承担的,如果所在的城市房价比较高,此时想要购买的房子又比较大、地段比较好的话,则首付也是个不小的压力。那要是买房子钱首付不够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1.巧妙使用住房公积金对于公积金余额...


·房屋租赁期间卖房怎么办?
      房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但是这房屋租赁的期限最长是多久呢,房主在租赁期间能不能卖房,如果房主在租赁期间卖房怎么办?这些都是很多人在实践中遇到过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你具体答案。 一、房屋租赁最长期限是多久 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


·购房合同都有哪些违约金,情况有哪些?
       一、购房合同都有哪些违约金,情况有哪些? 购房合同产生违约金的情况有: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便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出卖给第三人; 2、出卖人故意隐瞒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3、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


·现实中很多购房者会因为购房问题而与开发商产生纠纷,此时如果问
      现实中很多购房者会因为购房问题而与开发商产生纠纷,此时如果问题比较严重的话,建议最好尽快先法院起诉,否认容易造成更多的损害。而在打房产官司的时候也有需要注意的地方,那到底当事人打房产官司时有哪些要注意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打房产官司时要注意什么 首先,根据《民事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