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遗产起诉期限有规定吗?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遗产起诉期限有规定吗?继承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接受遗赠继承的时效为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回承法》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答的,不得再提起诉讼。二、遗产继承的认定情况是什么?遗嘱继承在本质上是财产所有权的流转,所以遗嘱继承的效力会受到财产所有权效百力的影响。为了促进财产流转,充分利用财产,不让财产承受人躺在权利上睡觉,国家对遗产承受人继承权利的保护期限度作了一定的规制,表现在:第一,对受遗赠人接受遗产期限作了规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第2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知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第二,对继承权受到侵害请求法院保护的期限作了规制。《民法典》第道3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3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也即,如果受遗赠专人在法定时间内不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其继承权就不再受法律保护;如果遗产承受人知道或属者应当知道其继承权受到侵害,不在法定期间起诉,就丧失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的权利。对于遗产继承的相关情况有异议的,是可以按照起诉的具体期限来进行处理的,特别是对于期限的具体情况,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合法的认定,特别是对于起诉期限的认定上,可以咨询当地的司法机关,也可以聘请律师认定。
  
  
  


·放弃继承权后可代位继承吗
      放弃继承权后可代位继承吗 一、放弃继承权后可代位继承吗 虽然继承权的接受与放弃是个人意愿,是单方法律行为,但是若放弃继承权,代位继承也将不会产生。即如果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那继承人的继承人即代位人也将没有资格享受代位继承,且这种放弃是没办法撤销的。 二、什么情况下才产生...


·兄弟姐妹放弃继承协议需要公证吗?
      兄弟姐妹放弃继承协议需要公证吗?在放弃继承权时则需要明确做出放弃的意思表示,对于是否对放弃继承的表示进行公证则是采取自愿原则的,也就是做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自己通过书面表述明示出来,就发生了效力,办理公证主要是为了避免今后发生纠纷,由公证机构对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的...


·夫妻共同财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是多少?
      夫妻共同财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是多少?夫妻共同财产继承顺序是:排在第一顺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是针对第二顺序继承人而言。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同一顺序的法...


·可否跟继承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可否跟继承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不可以与继承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订立的,确定遗赠与扶养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里的“扶养人”是指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公民或集体所有制组织。这种协议规定,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并于遗赠人死后取得其遗产。遗赠...


·遗产分割的协议有哪些内容?
      遗产分割协议其实一般是继承人们在实际分割遗产的时候签订的,通常就遗产分割充分协商一致之后,才能签订这样的协议。但对于很多人来讲,虽然知道有必要签订遗产分割的协议,但却不清楚该协议的内容都有哪些。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遗产分割的协议有哪些内容? 遗...


·办理继承权公证书费用是多少
      办理公证是加强法律效力的一种方式,因此各种各样的公证书也就出来了,当然这其中与财产相关的公证是比较多的,就包括继承权公证书。但办理公证书并不是免费的,那么办理继承权公证书费用是多少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吧。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证明财产...


·可撤销婚姻登记与继承权的关系是什么
      我国婚姻法当中规定的可撤销婚姻,其实并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如果夫妻双方之间的婚姻只属于可撤销婚姻的范围之内的话,在离婚的时候其实有一些权益和其他的一些正常婚姻关系都是不一样的,在遗产继承方面也是另当别论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可撤销婚姻登记与继承权的关系是什么? 一、可撤销...


·继承取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继承取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这个是要视情况而论的。 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个人财产; 3、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再婚一方去世财产继承规定是什么?
      再婚一方去世财产继承规定是什么?有遗嘱按遗嘱,没有遗嘱的话,配偶、子女、父母三方中的每个人平均分。(如果没有父母的话),房子是共同财产,一半是女方的,剩下的一半就是女方、女方儿子、男方孩子三人平分。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


·一、各种类的三种继承方式的依据是什么?
      一、各种类的三种继承方式的依据是什么? 各种类的三种继承方式的依据是《民法典》。公民可以依照《民法典》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遗嘱,是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作为遗产继承人。遗赠,是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包括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


·一、父母死后遗产继承顺序是什么?
      一、父母死后遗产继承顺序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