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吗?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吗? 一、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吗
  1、投保人任何时候都可以解除合同。
  2、投保自由退保也自由。
  3、10天犹豫期退保没有经济损失。
  4、过了犹豫期退保只是退保保单的现金价值。保单的现金价值就是扣除保障成本和保险公司运作费用后的余额。
   二、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法律规定
  1、《保险法》第15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根据上述法律规定,除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享有任意解除保险合同的法定权利。
  这种权利是法律赋予保险合同投保人的一项特权,与普通民商事合同有较大的不同。《保险法》之所以作出这样规定,其法理是:保险合同是一种保障性合同,投保人为保障自己的保险利益与保险人签定保险合同,保险利益是基于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权利而产生,投保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任意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他可以选择保险或不保险、可以选择此时保险而彼时不保险,也可以自由选择保险人。考察大多数国家的保险立法,多数国家的保险法均赋予了投保人这一对保险合同的任意解除权。我国也不例外。
  2、《保险法》对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权利的唯一的、强制性限制是《保险法》第35条的规定。根据该条规定,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和保险人均不得解除合同。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除了《保险法》第35条的规定外,保险法还允许保险人可以通过保险合同的约定来限制投保人对保险合同的任意解除权,但是从《保险法》第15条规定的立法精神看,保险人除了在一些比较特殊的情形下可以通过保险合同的约定限制投保人对保险合同的任意解除权外,一般情况下不应通过保险合同的约定来限制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这一点,需要保险人在开发保险新险种、起草和报批(备)保险条款时予以特别的注意。
  保险合同解除,是指在保险合同关系有效期限尚未届满前,保险合同当事人依法提前终止保险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保险合同解除,一般由有解除权的一方向他方作出意思表示,使已经成立的保险合同归于消灭。
  关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吗这个问题答案是肯定的,在签订之日10日起为犹豫期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全额退保,10日后解除合同投保人则需要支付一定费用。所以,我们您在购买保险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并仔细甄别适合自己的保险,避免后期后悔造成的退保麻烦甚至是额外支付费用的问题。
  
  
  


·融资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怎样的
      融资租赁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合同的类型,是需要进行缴纳印花税的,而且,我国的法律法规中对于印花税的缴纳的比例是有明确的规定的。那么,融资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怎么进行规定的呢?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的条件有哪些呢? 一、融资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合同有关...


·要式合同包括哪些类型?
      要式合同包括哪些类型? 一、什么是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


·第三人代替履行合同义务的约定
      合同依法成立,合同履行的主体应当是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也就是说应当由合同债务人向合同债权人履行义务,合同的债权人按合同规定,享有追索债权的权利,这是对订立合同双方当事人――执行主体的基本要求。凡是国家法律、政策、计划要求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履行的合同,合同性质决定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履...


·这里说的不签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不按照法律的规定
      这里说的不签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不按照法律的规定,在与劳动者建立了用工关系后,没有及时的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出于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这种情况下单位需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那到底单位不签合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不签合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虽然劳动合同法...


·就业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就业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一、就业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都有什么 1、《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


·承揽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承揽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在生活工作中需要签订好多合同。但是在合同履行时,合同的一方或是多方都有可能出现违约的现象。尤其是加工承揽合同,当您遇到加工承揽合同违约时,那么承揽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情形以及需要注意的问题呢?接下来,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一、承揽人应承担如...


·软件代理合同签订流程如何?
      软件代理合同签订流程如何?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人们对于网络的需求越来越大。一些技术开发者,为了方便人们的生产生活,设计了很多贴近生活的软件,比如现在人们最常用的支付宝,QQ,微信等软件。一些商业上的老板,看重软件在市场上的商机,往往会与软件开发者签订软件代理的合同,开发者应该提供...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联系与区别具体是怎样的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联系与区别具体是怎样的一、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联系(一)合同生效以合同成立为提前,合同不成立就无所谓生效。反之,一个合同生效了,意味着它已经成立了。(二)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生效。合同成立后是否生效,主要分以下几种情况:1、大多数合同成立即生效,也就是说合同...


·签订合同的主体可以是任何单位和个人吗?
      签订合同的主体可以是任何单位和个人吗? 一、签订合同的主体可以是任何单位和个人吗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但并不是说合同的主体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例如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签订合同。 《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


·法定要式合同有哪些
      法定要式合同有哪些在创业的过程避免不了的便是合作,要想在合作中不因为利益而产生纠纷,就需要制定合同,那么何为法定要式合同,那些是要式合同,签订他时又应该注意什么呢,我们便会给你们带来一些有关法定要式合同的知识,接下来就让我们带你们去看看吧。 一、何为法定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


·合同不满一年试用期三个月合法吗
      合同不满一年试用期三个月合法吗?劳动合同是求职者被公司录用后都会签署的劳动协议,规定了试用期,也明确了彼此劳务关系的有效期限。或许大部分求职者都会认为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只有经验丰富才可能缩短,但是,法律规定并非如此,下面我们就合同不满一年试用期三个月是否合法这个问题进行分析。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