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买房属于共同房产吗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如果男方或女方在婚前自己独立买房的话,可能比较困难,因此有的人就选择在婚后用共同财产买房。那么使用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买房的,此时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房产吗?如果你对此也不是很清楚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一、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买房属于共同房产吗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因此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买房的,一般情况下认定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房产,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就需要作出分割。
  
  二、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1、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2、保护房屋产权;
  
  3、优先照顾抚养子女、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4、坚持调解和协商一致的原则;
  
  5、照顾无过错一方。
  
  结合有关司法解释和审判实践经验,在处理住房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由夫或妻个人所有。
  
  2、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
  
  3、对双方居住房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后约定为一方所有的房屋,离婚时仍判归该方所有。
  
  4、对已经房改的公房房产的认定。
  
  夫妻一方或双方以市场价或成本价购买商品住房,该住房产权属全部产权,分割财产时可以就该产权按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在分割部分产权的住房时,应该明确个人和国家在全部产权中的比例,先析出个人产权部分,然后才进行分割。
  
  看完上文后,相信您已经知道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买房的性质如何吧。对于这类房产,法律中规定一般是按照夫妻共同房产来认定的,但具体在离婚的时候该如何来分割,当事人之际可以协商确定。
  
  


·离婚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怎么办理?
      在我国夫妻结婚后普遍都是要买房的,但是终究难逃离婚这一地步,离婚时对于房产的过户往往是最大的一个问题,它需要按照法定流程办理过户手续,那么离婚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怎么办理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离婚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怎么办理? (一)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


·租房没签合同能否退回押金 大家不要小看租房,这在实践中也是
      租房没签合同能否退回押金 您不要小看租房,这在实践中也是经常产生纠纷的。尤其是在租房的时候当事人又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下,有的人此时不想继续租房了就想要求出租人退还押金。那么租房没签合同能否退回押金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租房没签合同能否退回押金 (一)租房...


·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前还贷吗
      可以提前还款。一.部分提前还款。自2005年1月1日以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采用自由还款方式,因此贷款人可以通过调整月还款额的方式实现提前部分还款。二.全部提前还款。1、在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偿还。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借款合同》原件到贷款经办部门申请办理。2、在非合同约定的还...


·出租房屋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现实中,不管是买卖房屋还是租赁房屋,此时其实都是有一些需要当事人注意的地方,而我们一般称之为需要注意的问题。要是不引起重视的话,那很有可能会因此给当事人的利益造成不必要的损害。那实践中出租房屋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为规范房屋出租市场秩序,保障租赁当...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无效撤销的情况有哪些?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无效撤销的情况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如下列可以撤销的情形。 1、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3、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


·对于自己闲置的房屋,有的人觉得可行,于是就想将房屋出租给他人
      对于自己闲置的房屋,有的人觉得可行,于是就想将房屋出租给他人,收取一定的租金。但由于缺乏租房经验,往往要求的租金可能与房屋本身的情况不符,这就需要当事人实际注意其中的一些问题了,那到底房屋出租注意的问题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出租注意的问题都有哪些 根...


·离婚房产折价款的执行方式是什么
      一、离婚房产折价款的执行方式是什么?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3...


·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注意什么
      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注意什么 一、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注意什么 如购房者一旦决定签署房屋认购书,事先应当进行以下审查。也就是说,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认购书之前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仔细审查卖方是否具有开发房地产的资格; 2、各种政府批文,即开发企业营业执照、该销售项目的“五证”是...


·办理二手房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
      二手房,顾名思义,就是房屋产权人购买后再次出卖的房产,包括二手商品房、允许上市交易的二手公房、经济适用房等。在实践中,买二手房需要办理相关登记。那么,办理二手房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办理二手房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 二手房购买...


·房屋抵押注销要收回他项权证吗?
      房屋抵押注销要收回他项权证吗 我们有时候往往会因为资金周转不开,需要抵押自己的贵重物件,包括房产、配饰、公司还有很多的抵押,同时也会考虑作为向银行贷款把房子作为抵押。这时候往往会面临房屋抵押注销要收回他项权证的问题。接下来本站我们给您讲下房屋抵押注销是否要收回他项权证,同时也可...


·出售继承和赠与的房产税是多少缴纳20%的房产税
      出售继承和赠与的房产税是多少缴纳20%的房产税,销售收入减去成本价的差额20%征收。无原值凭证的房屋应缴个税等于住房转让收入乘1%。对于满五年且是家庭唯一住宅情况的免征收。二、继承房产产权国家税务总局对继承土地房屋权属征收契税问题做出规定,对于《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