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适用范围是什么?适用代位继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第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既是我国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和惟一原因,也是其与转继承的重要区别之一。第二,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被代位继承人的范围是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国家更将被代位人的范围扩及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和祖父母。与这些国家相比,我国规定的被代位人的范围最窄,这与继承立法缩小继承人范围的趋势是相吻合的。第三,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各国法律均规定,代位继承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被代位人的旁系血亲或直系长辈血亲均无权代位继承。原则上代位继承人没有代数限制。我国继承法》第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在贯彻执行继承法的意见中又进一步明确指出,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分限制。第四,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如被代位继承人基于法定事由丧失继承权,则连带引起代位继承权的消灭。最高人民法院在《贯彻<继承法>的意见》第28条指出:“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能代位继承。”第五,代为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亦即只有被代位继承人的法定继承权才能被代位,如其享有的是遗嘱继承权,则该遗嘱会因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失效,此时不发生代位继承。第六,代位继承人无论人数多少,原则上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二、适用转继承的范围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权,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该条款适用条件如下: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在具备转继承的条件,适用转继承时,转继承人继承被转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在法定继承中,转继承人应继承的为被继承人的应继份额;若被转继承为遗嘱继承人,则其依合法遗嘱应继承的遗产由转继承人承受。现实生活当中的继承一般都是按照法律继承或者是遗嘱继承,但实际上也是存在着很多的复杂的情况的,比如说有代位继承和转继承,他必须是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够完成。分别两者的继承的范围也是不一样的。
  
  
  


·继承人继承权丧失要件?
      继承人继承权丧失要件有哪些 一、继承人继承权丧失要件有哪些?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因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而丧失继承权的,属于继承权的相对丧失。 ...


·对于儿女继承父母遗产多吗?
      对于儿女继承父母遗产多吗?是否多就要看实际情况;对于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


·代位继承有什么效力,代位继承效力如何
      法定继承中的转继承也好,代位继承也罢,在具体适用的时候除了有自己应当符合的条件外,此时也会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那么其中的代为继承,通常在进行适用之后,代位继承有什么效力呢?具体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代位继承有什么效力 1、由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


·父债需不需要子偿?
      “父债子不偿”这种说法并不准确,现有的法律规定中,虽然并不存在“父债子偿”的强制性规定,但是在特定的情形下,子女也需要对父母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当子女作为继承人依法继承了父母的财产后,就要履行偿还被继承人欠下债务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


·亲兄弟的遗产由谁来继承 一、亲兄弟的遗产由谁来继承?
      亲兄弟的遗产由谁来继承 一、亲兄弟的遗产由谁来继承? 亲兄弟的遗产由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没有遗嘱的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把法定继承人分为两个顺序加以规定: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同时,民法典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女...


·一、丧葬费能立遗嘱继承吗?
      一、丧葬费能立遗嘱继承吗?依据继承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死亡丧葬费并不属于遗产,所以是不能立遗嘱处理丧葬费的。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


·遗产范围怎么确定?
      通常认为公民生前的财产,在其去世后就会变成他的遗产,这样的说法,从法律上来讲是不严谨的。对于遗产的范围,其实是有明确规定的。那到底遗产范围怎么确定呢?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遗产范围怎么确定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是指死者生前所有的于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依法转...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清偿的债务如何处理?
      据《民法典》第1163条规定,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一、法定继承人的清偿责任 如果遗产已经分割,清偿遗产债务需要先以法定继承人获得的遗产清...


·一、根据法律规定哪些不属于遗产?
      一、根据法律规定哪些不属于遗产?根据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下列财产不能纳入遗产范围:(1)国家或集体职工因公死亡,军人牺牲或病故、公民因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而死亡时,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照国家制定的劳动保险法规定、军人牺牲与病故抚恤的规定、交通安全法规定或其他有...


·女儿不放弃继承遗产法院会判吗?
      女儿不放弃继承遗产法院会判吗?1、无论是指定继承人还是法定继承人,均有权拒绝放弃相应的继承权,因为这属于其合法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剥夺。2、除非继承人出现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继承人、篡改遗嘱或者遗弃、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恶劣的法定事由,依法无论是指定继承人还是法定继承人均丧失继...


·事实婚姻的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事实婚姻的继承顺序是怎样的?事实婚姻的继承顺序是在承认事实婚姻的时间阶段内,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员是作为第一顺序来发生继承的。具体的继承顺序如下。1、配偶。配偶是指符合结婚条件,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另外,经法院确认属于事实婚姻的夫妻也取得配偶身份。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我国法律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