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城镇居民继承农村房产是否合法?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城镇居民继承农村房产是否合法?城镇居民继承农村房产是否合法需要根据房屋的性质来进行确定,农村自己建造的可以继承,宅基地类型的把握不能够继承。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公民的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按照我照继承法的规定是可以继承的。不论是农村村民,还是城市户口的公民,都可以按照继承洪法的规定享受继承权,并且有权按照个人的意愿处置个人所有的房产,即城市户口的公民可以继承农村房屋。但是城市户口的公民在继承农村房屋时还要受到土地法的限制。城市公民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而对支撑此房屋的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根据前述《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对于所继承的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问题,实践中通常分情况处理。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及其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如果是城市居民,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早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也就是说,按照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城市居民可以基于房屋所有权而继续使用宅基地,但是不得进行翻建、改建、扩建等。二、农村房屋怎么继承?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一)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二)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三)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继承法在我们国家是非常重要的,很多人在农村拥有宅基地之后,比较想了解一下宅基地是否能够发生继承,实际上宅基地继承完全是可以的,只不过说这种继承必须也符合宅基地拥有的条件,比如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才能发生继承。
  
  
  


·按揭贷款买房的程序是怎样的
      按揭贷款买房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按揭贷款买房的程序有哪些? 购房者在办理按揭贷款买房时,一般按照下列步骤办理按揭贷款手续: 1、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 此时需要注意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


·一、其中一方在婚前买的房算夫妻财产吗?
      一、其中一方在婚前买的房算夫妻财产吗?其中一方在婚前买的房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归谁所有,以夫妻双方的约定优先。有约定的,离婚时应按双方的约定处理。夫妻双方的约定,可以以书面形式约定,也可以以口头形式约定。对于口头形式约定,必须双方无争议,方按口头约定的协议处理。夫...


·新农村建设拆迁,房子每平米赔500元,是否合理
      一、新农村建设拆迁,房子每平米赔500元,是否合理  进行新农村建设拆迁时,房屋的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在不同的地区补偿标准不同,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无法准确答复500元是否合理。  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


·婚前承租公房,离婚时如何分
       虽然房改政策已经实行了很多年,但是还是有很多公房没有上市,广大居民只有公房的承租权。不过即使没有所有权,公房毕竟也能遮风挡雨、安身立命。因为夫妻离婚时对公房的争夺也很激烈。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婚前承租公房,离婚时如何分呢?以下是对这个问题做的具体介绍。 一、婚前承租公房,离婚...


·黄浦区离婚房产分配应该注意什么?
      离婚在我们国家已经是很常见的一件事了,但是离婚还是要走一定的法律程序的,涉及到多方面的问题,比如财产分配、房产分配、孩子的抚养权等。这一次介绍的主要内容就是离婚房产分配,接下来,我们来为您讲解一下与黄浦区离婚房产分配有关的问题。 一、黄浦区离婚房产分配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夫...


·一、房屋质量合格证明是什么?
      一、房屋质量合格证明是什么 正确的 ?房屋验收 ?程序 1、查看三书一证一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可带走)、《住宅使用说明书》(可带走)、《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一证”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一表”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地...


·甘肃省木材总公司房屋租赁合同该怎么写?
      房屋租赁合同是生活中一种常见的合同文书,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规范,对于双方发生纠纷时有着关键的作用。甘肃省木材总公司房屋租赁合同该怎么写呢?必须具备哪些要素?下面法律我们提供一篇房屋租赁合同范文,供您参考。 甘肃省木材总公司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人) 乙...


·婚前的房产离婚后怎么分
      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就婚前房产的分割会产生问题,此时婚前房产的情况比较多,包括父母出资购买的婚前房产、双方婚前共同出资婚后还贷的房产。那究竟婚前的房产离婚后怎么分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婚前房产如何分割根据婚前买房的不同情况,分割方式也有所不同。如,一方婚前全额购买房子...


·公房可以买卖吗
      房价的上涨,使得大多数人对于买房产生了很多的想法,现在公房使得大型城市的人们对买房又燃起了希望,什么是公房呢?公房是可以卖的,但是只能卖使用权。所谓公产房是指公有住房,一般公房不具有所有权,公房有两种,一种是居民只有使用权,不可以上市交易,一种是可以上市交易的。公房是可以卖的,但...


·签订购房合同前的注意事项
      签订购房合同前的注意事项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个问题,购房合同指的是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约定权利义务的合同,所以签订购房合同,应该是跟房地产开发商签定。但现在很多开发商会让中介公司代理,中介公司是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签定购房合同的。所以在此提醒您,如果您是和中介公司签订购房合同,一定要注...


·一、离婚补偿房产增值需要分割吗?
      一、离婚补偿房产增值需要分割吗? 离婚补偿房产增值需要分割,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房屋总价款(房屋购买价格 贷款总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夫妻共同还贷部分。 二、离婚时房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